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嫡医行>第三十七章 黄毛鹦鹉
  “对了……”宁绾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件大事,问,“你可知道洛城最大的赌坊在哪儿?”

  放火烧山也好,借刀杀人也好,单靠身上八十两不到的金子,这是万万不行的。

  去赌坊,风险虽大,但银子来得最快。

  她把全部家当压一处,一天就能成富豪,有了钱财撑腰,说话行事硬气些,才不会让人看轻了去。

  “听颜神医的口音,是洛城人呀。”如花绞着手帕。

  既然是洛城人,不可能不知道洛城最大的赌坊在哪儿。

  颜神医一个姑娘家家的,去赌坊那样鱼龙混杂的地方做什么?

  那么漂亮的女子,真容要是被人看到,免不了又是一堆麻烦事。

  “颜神医,赌坊里全是男子,你还是莫要去了。”如花劝道。

  赌坊,真不是好地方。

  宁绾不同意如花的看法。

  男儿入得赌坊,她怎就不能进去赌坊了?她的赌术,不是吹牛,这世上还真没有几个男子能赶得上。

  她上辈子胆子小,没在洛城赌过,这回有机会,一定要过一回手瘾,赢个十万八千两!

  越想越觉得心痒难、耐,宁绾搓搓手,问,“我记得赌坊叫什么庄,到底往哪儿走?”

  好吧,看来她是拦不住颜神医去赌坊的决心了。

  如花道,“颜神医说的是好德庄,出揽红倚翠大门左拐,沿着巷子往前走两条巷子就到了。”

  好德庄,宁绾记下了,听如花指的路,也不远。

  可是她今天却是去不成了,若她记得没错,今天宁婕该是到洛城了,这个时候赶去城门口,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宁婕?

  一世没见,她倒是怪想念宁婕的。

  出去揽红倚翠后门,看清石阶对面站着的那人,宁绾抽了抽嘴角。

  “这回说你跟踪我,总该没错了吧?”

  山上的花不好看还是风不好吹,他跟着她下山做什么?他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

  之前不是还生气不理她吗?

  唐煜扯着嘴角笑,两只手负到身后,一副让宁绾不要自作多情的样子,说,

  “这揽红倚翠又不是只有你来得,听说这里有不少药石,我特意来体会体会。”

  揽红倚翠是青楼不是药铺。

  青楼里的药石,那可都是拿来助兴的。

  宁绾扶额,唐煜是如何一本正经说出这些胡话的。

  不会是那天晚上在屋顶上待得久了,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了吧?

  那她可就罪孽深重了。

  “揽红倚翠没有药石,走走走,一道儿回去了。”宁绾走下台阶,拽着唐煜的胳膊往前走。

  唐煜抿着嘴笑,任由宁绾把他拽得东倒西歪。

  走到集市上,看见卖鹦鹉的,宁绾不自觉走近。

  她不喜欢猫啊狗的,就是喜欢人云亦云的鹦鹉,一看见就挪不动步。

  “二位公子瞧瞧,这鹦鹉可是了不得。”卖鹦鹉的老翁洋洋自得的指着最上方那只笼子里的鹦鹉。

  这只鹦鹉和其他鹦鹉不一样,其他鹦鹉是绿毛,这只鹦鹉是红毛,其他鹦鹉头顶一撮红毛,这只鹦鹉要顶一撮黄毛。

  两只眼睛圆溜溜的,眼珠子骨碌碌转,可是乖巧又机灵。

  “来,给爷笑一个。”唐煜将手指头伸进笼子里,打算摸一摸红毛鹦鹉头顶上的那撮黄毛。

  不料那鹦鹉脑袋一偏,整个身子扑过来,一口啄在唐煜指腹上,骂骂咧咧道,

  “来来来,你先给爷笑一个。”

  唐煜抱着被啄得通红的指腹,扬起了另一只手,作势要打。

  那鹦鹉晃晃圆圆的小脑袋,眼珠子转了两下,尖声道,

  “不准打不准打。”

  这小东西有趣。

  唐煜放下手,笑了起来。

  宁绾也喜欢极了,可喜欢是一回事,喂养又是另一回事,她天生就不是养鹦鹉的料。

  前世养过一只,好像是她八岁那年养的,不过,在她的悉心照料下,那只鹦鹉不到一个月就死了。

  她这双手,不敢再祸害第二只了。

  看出宁绾不买的态度,老翁忙道,

  “二位公子,这可是泰安国的鹦鹉,是鹦鹉中最聪明的了,今天刚送到的。要不是手头紧张,那是要自己留着的,二位公子要是喜欢,那就买下吧。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鹦鹉扇扇翅膀,也道,“买下吧,买下吧。”

  唐煜晃晃宁绾的袖子,也道,“买下吧。”

  说不买就不买,谁说都不买,宁绾抬高下巴,不理。

  唐煜喊她,“阿绾。”琇書網

  这一声阿绾,喊得温柔缱绻,让宁绾半边身子酥酥麻麻。

  唐煜这个纨绔子弟,不是只叫他师姐的吗?就算出门在外不方便,要换个称呼,那也好好喊嘛。

  她都不知道唐煜有这么好听的声音,能把她名字喊得这么肉麻,不是平时藏得太深,就是今天中毒太深。

  老翁看两人的神情立马变得暧昧了,还嗫嚅什么,

  “公子,既然人家喜欢,就买了给人家,哄哄人家开心。”

  人家?

  宁绾真想戳瞎老翁的双眼,她明显比唐煜矮了一个头,还能是上头的那位?

  呸呸呸!

  宁绾狠狠晃了晃脑袋。

  她才是中毒太深吧,她刚才在想什么?啊,她竟然能够想到那样龌、龊的画面!

  这不应该!

  果然,女子不进出揽红倚翠那样的地方是对的,听得多了,迟早要学坏的。

  下次再去揽红倚翠,一定要先蒙住双眼,塞住双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小公子?”老翁挑挑眉毛,“买来送给人家?”

  “人家,人家是谁?”宁绾左右看了一圈,“我没看到,也不认识。”

  真是个老不正经的,为了把鹦鹉卖出去,什么念头都有,什么话都能说出口。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宁绾摇摇头,迈步就走,走出两步后发现不对头。她步子迈得再小,也不会在迈出两步之后还在原地站着。

  察觉到衣袖被人死死拽住,顺着拽住她袖子的那只手看过来,宁绾恨不得一脚将那扭扭捏捏做女儿状的唐煜踢开。

  “你还不松开手?”宁绾问。

  她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了,唐煜要作弄她,能不能换个法子。

  唐煜扭扭身子,跺跺双脚,抬袖子遮住半张脸,娇羞道,

  “人家喜欢,你要是不买了送给人家,人家就拿拳头捶捶你的你的胳膊。”

  &29916;&23376;&23567;&35828;&32593;&32;&119;&119;&119;&46;&103;&122;&98;&112;&105;&46;&99;&111;&109;&32;&39318;&21457;&26356;&26032;&26356;&24555;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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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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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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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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