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已经到了下午,暮色四合,天边卷起霓霞。
“莺莺为何叹气?”有人轻声问。
微莺支着身体半坐起来,见越清辉坐在旁边圈椅里,手支着下巴,静静看着她。
“皇后怎么来了?”微莺打个哈欠,揉了揉发红的眼睛,她刚睡醒,眼里蒙上一层潋滟的水光,春光花影像揉碎了洒在她的脸上,白如凝脂的皮肤泛起动人的粉红。
越清辉莞尔,“来看看你。”
微莺伸个懒腰,睡得太久,身子软下来,重新懒懒瘫倒在椅子上,“娘娘没等多久吧。”
越清辉:“不久。”
微莺笑笑,昨夜风声鹤唳,以皇后的聪慧,应该猜到了吧。她趴在扶手上,歪着脑袋,脸颊被压出一条红痕,“娘娘有事吗?”
越清辉沉默片刻,慢慢道:“不是什么大事,”顿了顿,她缓声道:“莺莺,我要同你辞行。”
微莺心中一惊,身子支起,“娘娘要去哪里?回南海了吗?”
越清辉摇头,“不,盛京。”
微莺:“对啊,我知道你从盛京出发,辞行,去哪里?”
越清辉:“……盛京。”
微莺:“……”
越清辉:“……”
两厢沉默,相对无言,过了半晌,微莺尴尬地哈哈笑两声,“那还真远啊,绿蜡,去把去年的桂花酒挖出来,我要为娘娘践行!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何人不识君!”
越清辉手扶了扶额,微微笑了一下,“莺莺,不必这么麻烦了。”
微莺连忙摆手:“哎,怎么能说是麻烦呢,”她看了眼扛着锄头嘿咻嘿咻挖酒坛子的绿蜡,问:“娘娘是因为今早宫门的事,才想要离开皇宫的吗?”
越清辉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只说:“不久以后,你便会知道了,莺莺。”
微莺又问:“那娘娘什么时候回来?”
越清辉想想,“大抵是不回来了。”
她抬头望着朱红宫墙,琉璃瓦翘起,飞檐上泼上层闪亮的光。皇宫像一座精致的牢笼,囚禁无数渴望自由的灵魂。
微莺眼睛一亮,“什么?娘娘不回来了?”
越清辉垂下眸,怕她失落,又道:“不过莺莺若是想我,可以——”
话未说话,便见微莺一抚掌,十分高兴地说:“那我不是可以当皇后了?”
越清辉:???
莫名心塞。
微莺憧憬当皇后以后的幸福生活,嘴角快乐地翘起,开心道:“嘿呀,可真是太好了!我能够上位啦。”
越清辉:……更心塞了。
微莺歪头看她,眼睛闪亮亮的,“娘娘要不要去更远一点的地方,我看南海就很不错嘛,可以吃吃海鲜吹吹海风,还能在沙滩捡贝壳。”
越清辉:“莺莺,打住。”
微莺闭嘴,瞪圆眼睛看着她。
越清辉无奈地笑了一下,“我不会回来抢皇后的位置的,你安心……唔,努力升上皇后,我很看好你哦。”
微莺翘起大拇指,“皇后不愧是皇后,眼光真好!我一定能当上皇后,不辜负您的信任的!”
越清辉叹口气,又忍不住莞尔,笑了起来。
这夜她们一同在月下饮酒,喝完酒后,越清辉走到门口,回头望了微莺一眼,突然停住脚步。
微莺倚着栏杆,手里提着一壶酒,懒懒散散地敛眉低眼,墨黑的发垂下脸侧,雪白修长的脖颈勾出优雅的弧度,她站在那儿,嘴角噙起一抹淡淡的笑,却让人觉得她并不开心。
好像,嘴角翘起只是习惯了微笑,而不是真正的开心。
越清辉心里叹了声,转身来到微莺面前,站在檐下,手搭在玉砌的栏杆上,问:“莺莺,在想什么?”
微莺看了她一眼,记忆里总是不服气的小姑娘,长成如今端正清冷的模样。只是微莺能够看出,越清辉依旧是骄傲与不服气的。
皇后如高山白雪,无情却动人,有傲骨而无傲气,是微莺喜欢的模样。
她心想,这也是自己带出来的崽,比小皇帝要乖巧多了,回想她历经的那些世界,每一位主角都是人中龙凤,是用所有美好字眼堆砌而成的琼玉,比皇帝美丽、耀眼、灿烂的,有许多。
然而她已经差不多忘却那些人的模样,再想起,只有千篇一律的假面。而她的陛下,满口谎言的小骗子,说谎时爱捏着袖子,总用一双深黑湿漉的眼眸望着她,她闭上眼睛,还能记得皇帝眼角的小痣,低头的心虚。m.χIùmЬ.CǒM
这样生动而鲜活。
现在微莺开始相信皇帝从前说的话了,原来对一个人上心以后,是会不自觉在意她的一点一滴,在意她每一个动作,就算某年某月,她披上其他皮囊来到自己身边,也未必不能一眼就在万千人海中认出她来。
微莺忍不住笑了笑,摩挲着栏杆,心想,她走过这么多世界,穿梭星河,见过无数耀眼的星星,却为星河里最黯淡不起眼的一颗驻足。
这颗星星又笨拙又狡猾,最爱撒谎,十句话九句都是假的。就算以前任务,遇到这种狡猾的主角,微莺也是不喜的。
她爱骄傲耀眼,品行高洁,心地赤诚的人,正如眼前的越清辉一般。
但她还是觉得这颗星星很好,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就像她生日时,父母送的那颗小星球,只是漫天星辰里不起眼的一颗,灰尘扑扑,又小又破,但她还是能在星海中,一眼就认出自己的星球。
是独属于她的……世上,只有这颗星星,是她为闪耀,为她黯淡,为她熄灭。
微莺渐渐意识到,她喜欢小星球,是因为上面有父母对她的感情,也有她对父母的眷恋,因为情感,这颗并不起眼的小星星,才显得对她如此重要,如此耀眼。
在爱面前,所有的缺点都会被忽略,所有世俗的标准都不值一提,这颗星辰在她眼里如此耀眼,胜过天上明月。
微莺笑了笑,“在想皇后那年祭奠故人,难道当时和他交情很好?”
