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麾下有四员大将:堂弟李失活、何阿小、李楷固、骆务整,此四人皆骁勇善战之辈,精通骑兵作战,深受李尽忠的喜爱和信任。
而四大部将,也并没有辜负李尽忠的期望,仅仅用了两个时辰,就干净利落的消灭了孙万荣的护卫队,把光猪一样的孙万荣绑于马前。
此时的孙部牙帐,再也没有了往日的繁华,滚滚黑烟,断臂残骸,女人哭,孩子叫,所有高过马腹的男子,尽皆被杀,人头垒成了京观,可谓血流成河!
“李尽忠,你个贼畜生,你竟然对自己的妻兄下这么的黑手,你得了良心让狗吃了么!”
“忘恩负义啊,你难道忘了,这么多年我是怎么帮扶你的,又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了你,你!......”
孙万荣整个人都不好了,突逢大变,而且还是妹夫所为,让他一时接受不了;苦、笑,两种表情交替出现在他的脸上,看得出来这番刺激把他搞癔症了。
唉,长长地叹了口气,李尽忠从马上跳了下来,坐在孙万荣身旁,沉声说着:“你知道么?我最讨厌的就是你这副惺惺作态。”
“凭什么本汗从小就要受你的压制?就因为你比我早生几年?就因为你是拍我兄长(枯莫离)的马屁?”
“我是大贺窟哥的孙子,凭什么要屈居你的麾下?告诉你,我打小最恨的就你这占了便宜,还卖乖的惺惺作态。......”
李尽忠的祖父-大贺窟哥,是契丹大贺氏早期的酋长,生活在唐太宗时期。唐太宗征高句丽路过营州,封他为左武卫将军,成为第一任松漠都督。
显庆初年,唐高宗拜窟哥为左监门大将军,兼左领军将军、无极县男,赐姓李氏。窟哥死后,其孙枯莫离为左卫将军、弹汗州刺史,封归顺郡王。
在祖父和兄长麾下过活,没问题,李尽忠就是有野心,看在亲情的份上,也能忍受,时刻克制自己的欲望。
好不容易把,祖父和兄长熬死了,李尽忠满心欢喜的等着,承袭归顺郡王,和大贺氏的可汗之位。可他那个死鬼兄长,吃猪油蒙了心,就给了他个空头王位。
将大贺氏的汗位和人马,都交给了只会溜须拍马的孙万荣;让他这个根红苗正,理所应当的继承人,变成了一个部落的小可汗。
李尽忠恨他兄长枯莫离,更恨身边的孙万荣,所以多年来,他一直隐忍不发,暗中积蓄力量,想着有一天,孙万荣没了利用价值,好取而代之。
可这次,见这些部落,因利而背弃与他的盟约,李尽忠就必须拿他杀鸡儆猴,敲山震虎。
“这,这你怎么能埋怨我,汗位是先可汗,族老们共同传下的,不是我想的,你不能怨我!”
呸,“什么狗屁族老,看到没,那几个老东西,都挂起来了风干了,本汗要拿他们来喂狗!”
话毕,李尽忠从跑过来的李楷固手里,接过可汗金印,吧嗒吧嗒嘴,似乎对这东西并不怎么满意。
随后,吩咐一旁的侍卫,将孙万荣的人头砍下,用石灰腌制一下,送给奚族可汗。至于尸身,抽筋扒骨,作成烤肉,送给大贺氏的那些将领,告诉他们这就是不顺从于我的下场。
“李尽忠,你不能,你不能这么做,你会遭到报应的!”,被拖下去的孙万荣,一边挣扎,一边吼着。此时的他真是后悔,大唐太尉慧眼啊,他果然是养虎为患,成为其口中最惨的一个。ωωω.χΙυΜЬ.Cǒm
“可汗,一刀杀了就完了,搞这么多花样,对您!”,李楷固的话没往下说,可他相信可汗是明白自己的意思。
“怕报应?怕报应做不了王!”,撂下这么一句话,李尽忠拂了一下袖子,转身跳上战马,招呼着骑兵们向下一个大贺氏的据点进攻。
契丹大贺氏,是契丹一族的王族,地盘大,势力大,消灭一个王庭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有彻底掌握了大贺氏的军队,他才能横扫契丹诸部,进而称霸东北。
李楷固当然清楚这一点,虽然不赞同可汗如此处置孙万荣的方式,但大势之下只能叹了一口气,招呼剩余的骑兵,停止烧杀,追逐可汗的脚步而去。
就这样,仅仅用了五天时间,李尽忠就掌握整个大贺氏部的兵力,随即开始大规模的增兵,仅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将兵力扩展到十五万之众。
以其比邻的-南牙-黑沙城-阿史那默啜,采取了缄口不言,讳莫如深的态度,他是朝廷册封,名义上的东突厥可汗,在漠北和东北,都是有一定的地位。他都不说话,那就是在变相的承认,李尽忠成为东北诸部的可汗。
而奚族首领李大酺也是卖了一把乖儿,他本来对孙万荣就没什么好感,现在李尽忠替他把人做掉了,还帮他出了一口气呢。
更何况,营州和默啜,都对也是坐山观虎斗,坐视东北诸部混战,这边打的越狠,死的人越多,他们就越高兴!他李大酺不是傻子,收了李尽忠的大礼后,也学着拉偏仗,对于那些来求的部族,敷衍了事。
小部族,人少,力量弱,要么被李尽忠敲骨吸髓,要么就彻底投降,摆在他们面前的选择并不多。整个白山黑水,让李尽忠的骑兵弄得是乌烟瘴气,断壁残垣,烧杀抢掠随处可见。受到波及的流亡牧民,只能拖家带口的向营州方向行去。
也正是东北乱得一塌糊涂的时候,秦睿正在黑沙城中,与东突厥名义上的可汗-阿史那默啜把酒言欢。
“太尉,小王仅代表东突厥诸部,向天可汗陛下和太尉,表示敬意!”
“可汗,客气客气了,你我都是天可汗陛下的臣子,份属同僚,亲同兄弟,何必如此客气!”
“还是应该敬一敬陛下,咱们的陛下可是颇有太宗风采的天可汗啊!”,话间,秦睿起身,拉着默啜一同向南-长安的方向一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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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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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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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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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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