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神医入世>第七十七章:冰凌很厉害
  可闻到气味这种事他还是不能和林洪超说的,说了肯定会以为他是神经病,又不是狗,人能嗅到气味?但是凌风就真得能嗅到,特别是对熟悉的人,他自己也觉得很奇怪。

  不过还是算了吧,这事那么奇怪,说不定自己就算发现了什么也救不了师傅老头出来,还有可能陷入危险,还是等那个妖孽男来再看看吧。

  想到此,他一再坚持让林洪超打电话给杜纳文,让他带冰凌前来。

  冰凌很厉害,身份神秘莫测,看不出他到底是人还是什么,但是本事他就真得见识过。

  “好吧,真得拿你没辙!”林洪超本来是想利用凌风破案的,却想不到事情那么多,不过杜纳文他们肯前来协助破案就再好不过了。所以他管队员拿了手机,拨通上级的电话,请求再次派杜纳文前来协助,特别提到一定要带那个冰凌来。

  没一会上级打来电话通知他,杜纳文和冰凌已经在前来的路上。

  他有些错愕,想不到他们自己就来了啊,真是巧。

  他还是坚持要去坑坑赌场看监控视频,凌风没办法也只好答应了,不过特意让他多做准备,并且提起告知他的人,如果进去一个小时没出来,就得展开搜救行动了,因为坑坑赌场实力真得很牛逼。

  林洪超对他这样怕死有些鄙夷,去查看下录像是合法的啊,再就是坑坑赌场真胆敢那么目无皇法,敢光天化日之下就袭击他们吗?

  不过为了安抚凌风他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带了五名精英陪同,换上便衣,但却全副武装。枪支炸弹什么的也在兜里备着了。

  凌风见人家有枪很牛逼,试探着问能不能也给他弄一把手枪?得到的答案是否决的,不是警务人员,不是有佩戴枪支资格的警务人员都不能带手枪,何况你凌风呢?

  那算了,枪支不能带,就带银针,更在路边挑了许多大小适中的许多小石子。

  林洪超见状奇怪道:“你捡那么多石头干什么?”

  “做武器啊,你们有手枪,我总得找点东西防身吧?”

  哼~呵呵~!林洪超在心里暗笑,这几颗小石子能干什么?又不是小孩玩泥沙打仗。

  “你别这副表情,我告诉你,我这石头的威力不比你的手枪小,不信?想试试吗?”

  “你试啊!我这里那么多人,你随便试。”

  “那好啊!我试了!”顿了顿凌风又嬉笑道:“还是不试了,万一你的狙击手把我打成蜂窝怎么办?”把所有小石头放进了裤兜里。

  林洪超觉得这货故意慢吞吞的,是不想去,顿时恼怒道:“现在马上出发去坑坑赌场!”

  凌风没辙,去坑坑赌场就去坑坑赌场吧,凌风乖乖的上了人家的车,当然上的不是警车,为了更好的行动,林洪超用的不是警车。

  到半路的时候,凌风又突然想到蓝小语,逐要求要先去医院。

  怎么事情那么多呢?林洪超都有点不耐烦了,不过为了办案他也只好认了。

  其实他大可自己去坑坑赌场的啊,但是直接告诉他带着这个人去可能会更顺利。

  “好吧,那就先去医院,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我那些被你用邪术定住的同僚还等着你去解救!”

  “邪术?我那是银针好不?中医博学多广,其中的厉害你们不尝试过是没法体会的!”凌风解释道。

  林洪超实在没心听他废话,只希望他赶紧去医院看了他所谓的朋友好快点去坑坑赌场。

  可事总违愿。

  当他们找到医院的时候蓝小语已经不在了。

  病房里只有昂富一家子以及彩凤母子。

  一见他进门,昂富父母便感恩戴德的对他说了好一番感谢的话。凌风可没什么心情听他们说,更没心情去吃什么饭,虽然他们盛情相邀,凌风还是拒绝了。

  昂富一脸苦相的把他拉到一边,告诉他,他走没多久,就有人来带走蓝小语了,一共来了三个人,两个是市的警察,还有一个自称是蓝小语的父亲。

  凌风的脸瞬间布满了阴霾,想不到他们还真的找来了。

  “我知道了,你好好照顾彩凤,我电话号码记一下,有事就找我。”凌风把自己的手机递给昂富。

  “好好!真的谢谢你啊!”昂富连忙拿过凌风的号码,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然后拨通。

  和昂贵交代完,凌风走向彩凤,“彩凤,我要走了,以后你好好照顾自己和宝宝。”

  “凌风,你要回迷雾村吗?我和昂富商量好了,等我出了月子,就带我和宝宝回迷雾村。”彩凤也知道凌风可能心情不好,那么个好看的女朋友却让人家的父亲来带走了。

  也是啊,凌风因为是棺材佬家的棺材仔这个身份,导致许多认识他的人都嫌弃他,不过自己却从来没有嫌弃、也没有害怕过他。

  “我暂时不回去了。”

  “哦,你是要去找她吗?凌风,有些事情看开就好,你长得那么帅,人又那么好,肯定很多女孩子喜欢你的!”彩凤怕凌风想不开。

  “没事的,我都习惯了!”凌风冲她笑了笑。

  其实彩凤真的很善良,凌风有些心疼她。她虽然为人母了,但是样子看上去还很稚嫩。

  因为她本身就比凌风小两岁。凌风看着她,真的为她感到惋惜,也觉得她很傻,当初被卖给昂富,如果找机会回家的话,估计就不会是这个下场了。

  不过,彩凤没什么文化,此处离迷雾村那么远,估计一个人也回不去吧?

  最后昂富又央求他给宝宝起个名字,因为昂富觉得他很厉害,简直就是个神人,宝宝得到他赐名一定会健康平安的长大的。

  起名这样的大事不都是由父母决定的吗?再就是爷爷奶奶啊。

  “是啊,小神医,我儿子说得对,这孩子的命都是你救的,就请赐个名字吧!”昂富的父母也连忙说道。

  “好吧!”凌风走向婴儿床,看着胖嘟嘟粉嫩嫩的小宝宝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了笑意。

  “这孩子就叫长生吧?你们说好吗?”看向彩凤他们。

  “长生长生!好啊!这个名字真好!”昂富父亲开心的说道。

  “是啊,起得真心不错。”昂富母亲也连忙附和。

  彩凤和昂富自然也是满意的。

  凌风伸手轻轻摸了摸宝宝那粉嫩的脸蛋微笑道:“长生,以后要听话哦。”想了想又从裤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来,那是一块小玉石,是在迷雾深山里捡到,那时候觉得好看,就拿回来,钻了个孔,穿了根小绳子。

  小时候彩凤可喜欢了,一直想凌风送给她,因为凌风那个时候也很喜欢,所以就没答应。

  后来彩凤离开了迷雾村,凌风就再也没遇见过,又因为他根本上就不怎么下山,所以也不知道彩凤那么多年没回村的事,现在就送给她的宝宝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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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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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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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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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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