“哈哈哈……”
“老江这么快就有儿子了?”
对于二爷这句状似开玩笑的话,没几个人打心底当真,大家都一笑了之,心照不宣、心照不宣。
唯独那个微胖男人的视线停驻在张棉身上,良久都不曾移开,有些晦涩不明。
他无意识地搓着大拇指。
似乎有些兴奋……
视线愈发炙热。
沈梦察觉到他的变化,厌恶地皱了皱眉。
虽然死肥猪是金主,但沈梦却半点也喜欢不起来,只有满满的嫌弃。
他大概猜到那只死肥猪想干什么了,无非是看见漂亮男孩,忍不住想用自己肮脏的猪蹄污染人家。
“小梦,你跟我过来。”微胖男人收回视线说。
沈梦不情不愿跟着他去了边上。
到马场自然是要骑马的。
这边,大老板们互相寒暄完,二爷迈步往外走,临走之际,他扭头对李特助叮嘱道:“带他去玩玩。”
这里的“他”是指张棉。
二爷一走,场上的几个中年老板就慢悠悠地跟出去,坐上自己心爱的坐骑。
与其说是骑马划水,不如说是比赛谁先到达终点。早在张棉没来之前,大鳄们就谈好了商业合作,很简单,就是以比赛成绩定获利空间。
这边,留在原地的一群人恢复聊天热情,继续唠嗑,这些人应该都是跟大鳄们出来玩的,无论是娱乐圈里的小花旦还是漂亮的小鸭子,都有。
江文远走后,落在张棉身上的打量徒然增多,像是没了顾忌一般,变得肆无忌惮起来。
江文远是什么人?什么人能让他带出来?
老实说,在场不少人都希望自己能抱上江文远这样的粗大腿。现在张棉成功“抱”上了,这无疑吸引了不少人的好奇心,以及……红眼病。琇書蛧
二爷临走前应该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特意让李特助带张棉四处去玩玩,大概是有意将张棉和这些各怀心思的人隔开。
也不知道胖男人给沈梦说了些什么,沈梦最后走到张棉身边,一副自来熟的样子,将手搭在张棉肩上:“小弟弟,你是怎么和江老板认识的?”
对于这个别有用心的问题,他自然而然地问出了口。
即使是在长相不俗的小鲜肉里面,沈梦的面貌也属于很惊艳的那种,加之气质出众,站在人群里面很显眼。
死肥猪色.欲熏心,天生放荡,喜欢玩.弄漂亮男生或青年,虽然人品不怎么样、看起来油腻得一批、比不得江文远,却是个大人物。
约莫是看上张棉了,所以让沈梦去套套张棉的老底。
“和你没关系。”张棉警惕地往后退了一步,离沈梦稍微远了些,显然没有多交谈的意思,转身朝李特助说:“我们走吧。”
他想起前世这人对自己做的事情,心里下意识抗拒和厌恶。
“抱歉,小梦先生,借过,让让。”
李特助当然不会拆自家人的台,他对沈梦客气地笑了笑,带着张棉离开。
见状,沈梦撇撇嘴,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随即转过身重新融入人群中。
李特助按照老板的吩咐,给张棉小先生挑了匹温顺的白马出去玩。白马身姿矫健,通体如玉,看起来威风凛凛。
二爷在马场养了匹黑马,那马儿是二爷前些年从水乡带回来的,很有灵性,二爷很喜欢,每个月花大价钱养,比养儿子还烧钱。
张棉不会骑马,坐在马背上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动弹,于是马场里的工作人员牵着缰绳,带着马儿在场外绕。
远处,江文远他们骑在高头大马上,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不久后,几匹马儿扬起前蹄,像利箭一样飞驰而出。
矫健的四肢在空中腾跃,身姿充满了力量的美感,蹄子落在地上噔噔作响,颇具韵律感,乍一听又是杂乱一片。
二爷骑马的样子很俊俏,高瘦的身体坐在马背上上下颠簸,合着这节奏,身子起起伏伏,像漂浮在水浪尖上的杂草。
他低伏着身体,绳子在手心里绕了两圈,那双向来寡淡温和的眼睛直盯着前方,模样比任何人都要来的专注。
真是……勾人的很。
这老男人又野又浪,偏偏那皮囊是副人.畜无害的温和样。
马蹄的影子,漂亮的鬓毛。当二爷从张棉身旁飞驰而过的时候,风声凌厉。
少年抬起眼睛,隔着护栏和二爷相望,颠簸起伏中,那老男人的目光深不见底……
时间有片刻的停驻。
等张棉回过神,二爷已经消失不见了,整个过程快如闪电。
少年垂下眼皮,用腿夹了夹马肚子,表情淡淡。
一直站在旁边充当背景板的李特助抬起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年纪大了,接受不了两个男人在他面前“眉来眼去”。
自从那天“办公室事件”之后,李特助知道自家老板对男人感兴趣,就觉得这段时间自己肠胃不好,有些消化不良。
不过……没关系,李特助支持自己老板做的所有决定,简称――助纣为虐。
可以说李特助已经到了六清不认、人畜不分的地步,他觉得江文远做什么都是正确的。
这次出来玩远比不上几个月前那场“牌局”的规模来得大,和江文远一起比赛骑马的人不过四五个,剩下的大多都是些被叫出来助兴的“菟丝花”。
而沈梦嘛……跟这些人比可能也没什么不一样,同样是孱弱的“菟丝花”。
大鳄们的比赛结果很快见分晓,不出意外,二爷得了第一名,成功啃下最大的利润蛋糕。
“老江这身骑马的本事不减当年,下次比不得、比不得啊。”有人边擦汗边打趣,颇有些感慨意味。
“不能比骑马了,老.子再输就只剩下一件裤衩了!”有人脾气暴躁地咧了咧嘴。
“那就打高尔夫吧,我记得钟总对这个很拿手。”又有人提议。
“啊……没有没有。”被叫到名字的钟总忙摆手,老菊花一样的脸变得皱巴巴起来,勾勒出几条常年老谋深算的皱纹。
钟总不自觉回想起上次和江文远在球场打球的经历,虽然成功签了合同,但那绝对和自己的球技没什么关系,完全就是因为自个输得够惨啊!
