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九年的时候,皇太极再次入寇京城,这次和之前的不一样,这次皇太极手中的兵马强盛,人马充足,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攻打到了京城城外,而且持续的时间还非常的长。
当建奴入寇京城的消息传开之后,第十任唐王朱聿键上奏折请求允许他领兵勤王,可是崇祯死活不不同意。
朱聿键当时年轻,性格嫉恶如仇,说难听点,就是有些愣头青。
朱聿键上了好几封奏折,崇祯都没有同意。于是,朱聿键不顾亲王不得准许不准入京的规矩,花费家产,招募上千名士兵以及王府侍卫,从南阳出发,北上赴京勤王。
崇祯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害怕朱聿键心怀二心,便派遣官员,呵斥朱聿键,同时责令他速速返回封地。朱聿键无奈,只好领着兵马回到封地南阳。
当建奴退兵之后,崇祯想起了这件事情,将朱聿键废为庶人,废除唐王封号,同时将朱聿键关进凤阳的高墙中。
朱聿键被关进凤阳的皇家监狱之后,凤阳当地的官员非常钦佩唐王朱聿键的这个行为,所以在对待朱聿键的时候比对待其他人要好上很多,同时对朱聿键也非常的照料。wWW.ΧìǔΜЬ.CǒΜ
甲申国变,流贼攻破京城,大明沉沦,崇祯煤山自缢。福王朱由崧跑到金陵登基为帝,可是这个朱由崧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物,大好局面全都毁在了他的手中。
最后,弘光政权毁灭,江山再次一竹。
俗话说,国不可一日无君。处在凤阳的官员见朱聿键有几分胆色,便将朱聿键从凤阳中救了出来,护送到南方,在福州登基为帝,年号为隆武。
隆武帝是一个有能力的皇帝,在他登基之后,发布过很多非常有用的政令,而且还有反攻中原的决心。
可惜因为手中没有兵权,也没有银子,所以他说的很多话都不算数。
在到达了福州之后,当时的郑一官率领兵马归顺了朱聿键。
说是归顺,其实还不如说是挟天子以令诸侯,郑一官对于朱聿键虽然表面上顺从,可是朱聿键手中有没有兵马,所以在很多事情上,郑一官并不鸟朱聿键。而且朱聿键对此也没有一丁点的办法,只能忍着。
当时的郑一官郑家是海面上的霸主,手中舰船无数,兵马无数,隆武帝一没银子二没兵,事事掣肘于郑一官,朱聿键也被郑一官郑家架空。
除过郑家之外,他的本家也在找事。
在他当皇帝的第二个年头,桂王在肇庆依靠李定国的力量登基称帝,年号永历。
因为桂王的血脉比朱聿键的血脉进,所以桂王便将朱聿键认定为反贼,而朱聿键已经当了皇帝,自然不可能轻易地将手中的权利放出去。
所以,双方之间明争暗斗数不胜数。
原本南明还是有机会反攻中原的,可是郑家扶持朱聿键,李定国扶持朱由榔,因为种种原因,两者水火不容。
要是两者能合二为一,建奴想要南下坐稳江山,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可是,就是因为双方谁也不服谁,各自为政,最后被建奴各个击破,将他们全都消灭的一干二净。
虽然永历政权和隆武政权最终被建奴消灭,但是朱聿键和朱由榔这两人却都是有血性的汉子。
朱聿键被建奴俘虏,欲投水而死,最后被建奴救起,为防止朱聿键再寻死路,就用绳子将朱聿键五花大绑起来。
可是朱聿键已经心存死志,见没有办法投水或者上吊,于是不吃建奴送来的饭菜,最后绝食而亡。
朱由榔被吴三桂这个三姓家奴一直追到缅甸,缅甸王刚开始的时候说要收留朱由榔他们,可是当吴三桂兵临缅甸的时候,缅甸王果断的抛弃了朱由榔,将朱由榔抓起来,送到了吴三桂的手中。
被吴三桂抓起来之后,朱由榔誓死不降,破口大骂吴三桂,最后被吴三桂用弓弦勒死。
明末的这些皇帝,除过弘光朱由崧是个软蛋之外,其他的在气节上,还是很不错的。
“大人,福王当年可是神庙皇帝最宠爱的儿子,当初就是为了想要立福王为帝,甚至和文武百官闹翻了。”吴甡看着孙传庭,开口说道。
孙传庭长叹一口气,“说句犯忌讳的话,福王就是一个蠢蛋,就凭他还想面南朝北?真是个笑话,福王自从到了河南之后,将多少土地弄到了他的手中?
