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的一切,无不预示着今夜的不平静。
长街之上,初时风平浪静,但很快一根根火把点燃,油脂燃烧的气味让街上的空气有些躁动。
两队人马相对而立,不发一言。
一伙全员黑衣劲装,胸口绣着狼头,面容严肃,气息强悍,领头的是一个黑熊似的壮汉。
另一伙则是站没站相,歪歪扭扭的,脸上挂着满不在乎的笑,嘻嘻哈哈的样子,仿佛今晚不是来谈判,而是来看戏的一般。
要不是他们统一穿着一声白色长袍,每个人胸口还绣着一个黄色的圆圆人脸,真不敢说他们是围观的吃瓜群众,还是帮派份子。
嗯,那个黄色的,圆圆的人脸,被这伙人称为滑稽大神,所以他们的帮派也称之为滑稽帮。
“周帮主,我敬重你是老人,不如你就乖乖把地盘交出来,大家也别伤了和气嘛。
旁边的长乐区我保证不碰,就当给诸位兄弟们的面子。”
滑稽帮的领头人是个面色黝黑的青年,身材高大,双臂修长,隐隐过膝,看上去应该擅长手上的功夫。
周元礼脸色难堪,恨声道:
“难道你们拿的还不够?这条街已经是我和兄弟们最好的地盘了,长乐区是什么地方难道你们不知道?
那里的人比乞丐还穷,我和兄弟们过去只有饿死的份,不要逼我,大不了就是同归于尽。
不要忘了我背后是谁,你们就算今日把我们赶绝了,你们也绝对没有好下场!”
这个什么滑稽帮自两个月前在城南出现,本来只是一个七八人的小团伙。
这样的小团体每年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可他们打打闹闹,最后依旧屹立不倒的只有三大帮派。
所以周元礼并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甚至他一开始都不知道自己的地盘上出现了这么一个小帮派。
但这伙人胆子很大,就算只有七八个人,也敢拦路收数,拿商家的孝敬,从恶狼帮这样的狠角色口里抢食吃。
至今周元礼都没搞明白,两个月的时间,这群看起来极不着调的家伙是如何把他一步步逼到绝境的。
他们打起架来完全不怕死,宁愿死,也要狞笑着捅对面一刀,这种凶悍的气质,周元礼只在那些身经百战的老兵身上见过。
可对面这群家伙个个如此。
而且人特么的还越打越多,本来只有七八个人,打一架变成二三十人,再打一架就变成一百二百人,现在已经变成拥有近千人的帮众。
早知道一开始就该以绝对实力碾压他们,而不是派什么几十个小弟过去给他们送菜。
可谁会把整个帮派的人喊过去打几个街上的小混混啊!
这说出去,还不得被人笑死。
所以周元礼也觉得很冤枉,此胜负,非战之罪!
反观他的恶狼帮,号称三千恶狼。
实际上真正的核心帮众只有三百多个,剩下的都是挂靠在手下的混混流氓,加起来也不过一千四五百人。
跟滑稽帮打了这么多场,那些墙头草的混混早就跑得一干二净,只有自己这些剩下不到二百人的兄弟还忠心的跟着他。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每次周元礼都在对面的队伍里看到几个熟悉的面孔。
可明明不久之前,他还亲眼看见这些家伙被自家兄弟亲手砍死在血泊当中。
这更加让他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皮肤黝黑的青年突然呵呵一笑,说道:
“难道周帮主不觉得奇怪吗?你这些日子去郡丞府拜见过好几次了吧。
可每次是不是都没见到郡丞大人,甚至连他家的管家都没见到?连前门都不能进,只能在后门吃闭门羹的滋味不好受吧?
我看在眼里,心里可是不怎么好受呢。”
周元礼脑海中神经猛地一闪,惊叫道:“是你!”
“怎么会这样?明明大人答应过我的!”
“哎,谁让你出的价钱不够,而且这几年你的小动作越来越多,让大人很不满意呢。
大人要的是一条听话的狗,而你可不怎么听话。”
青年有些玩味地看着周元礼,说道:
“周帮主,时代变了,老了就乖乖给新人让路。我够狠,送的钱够多,那么我就能上位!
要是你现在乖乖投降,我之前的话依旧有效,长乐区留给你和你的兄弟们,那里虽然穷了点,但总算还能活着不是。”
周元礼沉默下来,他回头看看自家的弟兄,突然问道:
“兄弟们,你们刚才也听到了,咱们背后的靠山没了,那个没卵子的混蛋收了咱们的钱,却还是卖了我们。
现在摆在我们前面的有两条路,一个是退到长乐区,像狗一样活着,另一条路……”
周元礼指着对面数倍于他们的滑稽帮帮众,大声喝道:
“那就是跟他们拼了,像个爷们一样,死也要死得堂堂正正!”
“拼了!”
“跟他娘的拼了!”
“吼吼!!!”
所有恶狼帮帮众抽出刀片,明晃晃的刀片在火光下闪耀着,一股浓郁的煞气升腾而起。
“哎,我本善良,奈何一定要逼我为恶呢。”
黝黑青年无奈地摊了摊手。
“哈哈,老子早就等不及了!”
“我的大刀已经饥渴难耐了!”
“抬我五十米大刀过来!”
“玛德,这群NPC真是够义气,我待会一定多砍他们几刀!”
“呜呜呜,我都看湿了,原来真有这么义气的人,我不打了。”
“哐当!”
刀子一扔,不少人竟直接跑到后面看戏去了。
“艹!你们这群王八蛋,竟然以多欺少,我浪里小白条平生最不喜欢以多打小,这次我要和他们站在一边!”
还有人直接当场背叛,一刀捅在同伴身上。
扑棱!
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卧槽,你敢捅我!玛德,去死吧!”
哐哐当当!!!
不一会儿,滑稽帮自己人就和自己人打作一团。
黝黑青年不由无语捂脸。
这群混蛋!
杂牌军就是杂牌军,一点都不听指挥。
“帮主?”
有帮众本以做好拼死的准备,见对面逃跑的逃跑,内讧的内讧,竟一时呆住,不知如何是好。
周元礼咬了咬舌头,很痛,确认自己没有做梦,立马一挥刀,朝着前面大吼道:
“趁他病,要他命!兄弟们杀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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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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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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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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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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