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军总医院外面那棵不知有多少年头的柿子树,经了这么一遭,原本枝头挂红的果子被狂风暴雨打落下来,砸了个稀烂。
顾明颖出神的盯着那棵柿子树,它现在光秃秃的,从原本挂满了小红灯笼的漂亮样子变得黑秃秃的,再要等到枝繁叶茂的样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能不能等到那时候。
如同她全身是伤缝了不知道多少针的身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彻底好起来。
越想,心口就凉的发慌。
林雅琴从外面进来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那张脸因失血让整个五官都变的娇弱起来,眉目间的失意看的林雅琴一个女孩子都有些心疼。
她加重了脚步,“小颖,我回来了。”
顾明颖扭过头,“怎么这么快,没淋着吧?”
“没呢,我都没下车,让司机去买的,你尝尝这个……我听家里人说食品厂新来了个做西方糕点的大师傅,这夹心奶油卷做的特别好吃,想吃上一回都要排好久的队。”
她说着打开了油纸盒子,里面两排八个奶油卷做成了兔子头摆的整整齐齐,两只耳朵卷卷的,眉心处点了一小块桃肉果酱,一口下去细腻香甜的口感带着夹心奶油的绵软和一点点果酱的微酸,口感的确是非常出彩。
难怪能在一众白糖糕点里脱颖而出。
顾明颖有些感动,摸摸她有些冰的手放进被子里暖着,“很好吃,我很喜欢。”
“我就知道你肯定喜欢,那我下次过来再给你买。”
顾明颖敛眉笑了笑,心底五味杂陈。什么样的家庭才能买这种一看就精贵的点心?她曾经在书上见到过,这种绵白软糯的东西叫做奶油,那么几口就能吃光的东西要用到鸡蛋清和白糖,做的时候耗时费力,大多数时候只在国际列车售卖,卖到市面上才那么点的东西就能抵上肉联厂一条上好的五花肉。
而普通家庭呢,她们顶多在供销社里买点糖精,等小孩子缠着闹着想吃的时候,几粒糖精丢下去,兑上一壶水就能打发了,就是碰到年节,也不过是再往里缠上一勺甜酒,一碗就能让小孩子喝的心满意足。
这就是顾明颖小时候过的日子,一小粒糖精就甜的发苦,只能用一大桶水兑着喝,而林雅琴呢,她可能根本就不知道糖精是什么。
“不用啦,我又不是小孩子了,生个病还要靠这些小零食来甜嘴。再说这东西也不便宜,我柜子里还有些红糖,我喝那个就行。”顾明颖摇头拒绝,转而又说起了别的。
“我听说出事那天连累林伯父也来了医院一趟还给我垫了些医药费,真是太麻烦了,雅琴你帮我谢谢伯父,这钱算是我借的,我肯定会还给你们,等伤好了,我再上门道谢。”
林雅琴摆手,从手提包里拿东西,“不用不用,钱的事情不着急,你现在还是个学生呢,学习最重要,我把这半个月你缺的课都做了笔记,你就当在医院也学习了,不用操心的钱的事。”
“而且我的命都是你救回来的,这点钱算什么,你就是不还也没关系。”
“那怎么行,一码归一码,咱俩的友情怎么能用钱来衡量。让别人知道了,还以为我和你做朋友就是为了钱呢,所以这钱一定要还的。”这不仅是为了面子,还是为了那份费尽心机获得的人情。
林雅琴不在意这些,不过好友的话让她心里舒坦,脸上笑容加深不少,“行啦,不说这些,这奶油卷放久了就不好吃了,快多吃几个。”
“好,你也吃。”
房里里笑语不断,顾明颖在人前性子总是端着,与人相处脸上总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因而柔美恬静的气质愈发凸显,相处起来总能让人觉得舒服。她看的书多,林雅琴因家世多年的熏陶见识面广泛,两人能成为好朋友除了因为那次救命之恩,更多的是无论林雅琴说什么,顾明颖总能接上话茬,不是那种谄媚的刻意逢迎,而是点到为止的进退有度。
因此她很难想象眼前笑语嫣然的女孩和那天她趴在副窗上所看到双手沾满凶徒是同一个人。
反差越大,林雅琴就越发奇怪,而且,那天发生的事回家以后她想了又想,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为什么明明有护工在,顾明颖却要自己去水房打水,而且……忍不住试探道,“小颖,我……能问你一件事吗?”
顾明颖微微沉默了一会,“……你是想问我……那天,我为什么要对谢蛮动手是吗?”
