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现在你就负责先将交通运输局搭建起来,至于军服的事情,就交给我了。”
赵文站了起来,冲着孙元化摆摆手,离开了孙元化的班房。
总兵府到孙元化的班房不远,也就几步路的功夫。
赵文回到书房之后,回想着后世某国军服的样子,在宣旨上画了起来。
一个时辰之后,赵文放下手中的炭笔,揉了揉自己的手腕。
桌子上摆放着一张宣旨,宣旨上画的正是后世某国的军服。
赵文所绘制的军服分为两种,分别是作战服和礼服。
原本还有一个常服,可常服上面有那种西式小翻领。
西式小翻领的设计估计这个时代接受不了,所以赵文就没有绘制常服。
除过这两种军服之外,还有军大衣以及军服里面所穿的衬衫。
军大衣有两种款式,一种是大翻领双排铜扣军大衣,另一种是立领双排铜扣军大衣。
而赵文所绘制的是立领双排铜扣军大衣。
绘制完毕之后,赵文拿着宣旨,走了出去,让站在门口的亲卫将其交给孙元化。
孙元化在拿到赵文绘制的图纸之后,一脸古怪的看着赵文绘制的图纸。
这个时代的审美和后世的差别非常大,尤其是这种西式的军服。
作战服、礼服以及衬衫都是对襟型制,两者之间非常的相似,除过上面的装饰以及所需要的材料不同之外,其他的倒也没有什么差别。
这几种衣服孙元化倒也能接受,这两种衣服毕竟都是对襟的,而这个时代的对襟衣服也不在少数。
和圆领衫相比,多了一个立领,也将宽袖变成了窄袖,再将系扣子的地方放在了前方。
让孙元化更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军服的种类这么多?
孙元化拿着手中的图纸,左想右想,实在是想不明白赵文的用意是什么。
“算了,还是去找一下大人。”孙元化拿着宣旨,走了出去。
此时天色已晚,赵文正坐在饭厅中和李小颖海兰珠她们两个正吃着晚饭。
“你赶紧多吃一点,如今马上就要打仗了,可要将身体养好了。”李小颖夹起一块肉,放进了赵文的碗中。
赵文眉开眼笑起来,他将李小颖夹给他的那块肉直接吃了进去。
“大人,孙大人求见。”
一个亲卫站在饭厅门口,冲着赵文这边喊道。
赵文放下筷子,对着李小颖和海兰珠叮嘱了几句,便走了出去。
刚一走出饭厅,赵文就看见了站在院子中的孙元化。
“大人,我有一些问题想要问您。”孙元化将赵文绘制的图纸拿了出来。
“去书房说吧。”赵文指了指书房方向,随后领着孙元化向着书房走去。
待赵文坐下之后,孙元化将图纸放在了桌子上,指着桌子上的图纸对着赵文道:“大人,为什么您设计的军服种类这么多?”
赵文笑道:“我这上面不是有标识吗?一个是作战服,一个是礼服,一个是军大衣,剩下的就是里面的衬衫。”
“可是大人,您这样一来,岂不是就有些浪费了?从古至今,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给士兵配发军服的,基本上都是一种。您为什么要给士兵配发这么多?”孙元化一脸不解的问道。
孙元化这番话也不无道理,在古代,士兵的军服基本上都是一种。像赵文这种直接弄出这么多的军服,孙元化还是第一次见。
赵文指着宣旨上的图纸,详细的解释了起来:“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你好好解释一番。
第一种军服是作战服,是士兵作战的时候穿的,第二种是礼服,也就是举行会议或者是典礼时穿的。
至于第三种,严格来说,它并不能算是军服,它只是一件军大衣,就是类似于大氅的那种东西,只不过是士兵穿的。
至于衬衫则是贴身穿的,就像是中衣一样。”
孙元化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他还是理解不了赵文为什么要这样做。
“可是大人,一件就够了,多了岂不是浪费?”
“军人是守家卫国的,是保卫国家的。我不想我的士兵像大明朝的士兵那样整天浑浑噩噩,我的士兵必须是能顶天立地的好汉,他们身上的军服一定要能体现出军人独有的精气神。
我知道你心中有很多疑惑,这些疑惑日后我会给你详细解释,如今你就按照我说的去做吧。”
………
几天之后,被服厂终于将第一批军装制作了出来,因为时间紧急,再加上制造毛呢的工厂尚未建立,所以只生产出了作战服。
作战服的数量也不多,也仅仅只能装备赵文的亲卫营。
毕竟亲卫营可是赵文的嫡系人马,赵文肯定是先装备亲卫营。
当这些士兵全部换装之后,赵文就让他们操练了起来。
赵文站在校场的高台上看着下方正在操练的亲卫营,脸上满是兴奋之色。
“你们觉得现在的亲卫营和之前的亲卫营有什么不同吗?”赵文指着正在操练的亲卫营,对着身后的众人说道。
在赵文的身后站着刘文众等人,这是赵文专门将他们拉过来,观看换装新式军服的亲卫营和之前有什么不同。
刘文众看着操练的热火朝天的亲卫营士兵,不停的点头,“大人,这新式军服虽然样子稍微有些古怪,可却使得兵士精神不少。”
“我也是这种感觉,换装了新式军服之后,光是精气神就要增长不少。”孙元化看着下方的士兵,也不停的点头。
赵文哈哈一笑,“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干嘛要换装呢?
行了,不说这个了,如今宣镇的事情也处理的差不多了,各种物资也生产的差不多了,也是时候出兵了。”
赵文脸色严肃了下来,他看向身后的众人,沉声说道:“我打算四天后向山西出兵,你们认为如何?”
刘文众摇晃着鹅毛扇,脸上满是凝重之色,“大人为何不再等上几天?等新式军服全部换装完毕之后再出发?”
