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高挂天空,明媚的阳光下,镇北军先锋营十万大军整装待发。
赵骏一个跨步,骑上一匹毛发柔顺的红头大马。
这大马通体血红,身披一身银色铁甲,尾巴如鞭,甩一下就能发出破空声,铁蹄如锤,踩在地上,发出铿锵之声。
一看就知道这匹马不是凡物,就算不是异兽,也应该拥有异兽血脉。
当然,在战场上骑着它其实会特别显眼,绝对是什么重要人物,会遭到着重的针对。
不过相同的,自家士兵看到以后,一样能提高士气。
主将在前拼杀,他们又岂敢后退半步。
赵骏骑在马上,身披银甲,头戴银盔,手持银色长枪,样貌颇为英武。
他看了一眼身后的军队,一挥手,身旁的传令官就挥动旗帜,传下出发的命令。
哒哒的马蹄声有节奏的响起,并未发出过多的异响声。
光凭简单旗语就能让这么多人马令行禁止,镇北军的军纪可见一斑。
先锋营驻军大营营门打开。
赵骏一马当先,一手持缰绳,一手持银枪,转眼间骑马呼啸而过。
在他身后,则是一片望不到边的骑军海洋。
十万大军,倾巢而出。
咚咚的响声开始响彻在这边大地上。
大地开始震颤。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
赵骏就领着大军望见临淄城的东城门。
临到大概八百米处,他勒住缰绳,静静等待着。
身后,是同样静候的十万大军。
万人成海,无边无际,何况是十万人的数量。
这十万大军,从临淄城城墙上望去,就仿佛将眼前的大地全部吞噬,压迫性十足。
而突如其来的赵军也让守门将领大惊失色。
姜晓是齐国王室成员,靠着裙带关系混了个守城校尉的职位,平时日子过得也颇为逍遥。
上一次宫中政变,新任齐王在秦人的支持下彻底掌控大权,他被迫站队,没想到押对宝跟了新齐王,所以他的守城校尉的官职算是保了下来。
不过姜晓并没有多高兴。
以前齐国是姜家做主,他是姜家的人,是王室血脉,不管怎么搞,他都相当于有个免死金牌。
可是现在老齐王跑了,新齐王又投靠了秦人。
未来齐国的命运如何,谁能知道?
反正任谁头上突然多了个祖宗,他们的日子肯定不好过就是了。
而且秦赵魏三国大军打来的消息早已传得人尽皆知,只不过之前他还能骗骗自己时间还早。
即便昨日城外探子就传来了赵军在城外五十里外安营扎寨的消息。
可他还是心怀侥幸。
觉得他们现在有秦人支持,应该打不起来的。
可现在看到那面赵国大旗,看到城下的十万镇北军。
姜晓知道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他一拍身边同样看待的副官道:
“点燃狼烟,告诉大家,赵军打来了!”
“通知宫中,通知王上,还有那些秦国的大人们!”
“大家打起精神来!”
“之前我让你们准备的东西全都拿出来,只要我们的支援一到,打退他们的进攻也很简单。”
“大家都是肩膀上扛着一个脑袋,不要被他们大国的名声给吓到了!”
“快快快!!!”
随着一道道命令下达。
弓箭被一捆捆地搬了出来,落石,滚木也从仓库一堆堆拉出来,又烧起金汁,滚油。
做好这些准备后,守城士兵都紧紧握住手中的武器,看着远处的镇北军,呼吸不自觉沉重起来。
人的名,树的影。
镇北军的威名随着一路长驱直入,早已传遍齐国。
他们如何会不紧张。
说到底他们只是混军饷的杂兵罢了。
可这是亡国之战,身后就是他们的家人,他们要守护的国家,他们就算想退,也退无可退了。
更何况,秦人早就派了督战队驻扎在各个城门楼中。
随着姜晓的命令,城墙上动作不断,秦人的督战队也终于赶到。
“怎么回事?”
秦人尚黑,秦人的督战队俱是一身黑甲,领头的是个神情稳重的青年男子。
姜晓走上前去,将刚才的情况与他说明。
青年视线看向城外,点点头道:
“你做的不错,你是城门守将,这里一切交由你指挥,我们不会多加干涉。
不过若是有人敢临阵脱逃的话,就别怪我手中的刀不认人了。”
青年拍了拍腰间的刀。
姜晓苦笑着点点头。
这时候,他只能祈祷赵军不敢轻易攻城了。
否则他手下的这帮跟他喝酒吃肉的兄弟们,也不知道能剩下多少。
“大家不要怕,待会他们敢攻上来,你们就按照之前我教你们的做,一定不要慌!
多想想身后的家人们,你们要是退了,败了,他们就没人能保护了!”
姜晓虽是靠关系走上来的守将,但基本军事素养还在,起码的水平还是有的。
他鼓励了一番,见大家的紧张害怕的情绪消退不少,他不由抹了抹额头的汗水,松了口气。
然后他手拄着长剑,靠在墙垛上,双目无神地发起呆来。
要是知道今天赵军攻城的话,他昨天就不和夫人怄气了。
他多想再看看自己刚出生的小女儿。
听夫人说,她马上就会叫爹爹了。
……
赵骏抬头看了看天,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可是城里面却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传出来。
他看了一眼身旁的江平,嘴角微微一抽,而后提醒道:
“江大人,午时快到了。”
江平一袭白衣,坐在一架轮椅车上,手里还很骚包的给自己配了一把羽毛扇。
身后推车的是东,东的左右则是江平的三位小姨子,四个大美人一字排开,为他挡住身后一切威胁。
至于程琳儿,站在轮椅车的左边,正与江平说些什么,被逗得满脸通红。
右边是绿袍老怪,满目肃然。
嗯,他什么都没看到。
在东后面,就是罩着黑袍的十一位魔门大宗师,俱是默然无语。
论牌面,江平是拿捏得十足。
就算是十万大军乱战,他待会也不会被伤到分毫。
闻言,江平轻轻挥动手中羽扇,指着前面临淄城淡淡道:
“别着急,让风再吹一会儿。”
呼呼!!!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在打配合,赵骏就感觉一阵风从身后吹来,让江平的衣袍鼓动起来,满头灰白长发更是有节奏的律动起来,一切仿佛天成,充满了神秘的味道。
赵骏眼神一动,心中不由感概道。
不愧是奇人,不仅武功高强,竟然连风向都能当即算出来。
而此刻,某个面无表情的江平排行老三的媳妇悄悄放下背在身后的手,真气随之收敛,深藏功与名。
造一阵风罢了,对于一位绝顶大宗师而言,就和吃饭喝水也一样简单。
她本不屑做这种弄虚作假的事情,可谁让某个流氓抱着她的大腿说一定要呢。
她能怎么办,当然是答应他啊。
谁让这是自己挑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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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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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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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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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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