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桩人伦案说起来非常简单,就是一个收养与弃养之间的纠纷,二十五年前,洛阳修义坊有一户非常贫穷的人家,夫妻俩平时靠做点小工,养活家中的五个孩子。
后来,女人又怀孕了,产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娃,这本来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可也因为这个男娃的到来,让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变得更加贫穷,那还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在这个时代,刚出生婴儿如果得不到很好的照顾,那是很容易夭折的,他们家太穷了,连大的都不一定能养活,更不要说娇嫩无比的婴儿了,如果想要这个孩子活,唯一的方法就是送人。
可他们是穷人,而且穷了八辈子了,即便有亲戚也是穷亲戚,他们自己糊口尚且艰难,更别说多养一个孩子了,所以他们必须找一个条件好一点,心地善良的人家。
找了半个月,深思熟虑后,他们选择中隔壁街的一户人家,男主人在禁卫军当差,他与夫人成婚有些年头了,可一直都没有孩子,家境殷实,实在是一个好的去处。
再给孩子喂了最后一口奶后,夫妇二人就把婴儿放在了那家门口,随后又做贼心虚,怕人家找上门,所以夫妻卷了铺盖,带着几个孩子就回了老家。
时光如白驹过隙,二十五年弹指一挥间,现在他们老了,体弱多病儿子们都都相继离世,家中仅有两个被夫家休回来的女儿,本来就不富裕的日子更加艰难了。
眼见怕没法见祖宗,是以就想着把儿子认回来。因为那家是官宦人家,他们这些小民百姓难免吃亏,正巧赶上太后布施,这对夫妇便趁着这次机会,拦驾喊冤。
而在狄仁杰到府相告的翌日,圣旨就下来了,由秦睿任主审,司刑少卿-明珪、殿中侍御史-杜景佺为副,择日于司刑寺正堂审理,太后将御驾亲临,于屏风之后旁听审案的进度。
明珪,秦睿太熟了了,可这位杜御史,却真是没见过,听说是由益州录事参军提上来的,是个刚直不阿的官,入朝后,与徐有功、来俊臣、候思止等专门掌管太后关注的案件。
而且还有个挺有意思的说法:遇到徐有功、杜景佺的犯人就能活下来,遇到来俊臣、侯思止的犯人就得死去。
司刑寺正堂,秦睿在明理的介绍下,与这位“久负盛名”杜御史见面了,还别说从面相和话语中,不难看出这位爷与传闻还真是“名副其实”。
“驸马爷,下官对您的威名,那可真是如雷贯耳,今儿总算是见到真人了!滋滋,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瞧瞧,瞧瞧,年少有为,年少有为,与我们这些读死书的就是不一样,端端是气派的紧!”
“哎,驸马爷,喜欢喝酒不?要不然咱们找家酒肆,整几个硬菜,烫两壶好酒,一边喝一边谈。”
呵呵......,尴尬的笑了两声,秦睿只得回了一句:“杜御史还真是与与众不同,热情的很!”
秦睿的脾气,明珪还是知道的,少年成名,受太后和几位大将军的赏识,现在又是当朝驸马;这样的人,哪里是谁都能请到的,说喝一顿就喝一顿,开什么玩笑。
是以,明珪赶紧打了个圆场,把喝酒的事压了压,将话题拉回到了案件的被告的身上,这案子是太后亲自交代下来了,不仅御驾要来,几位宰相还要旁听,可是大意不得。
“利见贤弟,杜兄,咱们还是说说被告的这位吧!也是不好办的人物,夏官的岑尚书昨日亲自把人押来的,态度不是一般的强硬!”
当兵的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护短,岑长倩自然也不例外,更何况被告的这个叫吴兴的员外郎,跟随他南征北战二十多年,是嫡系中的嫡系。
昨儿来送人的时候,一向少言寡语的岑长倩说了,要是司刑寺这次冤枉了老实人,委屈了他的部下,那夏官与他们司刑寺也就不用处了,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别以为这仅仅是简单的恫吓,司刑寺求着夏官的事儿多了,没有阁部的签单,在南北衙门的那些大爷们,以后别想再讨到一点面子。没有军队的帮忙,很多事都没法办了。Χiυmъ.cοΜ
“明兄,夏官员外郎-吴兴是怎么个意思?他的那个养子-吴松又是怎么个情况?”
听过秦睿这么问,明珪叹了口气,这个吴兴也的确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摊上了这事,他也委屈这呢!而且他的那个养子,人家也不想回去,且理由充分的很!
吴兴,洛阳人氏,早年间,岑长倩当百夫长的时候,他就是其麾下伍长,在军中属于资历比较老的一类人。按照他的战功,早年间栓叙军功的时候就应该进位为大将了。
可这家伙是个只会拉磨,不会哭的老实人,不会当官,升上去了坐不稳,所以念旧的岑长倩是走到哪带到哪儿,主政夏官后,让其在十三司当差,也算过上了安稳的日子。
吴兴的夫人死的早,为了把吴松养大,这家伙做了二十年的鳏夫,又当爹,又当娘,含辛茹苦的把养子拉扯大,生怕他受了后娘的气,在吴家过的不开心。
用吴兴自己的话说,他就是个臭丘八,不懂啥大道理,他就知道这孩子与他有缘,是上天眷顾他无嗣,赐给他的孩子。且他答应过夫人,要照顾好这孩子,让他平安顺遂的长大,所以半辈子的心血都放在这个孩子身上。
但吴兴不是个不通情理的人,如果孩子愿意回到生父生母身边,他也愿意放手,毕竟血缘亲情是断不了的,人家十月怀胎也不容易。
可恰恰是养子-吴松,坚决不愿意认祖归宗,宁可背负不孝、忤逆之名,也不愿意回去,吴兴自然也不能强行把孩子赶出去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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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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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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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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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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