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菜和点心算什么,主菜才是检验一家饭店真正实力的硬指标,放眼看其他桌的菜品,热菜和主食相当一般!”
然而,五分钟之后,所长惨遭打脸。
为了做对比,景栗特意点了一道菊花茄子,不比不知道,差距贼啦大,醉仙居的这道菜无论是从火候还是调味,都堪称完美,狂甩凤临阁十条街。
紧接着,店小二送上镇店招牌——佛手观音莲。
景栗初看名字,以为是把花卉当食材炒的美食,一尝才知,主料原来是雕琢成成莲花与佛手状的白菜。
浓香高汤使平平无奇的白菜变得与众不同,鲜的足以让人吞掉舌头,菜名看似寡淡,可是配菜分外丰富,莲花白菜之下铺着一层咸香回甘的金华火腿片,四周还摆着一圈红润鲜美的大虾仁,连那看似不起眼的小小丸子都是鲜鱼蓉所做,可谓是口口有惊喜。
接下来的一道,是花开富贵牡丹鱼,三朵鱼肉片拼成的洁白牡丹花盛放于冬瓜皮所雕的绿叶丛中,清新隽雅,香气四溢,令人垂涎欲滴又不忍下箸,生怕破坏了浑如天成的风雅名花,可谓是色香味俱全的巅峰之作。
景栗曾在电视节目上看到过此名菜,鱼肉花瓣造型的关键在于高超的生敲技法,需要用特质的小木槌将鱼片敲打至薄厚均匀且晶莹剔,炸制时也非常有讲究,既要将鱼肉炸透,又不能失了本身的鲜香。
她三下五除二就把两朵鱼片牡丹花吃的干干净净,恨不能顿顿都来一份,试问天下谁不喜欢颜值高而且不用挑刺的鱼肉呢?
其后是传奇名菜太白鸭子,据说李白曾用这道菜征服了唐玄宗,景栗的舌头自然也为之而下跪。
菜好也就罢了,连酒都比凤临阁的强,景栗点了大名鼎鼎的三勒浆,滋味比凤临阁的葡萄酒更为醇厚,正如诗中所云——wWW.ΧìǔΜЬ.CǒΜ
岂知用外藏妙理,琼醴蔗浆非所敌,谁传酿法自太古,满瓮春云元化湿,就中至味真玄酒,豁达灵根三益友。
这下可好,凤临阁卖酒创收这条路也被堵死了。
菜越是好吃,酒越是好喝,景栗就越是绝望。
她吃到最后,只觉窒息般的心塞,要想迅速超越醉仙居,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去皇宫绑架御厨。
祝妈妈注意到她心情不悦,而且也猜出了原因,便劝解道:“前些年咱们凤临阁兴盛的时候,客人比这里还要多,只不过花无百日红,任何生意都有起起伏伏,解决掉郑管事之后,我们的买卖也会好起来的,小姐若是觉得管店太辛苦,把酒楼盘出去也未尝不可,凤临阁的金字招牌总是值不少钱的。”
虽说唐朝是封建社会之中思想相对开放的朝代,但在男权社会,女人抛头露面做生意总不是容易的事,祝妈妈其实是在委婉地劝小姐尽早卖掉店铺。
景栗带着振兴凤临阁的使命穿越而来,卖店是不可能的,即便生意惨淡也坚决不能卖,她想要把竞争对手了解透彻——
“醉仙居的厨子是哪里请来的?”
祝妈妈道:“醉仙居的老板是安平侯,这里的大厨原先是宫中的御厨,菜品自是比民间壕奢讲究。”
景栗的心被重重戳刀,现在连从御膳房绑人这条违法疯狂之路都走不通了,老天爷可能真有亡她之心。
这可如何是好?
景栗一时想不出超越醉仙居的办法,郁闷之下喝了一杯又一杯。
两位队友也急如热锅上的蚂蚁,薅着头发琢磨振兴酒楼的点子。
屠豪竖起耳朵听了听旁边几桌客人闲谈的内容,基本都是在抱怨醉仙居的菜价贵而且菜量少,他灵光闪现,商业天赋大爆发——
“人民群众总体的消费水平普遍有限,对于价格十分敏感,要不然我们改走亲民路线吧,主攻创意低价美食,生意肯定能比醉仙居更红火!”
“思路不错,但是唐朝的食材没有现代丰富,又赶上了米面羊肉全都缺的点背时候,我们能发挥什么创意呢?…”独教授握紧小拳拳轻锤脑门,没想到还真砸开了智慧之窗,双目骤然聚光发亮,清脆拍掌道——
“羊蝎子!”
屠豪一头雾水:“羊蝎子在唐朝算是创意菜吗?”
独教授提问:“你们知道羊蝎子之父是谁吗?”
景栗不由得犯了糊涂,她不知道这是一个真实的历史偏门知识点,还是所长纯粹的恶搞。
“苏轼!”在半分钟的安静之后,独教授自爆答案:“苏轼在美食界有两大里程碑式贡献,一是东坡肉,二是羊蝎子!”
屠豪一脸懵:“东坡肉难道不是苏东坡发明的吗,怎么变成苏轼了?”
正在喝酒的景栗听到后被呛住,咳嗽不止。
在外国长大的土豪鲜肉对中国文化一知半解,在他看来,苏轼和苏东坡,鲁迅与周树人,都是完全没有关联的人。
“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他就是苏东坡本坡!”无奈科普历史知识过后,独教授平复情绪,大谈奇思妙想——
“唐朝人最喜欢的肉类是羊,开发出了羊肉的多种花式吃法,不过很少吃脊椎骨这个部位,羊肉的价格很高,但是羊蝎子却很便宜,一般人都抛之不食。
北宋时期,天才美食家苏轼研发出了羊蝎子的神仙吃法,自那之后这道菜才逐渐登上大雅之堂,你可以把苏大师的创意借鉴到唐朝,我和屠豪立刻去查羊蝎子的具体做法。”
“唐宋元明清…”屠豪念叨朝代顺序之后,举双手赞同——
“把宋朝的美食提前搬到唐朝,一定能够火遍长安城,小姐姐你可以取代苏大师,当羊蝎子之母!”
景栗细细琢磨,羊蝎子之母的称号当然是鬼扯,不过这个创意的确很靠谱,说不定能够开启物美价廉的美食新风尚。
执行任务期间可不能犯拖延症,她开始琢磨接下来的计划——
得找到羊蝎子的货源,还需要有合适的锅…
想到锅,景栗犯了难。
饭店的羊蝎子,一般是放在涮锅式的金属锅里,加热都用电磁炉,这在连电都没有的唐朝肯定无法实现,再不然就是加木炭的传统铜火锅,可是另一个问题又出现了,唐朝有铜火锅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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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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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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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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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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