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风,你就别闹了,你都不知道因为你爸妈操了多少心。喏,我给你把鸭汤端来了。”姐姐凌冷嗔怪似的冲他说了一句,随后把汤放在了他面前。
“先喝点汤,里面有你最喜欢的鸭肝和鸡肝,快吃吧。”母亲刘兰慈爱的对他说道。
看看父亲,看看母亲,再看看姐姐,他们都是满脸爱意的看着自己。
突然间凌风心头就泛起了一股莫名其妙的感动,原来有家的感觉是这样的!
没错,他从小就爱吃这些鸡肝鸭肝,师傅老头每次杀鸡杀鸭都把鸡肝鸭肾煮熟了让他沾着盐巴吃,那滋味真的~~
师傅老头!你还好吗?
喝着汤,他心里又思念起师傅老头来。
喝了一碗汤,又吃了两片蒜苗炒肉。锅里,母亲在翻炒着香喷喷的韭菜炒蛋。
父亲坐在一边满脸含笑的看着他,姐姐在烧火~~看着这一切,凌风的嘴角挂起了笑容,他真的好担心这一切都是假的。
“好了!再炒一碟花生给你爸下酒,我们就可以开饭啦!”刘兰把韭菜炒蛋端上桌笑眯眯的对凌风说道。
“小风,爸还给你砍了两只大鸡腿呢!”凌冷捂嘴偷笑,爸妈纯属把弟弟当小孩子了,他都是十八岁的人啦。
“姐,那会儿我听你在院子里哭,到底怎么回事?”这时凌天突然想起这件事来。
他此话一出,凌强夫妇已经凌冷脸上的笑容瞬间就拉了下去。
这事愁啊!
“小风,我的事你就别管了!”凌冷说道。
“唉,小风也是咱家人,他虽然大病刚俞,可他仍是这个家的一份子,他应该知道的。”父亲凌强猛抽了一口水烟然后说道。
“都怪村长那个死恶霸!非要咱家冷冷嫁给他那傻儿子!”说到这个,刘兰就忍不住气愤。
从父母他们断断续续的叙说中,凌风得知原来是几年前家里为了带自己去看病,借了村长几百块,一时没钱还,他又不断加利息,所以到现在已经欠下村长一千块了。
前些日子眼见‘自己’又病重,乡里卫生院都没办法了,让带去镇上,好不容易找了台板车推去镇上,镇上却说也没办法,要去市里。
可去市里得多远啊,他们这里的人就从来没过,镇上也就一趟班车去,据说要坐两三天的车,车费就得一百多块!这样的消息简直能让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崩溃!
村长又施压,他家那儿子有些傻,都快三十了也没个姑娘肯跟他。村长看着亭亭玉立的凌冷瞬间来了主意,让凌家把女儿凌冷嫁给他儿子,那一千块就算了,还会再给多五百块让他们带凌风去看病。
知道这些的凌风简直是惊呆了,本以为这个山村穷就穷,也不至于落后到这地步吧!却想不到一个家庭连几百块都找不到,一千块就能把一个女孩‘买’了!去趟城里还得坐车几天,难道比迷雾村还山吗?
经过几个小时的思考,凌风也总算想明白这副身体应该不是自己原来的,只是不知怎么的自己就霸占了这副身体,但是他也叫凌风,甚至连手脚以及身上的某一处瑕疵都是一样的!更别说背后还有一个一模一样的红色心形胎记?
说他不是自己,但是又是自己啊!这时他都觉得自己快得了精神分裂症了,都有些怀疑之前的经历是不是灵魂出窍了!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可是师傅老头~~还有冰凌!
想到冰凌,他的心脏又剧烈的狂跳起来,也隐隐的刺痛!这让他觉得那些也是实实在在的存在过。
“来来,我们去吃饭!”在他走神间,父母以及姐姐已经把饭菜端上了桌,母亲又要来扶自己。
“妈,我真的没事了。”凌风冲她笑了笑,她那满眼的小心翼翼看得凌风好心痛。
“好好!”刘兰虽然如此应着,却仍不放心,想着吃过晚饭之后要不要带儿子去卫生院瞧瞧。
说是说菩萨保佑,但是这突然的就好了,她仍是觉得蹊跷。
这顿饭凌风吃得很满足,本来他还想喝酒的,但是被全家人制止了,说他病刚刚好不能喝酒。
“好吧!”凌风笑了笑,虽然不能喝酒有些小遗憾,但总不能让家人担心吧?
吃饱饭过后,他就想弄一盆水好好的洗洗这副身子,实在是太脏、太臭!要不是一直用银针抑制住臭味散发,估计给他再好吃的山珍海味都吃不下。
自然提水那样的粗活父母是不准他干的,让他好好的坐着,没一会就给他准备了一大木盆水。
要不是凌风坚持,凌强都想帮他洗了!
泡在温度刚刚好的热水里,凌风惬意地闭上了眼睛。这个小山村虽然是很落后,但是空气却是一级的棒,还有灵气!
为了让身体快速复原,凌风又运起了冰凌教他的心法来吸纳灵气,因为自从妖界能源珠事件之后,凌风觉得自己的身体都被抽空了,此刻他需要充足的灵气来补充。
随着灵气不断的涌入体内,凌风身上的恶疮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没一会他的身上连个疤都没了!
为了避免家人的惊讶,凌风特意找了长袖的衣服来穿,不能让他们发现那么快,改天再找个理由哄哄他们吧。
从这副身体脑海中遗留下的记忆让凌风得知,其实他们这一家子以前不是住在这里的,这里是村西,是凌家的旧屋。
至于新屋在村子中央,虽然也是泥瓦房,但却是新盖的。
本来以前他们一家子也是住在村里,但是他的大伯娘却以他的病为由唆使他的爷爷奶奶把他们一家赶了出来。
爷爷奶奶也是因为他得了这个病,大伯家也有两个孩子,一个堂姐一个堂哥,堂哥相当的聪明。
记忆中爷爷奶奶一直不喜欢他,有好吃的从来没他的份,还总是打骂他的妈妈。
大伯娘也是!想到这个大伯娘,凌风感觉自己的灵魂深处有什么在颤抖了一下,一个片段闪了出来,大伯娘经常趁着家里没人把一些粉状物强行灌进了他的嘴里!
大伯娘是吧?想不到你如此的狠毒!凌风知道自己身上的怪病就是因为那些白色的粉末,那是一种慢性毒药!大伯娘居然能对一个小孩下手,可见其心肠坏到什么程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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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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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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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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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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