正当他们聊得起劲的时候,二爷拒绝:“不了,下回要陪我家老爷子去爬山,你们自个组局玩吧。”
有人边擦汗边夸赞:“老江真是孝顺啊……”
二爷笑笑没说话。
他对这些局向来不感兴趣,只是偶尔参与罢了,无非就是叫些漂亮的“鸡鸭”来一起玩玩,顺便谈些合作。
笼统来说,不过是有钱人找乐子,以另一种方式消遣。
江家老太爷别的没什么爱好,除了收集鼎之外,就只有爬山这么一个乐趣,他常和志同道合的老朋友一起去,有时会叫上自己的乖孙江文远。
对于老太爷的邀请,江文远从来都不会拒绝,所以也不奇怪有那么多人会说二爷很孝顺之类的话了。
大鳄们边走边商量什么时候具体谈合作。
二爷把李特助叫到身边,不一会儿就老板们进了休息室里面。
门被关上,跟着大鳄们来的助理秘书都进去了,沈梦的金主也带着秘书进去了。
似乎是涉及到商业合作上的话题,留在外面的“菟丝花”们异常安分,也没有哪个不识趣的嚷着要进去,都乖乖呆在外面,并且自觉调小了说话的音量。
张棉自然也没进去,他骑在马背上,似乎已经渐渐掌握技巧,骑马的姿势趋于规范。
看得出来少年上手很快,从刚开始的小白到现在的游刃有余。
人群边上,沈梦撑开懒洋洋的眼睛,望了眼张棉的背影,捂着嘴打了个哈欠。
“江老板……喜欢这样的吗?”
他和张棉的长相属于两个极端,一个艳得不像话,一个干净得要人命。
权欲愈重、愈混浊的人,愈可能对干净、纯洁的事物情有独钟。
死肥猪是这样也就算了,连江文远也是这样。
沈梦刚刚以一句“小弟弟,你是怎么和江老板认识的”潦草完成了金主交给他的套底任务。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说那句话时的姿态,意图明显,看起来就像是个别有用心的小人,也不知道对方警惕上了没有。
然而沈梦不知道的是……又蠢又傻的张棉并没有如他所想的那样警惕上死肥猪,反倒是警惕上了自己。
不知道想到什么,沈梦踢了踢脚下刚冒出来的绿草,表情别扭:“我吃饱了撑着管这么多闲事儿干什么?!”
他不是一个多有同情心的人,只不过是那只死肥猪太重了,每次压在他身上,都往他下面塞奇怪的东西。
他这么做,只是不想让那只死肥猪去恶心别人。
惊觉到自己在想什么,沈梦平静的表情微微有些崩塌:“草……我是疯了吧,什么时候变圣母了。”
确实,死肥猪要去祸害别人关他什么事儿!
有人推了推正在踢小嫩草的沈梦,沈梦没抬头,只是拿余光瞥了一眼,原来是鸭.店里的同行。
“干嘛?”沈梦停下脚,双手插进裤兜里,语气略微烦躁。
同行是个很有心机的帅气男人,跟过不少富婆,他用手指了指沈梦的脖子,语气富有深意地说:“昨晚和你家那位金主玩大了?”
虽然沈梦穿着立领长衫,但偶尔从脖子里露出来的勒痕还是没有完全掩藏住。
“那只死肥猪没爽够。”
沈梦不怎么在意地拉了拉衣领,斜瞥了他一眼,嘴唇上扬,似嘲讽似讥笑:“怎么,你也想来试试?”
至于沈梦为什么会把自己的金主叫作“死肥猪”,估计是和某只肥猪的恶趣味有关。
按照某只死肥猪的原话来讲就是:我喜欢听你这么叫,你越叫我越兴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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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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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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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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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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