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影视诸天逍遥行>第213章 红鞋子的幕后之主
  江南花家是大明朝最大的房地产商。

  陆小凤嘴上说着要成亲,但他是个穷光蛋,一分钱存款都没有。

  别说婚房,连婚酒都摆不起,薛家小门小户,收不起这个“凤凰赘婿”。

  江湖大侠也脱不开柴米油盐姜醋茶,更离不开钱。

  花满楼知道这个道理,以“新婚礼物”的名义送了一栋宅子。

  明明知道朋友要你寄钱给他,却只肯寄给他一封充满了安慰和鼓励的信,还告诉他自力更生是件多么高贵的事。

  这种人一定没有朋友,他唯一的朋友就是自己。

  花满楼显然不是这样的人,送礼物也送的妥帖,不让任何人面上难堪。

  陆小凤似乎想到了什么,道:“学渊,我记得咱们两个有一个约定,如果我成亲了,你就把珍藏的美酒作为我的新婚礼物。”

  “没错,不过五天后你要喝的不是我那坛百年汾酒,而是薛老夫人埋的女儿红。”

  “女儿红”是女孩第一声啼哭的时候埋在桂花树下的酒,一共三坛,嫁人的时候作为嫁妆。

  那些大酒楼大客栈摆出来的所谓的“五十年女儿红”,不过是窖藏了五十年的黄酒罢了。

  成亲在古代可是大事,规矩极多,没有五天就能办的,江湖儿女也不会如此。

  但陆小凤并非常人,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武林中人只会震惊,不会说他不合礼法。

  他做的不合礼法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不差这一件。

  ……

  “你要的《嫁衣神功》,自己检查一下吧。”

  红鞋子的小楼内,公孙兰把一本书扔给狄光磊,随后坐在一旁喝茶。

  这一层保险终归是发挥了作用,在狄光磊击败金九龄的时候,公孙兰去金九龄的藏宝库找秘籍,为狄光磊寻到了《嫁衣神功》。

  至于她有没有趁机捞点好处,那是公孙兰的事,和狄光磊无关。

  俗话说:抄家灭门富三代。

  “赃物”过手本就要被捞几层,南王的明珠没人敢贪,华一帆、常漫天的宝贝至少要被人捞走一半,谁拿了多少钱根本就无法探查。

  “‘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狄学渊,你真要修行这要命的绝学?”

  公孙兰向大智大通打听过《嫁衣神功》,大智大通只知缺憾,不知真正练法。

  否则的话,她绝不会就这么把秘籍交出来。

  “‘武道禅宗,嫁衣神功’,想要攀登武道高峰,怎能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没有勇猛精进之心,怎能练成举世无双的武艺?”xǐυmь.℃òm

  公孙兰冷笑道:“勇气和莽撞是两回事,你不是莽夫,所以,你一定有消除《嫁衣神功》缺憾的办法,我说的没错吧?”

  “没有,那种烈火焚身的痛苦,只能减缓,不能消除,这是修行嫁衣神功必须的过程,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这话并非谎话,嫁衣神功要练两遍,第一遍的痛苦是不能消除的,狄光磊也消除不了。

  “铁中棠呢?”

  “他是被夜帝夫人转注的真气,威力已经大减。”

  “可就是威力大减的嫁衣真气,也让他成为天下第一高手,古往今来最伟大的侠客,真是一门厉害的神功!狄学渊,你真的不知道如何消除痛苦么?”

  “如果你知道,可以提条件,能答应的我一定答应。”

  “哼,小气鬼!神功秘籍我给你带来了,你答应的东西呢?”

  狄光磊道:“削香剑法你拿到了没有?”

  公孙兰冷哼道:“没有,我去拿秘籍的时候,有一个人紧跟着去了,他抢走了剑谱和一袋子珍宝,不要让我发现他的身份,否则必然用一切手段杀了他!”

  “用一切手段?他的武功很高?”

  “非常高,我从未见过他这样的人,公平对决,我最多能在他手中撑三十招,他的功力实在是太浑厚了,若非他不想节外生枝,我已经被生擒了。”

  叶孤城的“天外飞仙”能杀死公孙兰,却无法生擒。

  目前京城中,在公平对决的情况下,能三十招拿下公孙兰的唯有一个——木道人。

  “如果你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可以叫上我一起出手,免费帮忙,不算在那个人情里面。”

  公孙兰道:“别废话了,你的‘拳掌双杀’呢?”

  “刚刚和金九龄打完,武功又有所领悟,三十六招精炼为十八招,你想要,还要加一点筹码。”

  “你想要什么?”

  “我要你帮我约一个人。”

  “谁?”

  “白玉京。”

  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注1)

  江湖中最有名的剑客,除了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还有这位常胜不败的长生剑。

  只不过他的行踪极为神秘,没有人知道他在哪儿,也没有人知道他想去何处。

  唯一知道的,便是此人武功深不可测,不仅剑法不在叶孤城之下,出身也是尊贵至极。

  长生剑。

  天下间,有谁是长生的呢?当然是龙子龙孙。

  青龙老大拿了他的剑都要乖乖送回去,为什么?因为青龙会是奴才,他是主子。

  他不是青龙会的主子,他是青龙老大的主子。

  但是,他不是红鞋子的主子。

  红鞋子是隶属于朝廷的组织,这一点狄光磊早就知道,只是不知是厂卫还是锦衣卫。

  接触过公孙兰之后,狄光磊确认,红鞋子不属于厂卫,也不属于锦衣卫。

  红鞋子是皇后的势力。

  这位皇后可不简单,她就是孝端皇后王喜姐。(注2)

  王皇后勤俭孝慈,是少有的贤后。

  她多次分出后宫的开支用来赈济饥荒、给士兵发军饷;数次在明神宗面前谏言让他宽恕直言御史、褒奖有功忠臣。

  她擅长用婉转的方式进谏,谏言多数都被明神宗认同。

  红鞋子捞取的钱财,大部分都成了军饷,或者用于赈济灾民。

  至于公孙兰,她本是教坊司的舞女,因王皇后赏识才有今日地位,对于王皇后十足十的忠诚。

  原剧情中公孙兰被叶孤城杀死,多半就是王皇后发现了造反之事,派公孙兰去探查,被发现、被杀。

  如果公孙兰愿意帮忙,约见白玉京并没有什么问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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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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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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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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