“不等了,再等下去恐怕都要入冬了,在我走后,你们接着生产,在战场上换装也是一样的。”赵文长出一口气,随后领着这些人回到了总兵府中。
众人听着赵文的声音,眼中满是火热之色。
回到总兵府之后,赵文就给除过东面的所有士兵放了一天假,在放假的时候还给他们提前发了一个月的军饷。
毕竟这次出征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所以就让他们和家人团聚一下。
一个亲卫营的士兵穿着新式军装,拿着刚刚发下来的军饷,在宣镇的街道上转悠着。
当他穿着新式军装出现在街道上时,一瞬间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真精神啊,不愧是总兵大人的精兵,看起来就是不一样。”街道上的行人在看到他身上的衣服时,皆是不停的感叹着。
士兵换装的事情这些百姓也知道,毕竟很多百姓都在被服厂中工作。
士兵听着这些声音,不由自主的脸红了起来。
“掌柜的,来两斤桂花糕。”士兵走进一个糕点铺子,冲着里面的掌柜大喊道。
掌柜的看着士兵,一脸惊奇的问道:“这是你们的新式军装吗?这几天城中都传遍了,说你们要换新军装,尤其是那些在被服厂做工的人。我还问过新式军装是什么样子的,可是他们都说不清楚。”
士兵挺直胸膛,一脸自豪的道:“没错,这就是我们的新式军装。如今数量不够,所以只有我们这些亲卫营的士兵才有。”
“啧啧啧,这军装看起来真精神。”掌柜的不停的咋舌道。
片刻后,掌柜的让小二用草纸包了两斤桂花糕,用麻绳绑了起来,交给了士兵。
问清了价钱,士兵将钱付给了掌柜,拿着桂花糕走了出去。
刚一走出去,士兵就遇见了几个穿着普通鸳鸯战袄的士兵。
“切,你看他神气的那个样子,不就是仗着自己是亲卫营的嘛,有什么好神气的。”一个穿着鸳鸯战袄的士兵指着这个士兵一脸不屑的道。
“呦,王三娃,怎么穿新军装了?”之前出言讽刺的士兵走了过来,看着王三娃,一脸玩味的道。
王三娃挺直自己的腰杆,身上的新式军装完美的贴合在他身上,使得整个人如同白杨一样挺拔。
“没办法,谁让我是亲卫营的呢?这都是命,你说是不是啊,李平?”王三娃直言怼了回去。
王三娃和李平两人是在新兵营认识的,只不过一个被选入了亲卫营,一个没有被选入。
亲卫营可是宣镇中最精锐的兵马,是每个士兵都向往的地方。
所以李平在看到穿着新式军装的王三娃时,就酸的厉害。
“哼,你当初是运气好,被选入了亲卫营。你等着我,到时候我肯定也会进入亲卫营的。”李平看着王三娃身上的新式军装,眼睛中满是火热。
王三娃轻笑一声,毫不在意,从李平的身旁经过。
王三娃离开李平之后,又走进了一家肉铺,在里面买了一些猪肉。
当太阳逐渐西沉的时候,王三娃拎着大包小包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王三娃一家是从陕西逃难过来的,被刚刚升任宣镇总兵的赵文收留。
王三娃是家中老三,他还有两个哥哥,只不过老大在逃难的时候没有扛住,死在了半路中。
至于老二,原本是他要去当兵的,可是家中一共只剩下了两个儿子,如果两人都去当兵的话,他们的老娘就没人管,所以老二就将这个机会让给了王三娃。
在成为亲卫营士兵的这些年中,王三娃也攒了不少钱,他用这些钱给家人置办了一座房子,同时也给哥哥娶了媳妇。
没多长时间,王三娃就回到了家中。
“娘,我回来了。”王三娃站在家门口,冲着里面大喊道。
他家是一个用水泥和砖瓦盖起来的房子,是这个时代的样式,在前面还有一个小院子。
王三娃话音刚落,一个穿着黑色衣服,二十岁左右的女子一脸笑意的走了出来,这女子正是他的嫂子,名叫秦绣娘,是今年才嫁过来的。
她看着站在门口的王三娃,急忙将王三娃手中的东西接了过去,“我听说你们就要打仗了?你身上的军服就是新式军服吧?这几天城里都传遍了,说你们要换装新式军服,没想到这新式军服这么好看。”
王三娃点点头,“是啊,马上就要打仗了,给我们放了一天假,同时也给我们发了一个月的军饷,让我们买点东西回来和家人团聚一下。”
“是三娃回来了吗?”说话间,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妇人从堂屋中走了出来,眯着眼睛向着大门外看去。
王三娃急忙迎了上去,将手上的东西放在地上,扶住了妇人,“娘,是我,是三娃回来了。”
“是三娃,真是三娃。”老妇人一脸兴奋的道。
王三娃急忙将老妇人搀扶着坐在了堂屋的椅子上。
“二哥呢?怎么还没见他回来?”王三娃在屋子转了一圈,没见到他二哥,便一脸疑惑的看向秦绣娘。
秦绣娘道:“你二哥不是在钢铁厂做工嘛,如今要打仗了,钢铁厂中也忙了起来,估计还得一个时辰才能回来。”
王三娃点点头,随后将自己买的桂花糕取了出来,“娘,这是我给您买的您最喜欢吃的桂花糕,您赶紧尝尝。”
王三娃蹲在老妇人身旁,拿着一块桂花糕,放在了老妇人的嘴边。
老妇人吃了一口,笑的眼睛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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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嫂,这些东西你全都做了,今天晚上咱们一家一起吃个团圆饭。”
秦绣娘点点头,接过那些猪肉和蔬菜,向着厨房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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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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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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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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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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