说这话时,她脸上的笑容慢慢淡去,转头看向窗外,声音都有些低落。
这模样一摆出来就迅速勾起了林雅琴的愧疚感,紧接着就看见那张没有血色的脸上,眼圈渐渐红了,一滴眼泪迅速落了下来。
给林雅琴看呆了。
她蹭的一下跳了起来,慌忙从包里拿纸,手忙脚乱的安抚,“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问的,小颖你别难受了,你不想说就不说,我以后都不问,你别哭了……”
好容易稳定了顾明颖的情绪,林雅琴坐在床头内心也有点不是滋味,就听顾明颖突然开口了,“其实那天我在窗户看见你过来,刚巧水壶里没有热水,护工那时侯在换床单,我就自己去接水了,怕你来了找不到我,还特意跟护工说了一声。”
“没想到会在那里碰到谢蛮,其实我和她早就认识,我们时同一批下乡的知青,下乡得时候我们的关系就不好,那时候就打闹了好几回,我之所以受伤住院也是拜她所赐,只是没想到好不容易离开后又在这里碰见了,我一时没忍住,就……”
她轻声细雨的解释,刚才那一番掉眼泪让她有足够的时间想好说辞,二来她这一哭,林雅琴心里肯定会愧疚,凭她对她的了解,肯定也不会再多想什么。
不过她忘记了一个人——林父。
军总医院的事因为女儿和顾明颖的关系,林父或多或少的去了解了一些,这一了解,马上就来了兴趣。军总医院发生的行凶事件,有十数目击者的亲眼所见,而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本以为事情闹大根本无法善了,却没想到仅仅是一个上午的时间,连细致的调查都没有,事情就已经进入尾声,从病房清醒的两位当事人陆续在调解书上签字后,这件事情就被迅速结案。
就好像这不是恶性的犯罪事件,只是两个姑娘吵了一架。
而且剧林父所知,当时出警的大队长前脚才踏进谢蛮所在的住院部,没到半分钟的功夫,又带着手下人走出来,脸色不怎么好看,来的快,走的更快。
林父出手一查,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得到了消息,除了顾明颖和秦松之的关系让他有些意外,其他的东西他看一眼就没了兴趣,那什么调解协议上的说辞举证他统统不信。表面看起来是两人争吵,顾明颖失手伤人,理亏之下,秦家才选择了将此事弹压下来,和平解决。
可实际上呢,秦老爷子早退了下来,手里虽然还有点人脉但新时代要来临,上层面临着大清洗,本就自身难保。而且秦松之在军中还没有站稳脚跟,那点人脉人情怎么会用在顾明颖身上。秦家日薄西山,就算想,估计也没这么大的能耐轻轻松松就把事情压了下来。
到最后,林父把视线转移到了谢蛮身上,他对谢蛮这个名字不熟悉,可那张脸,托张建设前段时间闹出来丑事他倒并不陌生,顺着这条线索,很快就查出了些蛛丝马迹。
能在军总医院插手警方,又能强推出秦家立在明面上的,这样的人不多。
这个叫谢蛮的丫头已经今非昔比了。
当天晚上,他把女儿叫到了书房,让她把认识顾明颖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这一说,林父这商场混迹过年的老狐狸立马发现了不对。没有证据,不过做他这行的对危险都有一定的敏锐度,他稍微提点了女儿让她注意,林雅琴马上就反应过来了。
其实对好友的刻意接近她不是不知道,只是那实打实的救命之恩让她不想去顾及那么多,不过现在……
对顾明颖将所有重点都略过的行为林雅琴笑了笑,表现的像是顾明颖预料之中的那样天真,“没事,我就是担心你才问的,你现在身体不舒服,既然那些事情不开心就不要多想了,先好好养伤。”
只字不提护工层对她说起的,一早就打了满满的热水、和那把曾经丢失在病房里的手术刀为什么会出现在她手里。
顾明颖勉强笑了笑,她的长相有些偏于江南女子的柔美,神韵里带着一股子婉约的味道,一低头,线条柔和的侧脸恍惚间让林雅琴觉得有些像自己的母亲,心底悄悄软了一块。
她又想起医生说的顾明颖受伤太重,尤其是那天被谢蛮狠狠扎过的右腿,虽然能治好,到难免落下病。于是同情心泛滥忍不住又为顾明颖开脱
每个人都有些不得已的苦衷,她们俩人的生活方式又截然不同,人家的苦楚她未必能知道的那么清楚,就算知道了也无法感同身受,又何必早刨根问底。
只是到底有什么和原来不一样了。
她纠结的表情也没逃过顾明颖的眼睛,林雅琴动心思的同时,眼帘低垂,顾明颖也在权衡。
中午林雅琴还要赶回去上课,顾明颖笑着目送她出门,等人一走,她的表情逐渐淡下来,最后面无表情的看着窗外。
暴雨过后细如毛牛的雨丝下了一天,顾明颖让护工开了窗户透气,雨风一股接一股的吹进来,屋子里沉闷的气息不一会就散了个干净,很快就开始冷起来。
护工都开始有些受不住,劝了唇色都开始发白的顾明颖几句,人没劝动,反而让她把自己支开了。
护工走后顾明颖总算觉得清净起来,她喜欢这透凉的雨风,一吹进来,身上的刀伤仿佛都变得没那么痛,能让她更专注的思考未来的事情。
她想了好久,依旧不甘心自己又在谢蛮这里栽了个大跟头的事实,不过好在她同样的错误绝不犯两次,方振军是秦松之特意留给她的人,她醒来后隐晦的告诉她让她不要再招惹谢蛮。
顾明颖聪明,识时务,能屈能伸,这话里话外什么意思她听的很清楚,立马就把清醒后心底疯狂生长的杀意按了下去。
来日方长,还会有机会的。
她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
现在要处理的是没有钱这个问题,从来到B市后,所有的花费她都坚持由自己来出,而前面卖药材的钱又基本上被谢蛮坑了个干净。她轻抚着脖子上的吊坠,能感觉到里面微弱的灵气在一缕缕的流失,这些清楚的告诉她,不能再等下去了。
她浑身上下实打实挨了谢蛮六刀,小伤口更是随处可见,缠满绷带的模样让她像个破布娃娃,原本的计划里所畅想的一切因为这次失手全部成了泡影。
怎么办,是要重新联络金老板?还是捅破真相,拿回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雨风更大了,吹拂的房里窗帘都开始晃悠,放在柜子上的油纸盒晃了晃带着最后一块夹心奶油卷落在地上,带着声响的房间,只有顾明颖安静如一尊雕塑,眼里带着死水一般的沉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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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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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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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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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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