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得不说,女人都是善变的,看到岑瑗可人的小脸,及会哄人的小嘴后,态度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准婆媳关系火速升温。
不仅把压箱底的首饰,统统送给了她,更是隔三差五的带着进宫,与皇后-秦曦,联络感情。
岑家斩获秦家少夫人的头衔,让不少想与秦家联姻的勋贵,心情低落,且情绪暴躁,他们不敢对秦睿怎么样,但对上岑抠门就无所谓了。
不过,不管大伙明着嘲讽,还是暗地里挤兑,岑義都不在乎,毕竟他为女儿着了一个,最好的归宿,一辈子高枕无忧,不必在夫家受气。
谁都知道,从秦琼这一代开始,秦家一直都是一夫一妻制,从没人纳过小妾,更没人养过外室,且府中的一切事务,都是由夫人说了算。
这才是岑義选择秦家的主要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爱慕秦家的权势,作为户部尚书,朝廷的重要部员之一,他没有拿女儿去换权势。
而这场婚事中,最不满意的,要属于被从松州召回来的秦峯,他在松州,厉兵秣马多年,都准备扫荡对面叫嚣的吐蕃蛮子了。
箭都上衔了,兵部的一道调令,硬生生的让他憋了回去。忍了一肚子的秦峯,先是参了兵部尚书-黑齿俊一本,言其误了军国大事,坏了皇帝的宏伟计划。
可李重润也仅仅是耸了耸肩膀,告诉自己的表弟,兵部尚书在他的老爹-秦睿面前,永远都是当年那个小小的中郎将,根本没有转还的余地。
秦峯要是想发泄脾气,还是回府找自己父亲好了。当然,李重润是不会告诉他,朝廷的准备还没有齐全,还需要大量的时间去准备。
“爹,这是什么时候,别人不知道,您好不知道吗?”
“陛下即将发动,第三次对吐蕃的战事,而且是全面的战争,儿子作为松州的主将,即将出任一道总管。”
“也就是说,在西南的战事,完全由儿子一个人说了算,一战之后,儿子就会成为一名正三品大将军,儿子的时间不多了。”
做大将军,是秦峯从小的梦想,对于这一点,秦睿心知肚明。他更知道的是,为了达成这一目标,秦峯在西南前线九死一生,无数次在死亡的漩涡中挣扎求生。
他最不喜欢的就是,别人总拿他跟父亲相比较,他就是要告诉所有人,他这个大将军,也是打出来,而且与父亲一样的年纪得封正三品大将军。
对于别人来说,父亲是一座与天齐高的山峰。可秦峯偏偏就是要证明,只要给他同样的时间和机会,他一定可以达到。
眼前着,他的年纪要到秦睿封大将军的年纪了,秦峯心里不是一般的急切。
“儿子,你的压力太大了!当不当大将军,无所谓,别人怎么说,更无所谓。”
“不用怕给为父丢脸,也不用在乎官位的高低,那不重要,真的。.......”
也许,在将兵一道上,秦峯有着超乎常人的天赋,别人见到了也会说上一句,虎父无犬子。同时,他也知道,这对于年纪轻轻的秦峯来说,是山一样重的压力。
可跟他比起来,秦峯的精神脆弱了很多,生长在富贵之家的少公爷,注定不可能像一样,背负整个大唐,负重前行。
当然了,国家也不需要他这么做,有皇帝在,他就刚干好自己的分内之事就好了。在松州的军旅生涯,秦峯已经向世人证明,他已经足够的优秀了。xiumb.com
作为秦睿的儿子,他做的已经够好了,将来也能好好的带领秦家,继承祖先的忠肝义胆,勇武传魂的忠义。
他不需要跟自己一样,事事争先,一辈子走在钢丝之上。有时候顺其自然也许更好,就比如这次的婚事,适当的接受父母的安排,对他也是好事。
男人嘛,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包袱,他才能算真正的长大。
“爹,您当大将军的时候,好像还没有与母亲完婚吧!”,秦峯对于父亲的说法,并不是很服气,噘着嘴立马回了一句。
额,“是的,为父是先立业,后成家,而且你母亲,那时候也不是公主,情况与你有所不同!......”
这一点,不得不承认,秦玉道那时候,就是个靠边站的将军,别说在朝廷了,就算在南北衙,也是数不上号的将军,没什么存在感。
秦睿想出头,唯一的方式就是靠自己。而且,因为历史的原因,他与李显成为朋友,从而卷入了无尽的漩涡中,搭上了自己的一辈子。
这是不容秦睿反抗和改变的,就像那些神神鬼鬼的家伙会说,一切都是命运早已安排好的。
秦睿是有“望子成龙”的心,希望儿子能继承他的衣钵,成为国家的大将,继续拱卫李唐的江山。可不希望,秦峯成为一个战争机器。
他需要家庭,需要一个有父母,有子女的家庭,更需要正常人的生活。他不需要,把自己的一切时间和精力,都投在军营中。
一个只会打仗的大将军,注定是不健全的,也不可能真正懂得什么叫家国天下。而且,就算秦睿同意,暂缓为他们举行大婚,李淑能同意吗?
根本不可能,好不好!与女人,永远都是讲不清楚道理,更何况是一位当过将军的帝国长公主呢?那绝对是一个生人勿进的角色!
秦睿敢保证,只要秦峯敢说,李淑一定敲断他的狗腿,让这小子,拄着拐棍,去迎娶他的新娘。
“儿子,爹不是吓唬你,你娘年轻的时候,可比我有威望,不信你去问问那些叔伯,他们年轻的时候,怕不怕!”
“老实成婚吧!为父相信,这对你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也只能是唯一的选择!”
“而且,下次最好先问问的好表哥,他的兵力、物资,筹措够了没有,然后再着手动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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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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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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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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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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