如今河南灾民遍地,这一切都是他弄出来的祸根。一天天在家正经事不干,饮酒作乐,鱼肉百姓倒是一等一的好手。”
如果不是考虑这里是河南,顾忌福王的身份,孙传庭早就破口大骂了起来。
说实话,福王确实是一个蠢蛋兼废物,这家伙的封地在洛阳。当他来到洛阳之后,万历皇帝就将洛阳大部分土地赏赐给了他。除过万历皇帝的赏赐之外,他还巧取豪夺,将大量的土地弄到了手中。
福王朱常洵是出了名的胖,崇祯十四年的时候,李自成攻破洛阳,将福王活捉。
看着脑满肠肥的朱常洵,李自成让人找来一头梅花鹿,随后将福王和梅花鹿弄了历史上最出名的一道菜——福禄宴。
“谁让福王是神庙皇帝的爱子呢?这谁能有什么办法?”吴甡长出一口气,一脸无奈的道。
“算了,不说这事了,既然福王不愿意,那就随他去吧,他可是当今陛下的亲叔叔,要是他往陛下那里送一封折子,陛下不管怎么说,都要过问的。”孙传庭摇着头,无奈的道。
孙传庭这话说的不错,虽然福王不是个东西,可是毕竟他是崇祯的亲叔叔,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于情于理,崇祯都要过问一二。
“可惜啊,福王是神庙皇帝最疼爱的儿子,要是他愿意拿出粮草或者银子,这对咱们的防线帮助很大。我实在是不明白,难道他不明白唇亡齿寒的道理吗?”吴甡长叹一口气,一脸忧虑的道。
孙传庭说道:“唇亡齿寒?这些宗室勋贵有几个在乎这个?他们在乎的只是他们的富贵而已!”
孙传庭摇摇头,随后在军胜堡的城墙上转悠了一圈。
在军胜堡停留了半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孙传庭率领着手下的兵马走出了军胜堡,往下一个军堡而去。
从黄河最西段到太行山脉一共有六百多里将近七百里的路程,其中的黄河区域,因为有黄河的存在,所以孙传庭在这里逐渐的军堡数量就比较少。
太行山是天然的屏障,所以太行山脉逐渐的军堡也比较少。
军堡最集中的地方就是黄河和太行山之间的那段空隙,也就是从垣曲到济源这段距离。
这段距离差不多有两百多里的路程,在这两百多里的路程中,孙传庭总共让人修建了将近五十个堡垒,也就是每四里就有一个堡垒。
因为时间以及人手银子等等原因,所以这些堡垒并没有全部逐渐完毕,还有将近三分之一的堡垒没有修建完毕。
虽然现在已经是冬天,可是修建堡垒的工程并没有停止。
孙传庭不能让修建工程停止,也不敢让修建工程停止,如今辽东已经被赵文攻破,恐怕明年开春之际就会发起攻势,到了那个时候,要是没有做好准备的话,迎来的将会是一场惨败。
孙传庭一共花费了差不多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终于防线上的这些军堡全部视察完毕。
摸清楚了防线如今的具体情况之后,孙传庭便领着人马又回到了河南府。
随着年关的接近,宣镇到处都热热闹闹了起来,大街小巷中挂满了红灯笼,每家每户的房门上都张贴着对联。
如今的宣镇越来越好,宣镇的百姓也越来越富裕。
临近过年,宣镇当中的各种货物也变得紧俏起来,尤其是布料店以及肉铺粮店。
这些店铺每天都有大量的百姓前来购买东西,店铺的老板每天都笑的像花一样。
街道上也充斥着小摊小贩,这些小商贩基本上都是骑着三轮车来的。
如今的宣镇,自行车和三轮车已经非常普及,三轮车对这些小商贩来说,非常的有用,他们也不用像往常一样,推着架子车卖货。
“城东香皂厂最新出产的香皂,有茉莉花味的,有牡丹花味的,马上过年了,便宜卖了,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大红灯笼喽,正儿八经红绸子大红灯笼,快来看一看,瞧一瞧喽!”
