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风平浪静。
神捕司内,冷天狼看着送上来的情报,神情波澜不惊,而后突然将情报扣在桌上,不发一言。
郡丞府,书房中。
费哲听着心腹下属的禀告,闭目养神,直到下属连声呼唤,才懒洋洋地睁开眼,在下属不解的眼神中说了一声下去吧。
还有郡守府,县衙,城卫大营正常调动……
大家各司其职,仿佛无事发生。
唯独底层的百姓发现城中治安突然严格起来,原本时有发生的抢劫,偷盗案子一下子少得可怜。
官差老爷们也勤快起来,破案率直线上升。
稳定压倒一切嘛。
然后,
时间哔的一下来到三天后。
清晨,晨雾未散。
神捕司府门外。
冷天狼仍旧黑衣冷面,他背负着双手,静静站在门口,身后,是二百神捕司青衣捕快,身旁牵着马,个个严阵以待。
突然,他眸光一动。
就见到酒仙人领着铁观音走了出来。
今日的铁观音打扮格外淑女,一袭红裙,红色束腰勾勒出盈盈一握的细腰,大长腿隐于裙下,长发披散在身后,脸上还很少见地化了淡妆,让她于英气中还增添了一丝温柔。
即便是冷天狼眼中也闪过一丝惊艳。
这与他印象中的铁观音实在相差太远,不过铁观音一开口,他便知道自己想多了。
“老娘的车呢?!”
铁观音很不客气问道:
“既然要送我回京,连辆车都不给我准备,难道要我和你们一起骑马?”
冷天狼拍了拍手,一架装饰豪华的金色高大马车驶来,足足占据了小半个街道,可以说比得上一间小房子了。
拉车的是三匹神捕司特有的银鳞马,也只有这种异种,才能拉动如此沉重的马车。
“这是上次三皇子府的管事临走时留下的,正好用上。”
“俗气!”
铁观音撇了撇嘴,然后也不用什么人伺候,脚下一点,就稳稳当当飞上了车,还顺脚关了门。
见铁观音上了车,酒仙人却是砸吧了下嘴,摇头道:
“不对劲,很不对劲!”
冷天狼问道:“不对劲什么?”
“太乖了,观音表现得太乖巧了,这可一点都不像她。”
酒仙人一脸沉思道:
“按照观音的性子,她可不是这么轻易服输的人。
这时候应该早就开始闹腾起来,非得弄出来点动静不可。
可你知道吗,她今天出门的时候,光是穿衣服化妆就花了一个多时辰,真是活见鬼了。
给我的感觉就好像她不是被迫回京嫁人,而是去会情郎的。
古怪,十分古怪。
我看此事必有蹊跷。”
冷天狼却是摇摇头道:
“无论她想搞什么鬼把戏,现在都由不得她。而且为了防止意外,师父还令我带来了兵道司的调令。
待会出了城门以后,不仅有我们神捕司的二百青衣捕快随车,还有城卫大营的三千精兵随行护卫。
有这么多人看着,就算观音长出了两只翅膀,也绝对飞不出去。”
闻言,酒仙人还是有些担忧道:
“今天睡醒以后,眼皮子就直跳,总感觉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希望是我想多了吧。”
冷天狼摇摇头,不再说话,走下台阶,便有捕快牵来银鳞马。
酒仙人回头看了一眼神捕司的牌子。
他在这里住了不少时间,现在陡然离开,心中也有一丝不舍之情。
但很快他就把这种情绪掐灭。
这里留下的可没啥美好回忆,越想还越委屈,不想也罢。
他掂了掂手里的酒葫芦,沉甸甸的,对于他来说,有这个就够了。
酒仙人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也骑上了马。
“上马,走!”
队伍缓缓动了起来。
整齐又沉重的马蹄声,渐渐唤醒了这个城市的早上。
……
朔阳城,东门。
出了东门,再一路北行,便是赵都的方向。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城卫大营的军队便驻扎在离东门五十里外的军营中。
可就在离出城还有一百米的距离之时。
“停!”
冷天狼一挥手,众人就勒住缰绳,全都稳稳停了下来,令行禁止,可见一般。
酒仙人本是在中程护卫,见此情形,一拍马屁股,跑到前面。
“天狼,怎么回事?怎么停了下来?”
冷天狼眸光扫视四方,低声答道:
“酒老,看样子你的担心成真了,出事了。”
“怎么了?”
“城门口太安静了,连行人都没有。”
“应该……没事吧,可能是府衙的人知道我们今天要从这边过,特意清场了吧。”
酒仙人很是不确定道。
他就是随便说说而已,咋的就成真了呢?
平常他说天上掉金子的时候,也没见成真过啊!
“我放出去的消息,是今天从北门出城。”
冷天狼道。
说话间,他的目光仍在扫视着,脑海中的情景一幕幕推演发展。
可地面太干净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最基础的依据,他的推演也是一片空白。
酒仙人诧异地看了一眼冷天狼。
没想到这个平时看起来挺死板的家伙,还会玩这个调调。
不过越是如此,越证明了冷天狼的担心是对的。
“那怎么办?难不成就因为担心有问题,咱们就不出城了?
城门口就离咱们二三百步,要是最后搞了个乌龙,恐怕咱们会被人笑话一辈子。”
酒仙人看向冷天狼说道。
“我先去前面探探,要是没危险,你们随后跟来。朗朗乾坤下,难道还有人敢袭击我们神捕司的队伍不成?”
“而且你不是说城卫大营的三千精兵就在城外等我们吗?一旦出现问题,就发信号,让军队进城,我就不信还有谁敢来送死!”
“不用了,他来了。”
冷天狼说道。
“谁?”
酒仙人转头顺着冷天狼的视线看去,就见一条身形硕大,足有丈许长的大白狗缓缓从城洞中走出,额头上一撮金黄色的呆毛昂然挺立。
而在大白狗背上还坐着一个青年男子。
男子一袭银丝白袍,形象出众,生得端是剑眉星目,唇红齿白,眉宇间带着一缕慵懒的味道,嘴角微微上翘,让人平添几分好感。
“江小子!”
酒仙人一时大惊。
虽然时隔一年多,但酒仙人还是认出了男子是谁。
江平,这个一出现就让城内各大势力闻风而动的家伙。
他怎么来了?
他怎么敢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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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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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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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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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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