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月统计财务,算下来利润已是达到两千块。李根生也更有干劲了,准备等一个月积累余钱,再在淞沪另选一处开分店。
可谁知第二个月开始出状况了,并不是有人觊觎动什么暗手,或许此时肯定有人觊觎,但开店那天花钱请来站场的也不是什么小人物,一般人还没那么大胆子。
而是上一任商铺主人的遗留问题找上门来,原来之前那个商铺主人因为输了钱还借了高利贷,才便宜卖商铺,之前种种保证不会有问题的,李根生才买了下来。
谁知道那商铺主人也是心黑,一万到手却不去还钱,直接往内陆跑了。
这商铺主人欠的两千五大洋高利贷收不回来了,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杜月笙当年就是因为两千大洋发家的。
(说到这儿不得不提,10年的时候青帮发赏钱,杜月笙领到了黄金荣给的两千块,却跑去陆家嘴发给了自己手下的兄弟。
这时的两千块可以在淞沪买下一栋豪宅,黄金荣知道后,一脸的惊叹:“我死之后,将来的十里洋场恐怕就是他的了!”)
到了现在黄金荣年事已高,杜月笙当之不让成了青帮三大话事人之一。
消息传入了杜月笙耳中,杜月笙当即吩咐,无论如何将钱收回来,人找不到就收他家产,找到人直接沉江。
所以青帮找到了叶氏衣铺,李根生知晓情况后解释了买铺的事。可是青帮是如何的庞然大物,前身便是清漕运转变过来的,几万帮众如何会把一新开的衣铺放在眼中。
不过还好的是,买铺面时都是白纸黑字,有市政厅的章印,青帮也不会明着直接抢,只是留下狠话,让叶氏衣铺主动让出,另选一处开店。
后来这一个月青帮每日都有人过来闹事堵门,淞沪的一众客户来了都受到了影响,再加上不敢得罪青帮,后面就没有再来。
衣铺生意立马受到了影响,一天不如一天,门可罗雀,叶问天到这里时的最近几日,几乎一整天没有一个客人来。
“根生叔,我既然来了,这事情就必然会解决。”
“问天少爷,你可得小心行事。”李根生也是有些怕叶问天胡乱行事,惹出祸端,为叶家商号招来灾祸。
“根生叔,你放心,这只是小问题。”
“……”
其实叶问天根本就没想过找什么大人物借势,也没想过顺从青帮让出商铺。对自己来说,修道修道,修的就是逍遥自在,做人不要活的太累。
既然青帮来寻事了,今晚自己就去青帮走一趟,直接找能说上话的人,当场聊好,不同意打了再聊,总能解决,修道之人行事直找源头,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李根生虽然心情不佳,但还是在和平饭店订了个包厢,为叶问天和叶梓萱接风洗尘。
叶梓萱跟着叶问天有半个月了,每天吃好喝好,也不再像刚遇见时那般面黄肌瘦了,现在面色红润,皮肤白皙,一笑如出水芙蓉般,极为可爱。
五官精致,一眼便能看出长大后定是个倾城倾国的美人。李根生知道叶梓萱的身世后也极为心疼,饭局中每每为叶梓萱夹菜,喊着“小姐,多吃点”。
戌时天色刚黑下来,叶问天换了身白色西装出了店铺,左右华灯初上,霓虹遍布,夜生活开始了,叶问天朝着从李根生那儿打听到的青帮总部的方向走去。
跨过了好几个租界,到了一金碧辉煌,装修极为讲究的楼前,点了支烟,旁若无人的向前走。
魂力散发到周身,影响他人的思维,看门的帮派成员对叶问天视而不见,任由叶问天走了进去。
屋里过道上一路上经过的人都好似没看见叶问天一般,毫无反应。
青帮前身由漕运组织转化而来,第一任帮主便是袁大头的儿子袁克文,又因孙先生一句“联络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陈英士被派来后加入青帮,然后青帮便开始迅速壮大。xǐυmь.℃òm
可是一个帮派中人员混杂,心思难明,渐渐的藏污纳垢,养成了现在这般尾大不掉之势。其实孙先生也知道其中情况。
只是国情如此,又遇陈英士遇刺失我长城,孙先生忙于各处政务,这青帮就没那么多精力管了。
现在青帮足足几万帮众,三大话事人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只手遮天,独尊淞沪第一帮,只有斧头帮和洪门能隐隐节制。
今晚三大巨头刚好聚在了一起商议帮中大小事情,正聊的火热,叶问天一脸悠闲之色叼着燃了半截的烟,推开门走进了议事厅。
“放肆!你是何人?我不是说过,没有我的允许,任何人不许进来打扰。”
黄金荣作为资历最老的人,当任不让的斥责道,杜月笙和张啸林也转头忘了过来,眼神微怒。
叶问天见说话之人,头发花白,年事已高,另外还有两个坐着的小平头中年人,心下明了他们的身份。
除了三人,这议事厅里还有六人,其中三人肌肉凝结,周身气血火热,应该是练武之人,还有三人隐现修道气息,六人一左一右的站在三大佬的后面,应该就是保镖了。
叶问天深吸了一口,吐了个烟圈:
“很好,都在。”
说完挥了挥手,用法力关上了议事厅的大门。然后往前走了几步来到桌前,自顾自的拉开了椅子,悠哉的坐下翘着二郎腿,还有闲心的喊了声“拿个烟灰缸来!”
几人见叶问天的举动也不像是一般人,杜月笙给了身后保镖一个眼色,那暗劲武人保镖从不远的柜子里拿出一个烟灰缸,走过来放在了叶问天桌前。
“阁下是何人,我们好像并没有交集,不知今日到此有何见教?”
还是黄金荣先开口,议事厅众人看着叶问天的做派很明显像是来找茬的,不过自己身后有保镖护着,也不是很怕,还不明白此人身份,也不想先做出什么举动。
都望着这身着白西装,面容冠绝年青一代的年轻人能说出个什么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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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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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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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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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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