街道上的小商贩卖力的呦呵着,他们站在街道两边设置的摊位上,不停的朝着过往的行人呦呵着。
街道上不时跑过来十几个穿着新衣服,扎着冲天揪的孩童,他们嬉笑宴宴,拿着父母给的钱,飞快的跑到糖葫芦摊贩,糖人摊贩前面。
大姑娘小媳妇三五成群在街道上逛着,看到什么心怡的东西,立马就跑上去询问价钱。
街道上还能看到维持秩序的巡检,他们手持铁尺,在人群中不停的巡逻着。
要是有小偷小摸的贼子,这些巡检二话不说,就会将这些人拿下。
“宣镇,唉!”
一个穿着员外服,头戴四方平定冠的中年人带着几个随从走在宣镇的街道上,他看着眼前繁华的一幕,不停的叹气。
“要是我大明能有这种气象该多好啊?”中年人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面带笑容的百姓,不停的叹息着。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来过宣镇一次的卢象升。
历史上的卢象升是领兵大将,战功赫赫,在平定流贼的时候立下了赫赫战功。
可是如今,因为赵文的出现,卢象升便没了用武之地,之后又因为得罪了温体仁和高起潜,被排挤回了老家。
原本卢象升还想着朝廷能够启用他,可是在老家待了很长时间,朝廷连个动静都没有。
本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待不住的卢象升便领着自己的两个弟弟准备去一趟京城,看有没有机会报效国家,同时也在吏部看能不能给自己的两个弟弟谋个一官半职。
毕竟他的这两个弟弟可都是举人,如今一家子都待在家里,也不是一回事。
想象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很残酷。
他们千里迢迢的来到京城之后,吃了不少闭门羹,想法也落空了,朝中之人根本就没有将他们放在眼中。
卢象升在得到了这个结果之后,心里非常不舒服,所以就想出去散散心,于是带着自己的两个弟弟到宣镇看看。
之前的时候,卢象升在回老家之前就来过一次宣镇,而且那次赵文还没有造反,这次是他第二次来。
“要是赵文能不造反,凭借着他的本事,将会是朝廷之福啊!”卢象升感慨道。
“兄长,咱们就这么光明正大的走在街道上,难道就不怕被赵贼的爪牙抓了去?”
跟在卢象升身后的是他的两个弟弟,一个叫做卢象晋,一个叫做卢象观。
说话的这个是他最小的那个弟弟卢象观。
卢象升转过头来,摇摇头,“应该不会吧,赵文这人我接触过,他不会这样做吧。
咱们刚才进城的时候,城门外的守军已经盘查过咱们的身份路引,一般来说,只要将咱们放进来,咱们也没有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咱们就没有什么事情。”
“哼,兄长,我实在想不明白,在老家的时候你就特别推崇赵文,赵文是反贼,是反臣,你怎么还要带着我们来这里呢?我真是想不明白!”卢象观一脸不满的看着卢象升。
卢象观嫉恶如仇,历史上的他在大明亡了之后,招募乡勇抗清,兵败之后欲投水而死,最后被手下救了起来。
可不久之后,卢象观再次投水,这次他在自己的身上绑了好几个大石头,跳下水之后,就再也没上来。
卢象晋性格没有卢象观那么激烈,在明朝灭亡以及卢象观失败之后,便出嫁为僧。
卢象晋是一个性格比较平和的人,是卢象升弟兄三个里面性格最平和的,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慢悠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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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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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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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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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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