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城墙上,放眼望去,目之所及尽是一片纯白的肃杀。
安然手里握着一捧刚摘下的腊梅花,迈着步子往城墙的那头走去,步子迈得极为轻巧,生怕打扰了这份宁静。
当看到那抹玄色的身影时,更是屏住了呼吸,大气儿也不敢出。
那是泰安国最年轻的王,是她的夫君,是她一心一意想要靠近的男子。
可是成亲已经两年,她从未看见他对她笑,甚至,他从未笑过。
世人都说她真是好福气,能入得了他得眼,能让他空置后宫,只要她一人。
当初,她也这样觉得,以为她好福气,能得了他的欢心,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看明白了,并非是他喜欢她,他喜欢的,不过是她不足一握的细腰而已。
他贪恋的,只是她的细腰,他要的,只是她的细腰。
只是她的细腰,仅此而已……
她自知永远都看不透他,也没有妄想看透他,她只是想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哪怕只是能看清他的容颜,那都好过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一遍遍的描摹他的脸。
她对他唯一的了解,就是他总是会跑到城墙上放眼眺望,有时是春夏,有时是秋冬,有时是清晨,有时是深夜,孤傲又偏执,仿佛是在赴一场永远等不到回应的约……
她靠近了,厚厚的衾衣被他身上的寒意一点点的浸透,就连手中的腊梅花,也冰冷得像是亘古不化的冰。
蒹葭迎上来了,像往常那样,给她行了礼以后,客套的寒暄,让她离开。
她下意识想走,可是她的心里并不愿意走,她已经许久许久没有见过他了。
她贵为皇后,贵为一国之母,贵为他后宫唯一的女人,论相处的时间,却不如蒹葭,论他的了解,还不如蒹葭!xiumb.com
她终于勇敢了一回,高声呼道,“臣妾见过皇上!”
她以为,他会回头,哪怕只是睨她一眼,表示他的愤怒,也好过彻底的无视她,依旧负手而立。
好像,她彻头彻尾只是一个局外人。
尽管,她也觉得她只是局外人。
他很爱玄色的衣衫,就连龙袍,都做成了玄色的,什么都看不到,一如深不可测的他。
此刻,万物笼罩在白雪里,他笼罩在黑暗里,都是一样的冷,一样的静。
天上有风筝飞过,跌跌撞撞的往前跑着,是一只并不好看的鹦鹉,翅膀折断,破旧不堪。
可他微微抬起了下巴去看,侧脸勾勒出一个好看得弧度,棱角分明的他,头一回表现得这么柔软。
隔得远远的,她也能看到他眸中的柔软,柔软得,不过是瞬间,就融为了一滩水。
看看,她不如一个蒹葭,也不如一个风筝,在他眼里,她不过是个时而存在,时而不在的可有可无的人。
她觉得她是疯了,要不是疯了,她怎么敢将手中本来用来讨好他的梅花朝他砸过去。
还质问他,“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带我回宫,不喜欢我,为什么要我当皇后!”
她不是出身名门,也没有过人之处。
当初在竹林相见,细雨蒙蒙,她背着背篓,满鞋的泥泞,差点摔倒时,是他伸手扶了她。
那时,他看着她,柔软得不成样子,对她说,“我陪着你走,不管你要去哪儿,不管那儿谁等着你,我都陪着你走。”
是他先撩拨的她,是他先许诺的她,到头来,无视她的是他,远离她的是他!
“为什么?”她问他,不过骤然间,已是泪流满面。
为什么,不喜欢她却要招惹她?
他终于回过头了,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再俯身捡起脚边的腊梅花,拿在手里,细细的端详。
“娘娘。”蒹葭喊她,让开身子,做了个请的手势。
这是第一次,她有了过去的机会,可是走的每一步,都像踩在了针尖上。
她靠近他,看着他骨骼分明的手握着腊梅花,伸到她面前。
说,“我并不喜欢腊梅花。”
可他去到御花园时,为何总要在腊梅花树下凝望?
她接过梅花,两行清泪沿着脸颊缓缓落下。
“我养过一只鹦鹉。”他纤细的食指指向天空中的那只鹦鹉,自顾自的说,“那是我的鹦鹉,将它带到别处,让人用银子买下送给我。我假装不认得它,它假装忘记了我。可是啊,它竟真的忘了我,它的眼里,看到的是旁人,它的心里,装的是旁人。再回来泰安国,它便不欢喜了,不论我怎么待它,它都不愿意搭理我……”
“然后呢?”她听得入了迷,问他,“皇上将那只鹦鹉送给那个人了吗?”
“是啊,送过去了。”他回答,脸上挂着恬淡的笑容。
这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笑,坏坏的,又带着孩子的天真。唇边的笑意像是涟漪,一圈圈的荡漾开去。
他说,“那个人还养了一只猫儿,不过几天,就将我的鹦鹉吃了,连骨头都不剩。”
“吃了……吃了么?”她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看他的神情,他是那么喜欢那只鹦鹉,可是他既然那么喜欢那只鹦鹉,为何说起那只鹦鹉被猫儿吃了时,他还笑得那么开心?
莫非,他的喜欢是假的吗?
“那那个人伤心吗?”
毕竟,那只鹦鹉是那样的惦记那个人。
他没有回答,手搭上冰凉的栅栏,指尖苍白,与大红的漆形成对比。
他指着城门外望不到边的辽阔无垠,豪气十足的说,
“这是朕的江山,放眼过去,都是朕的天下,这些,全都是朕的!朕是明君,朕爱民如子,朕会留名青史,朕会流芳百世!”
看上去,他很欢喜他如今拥有的一切,可她能感觉到,他源自骨子里的悲凉。
他什么都得到了,却也是什么都没得到,他心里渴求的,那个人,那个旁人,没有得到。
她后知后觉,原来他是心里有了人,就是那个以旁人称呼,连姓名都不敢提及的人。
是要有多深爱,才敢念念不忘?
是要有多坚强,才能连名字一块儿假装遗忘?
那个人是谁?是否有她一样纤细的腰肢?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年芳几何,何等容貌?
这些,都是她想问的,每一个问题,她都恨不得马上知晓。
但她不敢,连想都不敢。
那是他心尖尖上的人,连他自己都不敢提及,遑论是她?
她摸了一把脸,默默将上头未干的泪痕擦掉。
自以为是的转了话题,说,“皇上,宣国添了喜事,允王妃生了一个男孩儿,取名亦晨,宣国圣上直接拟了圣旨,赐字临朝。”爱的你,怎能不关注这个或热度网文,一起畅聊网文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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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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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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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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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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