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去庄子上都要携带这么多人,出门一趟身边差不多有五十来人,十分麻烦,故而沈棠也不经常出去。
红袖添香都带在身边,宿莽因为要留下来照看沈梨,故而没有前往。
沈棠在走之前特意去见了沈梨一面,跟其说了染头发的事情。
“一旦能够遮住你的头发,我就带你离开。”
沈梨眨了眨眼睛,眼中有光:“会不会给姐姐带来麻烦?”
她身处在这满是灰尘的窄小房屋当中,只能缩在柜子里,和灰尘恶臭作伴,这还在想着会不会给姐姐带来困扰。
这样的妹妹如何不叫沈棠心疼。
沈棠当即便前往庄子,想要以最快速度得到染发膏,让自己的妹妹脱离苦海。
只要将头发睫毛都染得漆黑,用一条纱布遮住眼睛,穿尽量宽阔的衣裳,裸露在外的肌肤过于苍白,可以假脱是戏子,平日里愿意做唱戏打扮。
戏子的这个身份不好,但最适合沈梨。
这些只是一闪而过草草生出的念头,具体的还需要仔细去规整。
这是一种希望,是前世今生共有的希望,她从来没想过有一样东西能让头发保持黑色,从前也没有过这种东西,上了年岁的人头发就是花白,遮都遮不住。
沈棠由衷的感激着玉陵长公主,更加感激南宫宸,虽然不知道对方有什么目的,但对方的行为的确是帮到了自己。
凡事论迹不论心。
往庄子上行走的那条路坑坑洼洼,坐上马车也十分颠簸。
折腾了两个时辰,方才到了庄子,庄子上养着不少户人家,得知小姐要来,一个个的都翘首期盼,要给沈棠行礼。
她早就吩咐人准备钱,都是些小钱分发给庄子上的住户,也算是对他们多年来尽心尽力的一种奖赏。
庄子上有常年给她准备出来的住所,府内的下人提前送来的消息早就收拾得干干净净,就等着主人入住。
而像庄子上这种地方,再好的地方也终究不比府内。
红袖最爱干净,即便是舟车劳顿身体疲乏,还是仔仔细细的将屋里屋外收拾了一通。
沈棠端着一杯凉茶:“反正就待个两三天,不用收拾的那样干净,主要还是需要的桑葚,要选择最好的。”
“添香已经过去瞧着了,小姐不放心我也过去看看。”红袖是那种事事都要亲自过问的人,尤其这还是小姐派遣的重中之重任务,亲自前来她更是不能准许这件事情有些许差错。
沈棠应了一声,将凉茶放到了桌上,站起身道:“你叫两个侍卫跟着我,我出去逛一逛,坐了一天的马车,身子都要颠散架了,我得走两下。”
红袖叫了两个婆子外加两个侍卫跟着小姐:“要是宿莽跟过来就更加放心了,偏偏赶得不巧生了病。”
沈棠没有吱声,叫两个人跟自己出去走一走,她的确是有些受不住,颠簸的脑袋疼,出去闻一闻新鲜空气,会舒服很多。
她的脚步很慢,慢悠悠的看着四周的景致,庄子上的景色还不错,四面树林,远处还有高山。
树中有一条小路,直通山上,应该是村民从这里走的,因为那条路并不规整,明显是人踩出来的一条路。
露半腰有一个大石头,有一人那么高,石头上面正趴着一个人,鲜血从那人身上往出流淌。
打眼一瞧,宛若一具死尸挂在石头上吓人一跳。
“这是什么?小姐快回去。”侍卫赶紧催促沈棠回去,还在路上看去一具尸体太可怕了。
沈棠摆了摆手,离着老远就看见那石头上面趴着穿着红衣的尸体,她不顾侍卫的阻拦,走到了那处。
这一身红衣叫她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
人是整个趴着,头发散落,她剥开了散落的头发,看见了那张脸。
那是一张雌雄莫变的妖异面容,因为流血过多的缘故,脸色惨白,犹如一张纸,紧紧闭着双眼,然而睫毛纤长,鼻梁犹如琼瑶美玉。
沈棠神色复杂的看着这个人,果然是见过的那个人。
在红袖招里,她误入了一片竹林,竹林中有一个穿着红衣的男子,风姿秀雅,容貌妖艳事件罕见,可偏偏一眼就能认出是一位男子。
“小姐,您的身上都沾了血。”侍卫很担心,心里想着要是小姐有个三长两短,或者被吓到了,那自己真是百身莫赎。要是红袖跟着就好了,小姐跟前的婢女跟着总能劝两句。
沈棠心中却是想,幸亏没叫红袖跟着,否则那张碎嘴能絮叨死自己。她淡淡的吩咐:“人没死,带回庄子吧。”
“可是……将陌生人带回去怕不好吧,有损小姐清誉。”
“我不想再多说废话。”
侍卫立刻不敢多言,反正该劝的他都劝了。
两个人将在石头上的男子抬起来,瞧见了那张脸,心里琢磨着难怪小姐要救人,竟然生的如此美丽。
这个浑身是血身着红衣的昏迷男人十分的轻,几乎没什么肉,很轻易的就扶了回去。
沈棠给他找了自己临近的一间房住下,安排了两个婢女侍奉着。她倒是也想给这人找个大夫,可是要去城里找大夫再返回的话,根本过不了城门关闭的时间。xǐυmь.℃òm
庄子上倒是有一些平常用的草药,简单的给人包扎了一下。
侍卫出来禀报道:“都是一些剑留下的伤痕,没有致命伤口,眼下清理包扎一番,晚上可能会发烧,熬过去就好了。”
沈棠随意道:“我就是和他有一面之缘,不忍心人就这么抛尸荒野,能救下来就救,救不下来就算了,不用给自己太多的压力。”
侍卫道:“是。”
沈棠回了自己的屋,淡淡的想,浑身都是剑伤,那可挺麻烦。没有一处致命伤,倒是很有意思。
距离自己醒过来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事情的变化越发的有意思,让人期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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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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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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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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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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