越清辉摇头:“说不上好,不过,总比和现在的陛下好。”
微莺又问:“那娘娘为何要帮陛下呢?”
越清辉想想,“我没有见过像陛下这样狠毒阴鸷,又傻得可怜的人,”她弯了弯嘴角,看着微莺:“莺莺,不要怀疑太多,陛下或许每一句话都是假的,但喜欢你的心意,比什么都要真。”
这夜越清辉离开后,长春宫门再未打开过,皇帝也不怎么来找微莺了。
微莺独自趴在栏杆上,心想,这阵子科举忙,又要处理宫党之事,陛下确实是太忙了。等到日头渐渐沉下,她伸个懒腰,开始一天的夜生活,准备去养心殿找找陛下。
但去养心殿却扑了一个空,殿门口的侍卫向她透露,陛下下朝以后便出宫了,现在还未回来。
出宫?
微莺有点意外,茫然地眨了眨眼,本来想转身离开,后来转念又道,不如干脆出宫去找皇帝吧,她用自己聪明的脑瓜子想想,直奔城外宫府而去。
宫外,人头攒动,满座白衣,年轻的举子们上街观赏盛京的繁华,或聚在一起,赞扬陛下的恩德。
微莺顺利来到宫外,在街道上慢慢走着,看着眼前勃勃生机,觉得这座城市脱离原来的沉疴病骨,总算透露出一两分的春意来。
——
这时,云韶坐在椅子上,思考宫鸿波的死法。
她撑着下巴,慢条斯理地接过茶盏,看着曾经不可一世的男人,看了会,突然笑了一下,说:“当年朕初入宫,若非老师护着,恐怕这时朕早就埋骨泉下,看不见今日了。”
宫鸿波垂首坐着,叹口气,“陛下……”
云韶歪头,问:“老师何以犯下如此大错呢?”
她笑了一下,“是太后逼你的罢,那从前,行宫里的一场大火,也是太后逼你的吗?”
宫鸿波脸色如死灰,瘫坐在椅子上。
原来陛下什么都知道,这些年竟只是演戏隐忍,他在官场这么多年,输给了一个爱演戏的小孩子。他心中暗惊,新账旧账一起算,得砍几个脑袋才能平息帝王的怒火?
没曾想皇帝笑意更深,抚掌道:“烧得好啊!”
宫鸿波:???
云韶:“多亏当年一把大火,朕才有今日,国舅真是朕的福星。”
宫鸿波茫然地看着她。
云韶低头抿了口茶,又道:“只是,你们不该杀先生的。”
宫鸿波眯了眯眼睛,低下了头。
云韶轻轻叹口气,“这也是太后做的吧,你们不该这样做的,若是当年先生还活着,朕便也不会登上帝位了,”她托着下巴,弯了弯眼睛,“到时候,朕便可以与先生一齐纵马天涯,太后也可以拥庐陵王登临大宝,国舅满腔抱负得以伸展,真圆满呢。”
宫鸿波不明白她说这些是为了什么,只好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心神不定地听着。
云韶慢慢道:“朕曾经想过有朝一日得势,要如何处置你们,当年赐死我先生的那杯毒酒,叫做相见欢,毒入五脏,剧痛入骨,五脏六腑被毒腐蚀,而外表看上去依旧如常。朕一直都很想试试那杯酒,感受一下与先生同样的痛苦。可是先生让我活下去……”
她弯起眼,笑容温柔如春风,望着宫鸿波,“国舅便替朕喝一口,好不好?尝完记得告诉朕,到底有多疼。”
宫鸿波看着皇帝带来的酒,苦笑一下,点了点头,“微臣遵命。”
皇帝捧起酒,准备递给宫鸿波时,福寿匆匆忙忙小跑过来,喊:“陛下、陛下!”
云韶不悦地看了他一眼,“不是说了我与国舅在商议大事,不许进来吗?”
福寿摆手,“不是,”他凑到皇帝身边,小声说:“娘娘过来找陛下啦。”
云韶听到门外熟悉的声音,手一抖,碧如春色的毒酒洒落在地。她惶惶然把毒酒倒在窗外,连带被子一起丢下去,毒死大片青草。
“陛下在和国舅议事吗?”微莺笑吟吟地走过来,抱住皇帝的手臂。
云韶:“唔,没有什么大事。”
微莺顺着敞开的窗户往外一看,瞥见一大丛枯萎的青草,在一片翠绿中显得格外显眼,枯草旁还有一个滚倒的酒杯。她回头看眼青石地砖上的几点水迹,心中几分了然,佯作不知问:“陛下,为什么那撮草是黄色的呀?”
云韶身形微僵,冷着脸,攥了攥袖子。
若是让莺莺知晓她想毒杀宫鸿波……若是让莺莺知晓,她如此狠毒……
她咬了咬下唇,说:“朕也不知。”
微莺探出脑袋去望,“咦,这样子,好像是被什么东西药成这样的。”
云韶道:“那肯定是国舅在家里偷偷给草木打药。”
宫鸿波:……
微莺:“草。”
她对上两人的目光,笑笑:“草草这么可爱,怎么可以药草草!”
宫鸿波:……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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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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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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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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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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