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的是,司鸿初却是一路抽疯,还没等报到,接连闹出这么多事。
司鸿初又找了一家小旅店,这次决定不再管任何闲事,用纸团把耳朵堵上,很快便睡了过去。
半梦半醒间,司鸿初感到自己好像来到了一座豪华的宫殿,有一个美丽的女人正倚栏望月。
司鸿初缓缓走了过去,女人听到脚步声,向司鸿初看了过来:“是你。”
司鸿初讷讷的点了点头:“是我。”
“你又长大了。”女人深深的笑了,笑得美艳无比。如果不知道什么是“倾国倾城”,只需要看到她的笑容就能明白,不过她说出来的话却是充满了杀气:“这很好,你要快快长大,让我杀了你。”
“为什么?”
“你死的时候,就会知道。”
从小到大,司鸿初经常做同样的梦,每一次都是这个女人,每一次都是这样的对话。
刚开始,这个女人的五官很模糊,后来就变得明晰起来。每一次都是在不同的地方,她总是穿着不同的衣服,用一种很古怪的目光看着司鸿初。
许多年下来,司鸿初渐渐的长大,但梦里的这个女人却好像丝毫没受到岁月的影响。xǐυmь.℃òm
有一度,司鸿初怀疑有狐狸精缠上了自己,但长大以后又觉得这种想法很荒诞。更可能的是,对方是一个强大的异能者,能够侵入自己的梦境。
司鸿初从没把这个梦告诉任何人,包括母亲,因为别人未必知道是怎么回事。母亲一生已经够操劳了,司鸿初也不想让母亲多费心。
每一次,司鸿初想要多问些什么,梦就会醒过来。
但这一次,司鸿初用意志控制着,强行问出了一句话:“你是谁?”
女人淡淡说了一句:“我叫照月。”
司鸿初又要问话,眼前突然一模糊,等到睁开眼睛,自己还是在那个狭隘的小旅馆里。
看看时间差不多,司鸿初从床上起来,去前台退了房。
“照月……”听起来这像是网名,又有点像卡通片的名字。
司鸿初看到前台有电脑,灵机一动,查询了一下。
结果,司鸿初发现,竟然真有“照”这个姓,只是极为罕见。这也就意味着,“照月”可能是一个真实姓名,但司鸿初百度了一下这个名字,却没有任何发现。
“这个女人到底是谁,为什么这么恨我……”司鸿初长叹了一口气,自忖:“我只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不应该得罪什么大人物吧……”
走出小旅店,看了一眼朝阳,司鸿初长呼了一口气,去学校报到了。
……
马尔代夫的景色永远是那么的瑰丽,一年四季都是碧海沙滩,朵朵白云从空中飘过。
有一个小岛,从空中俯瞰形状如同一轮弯月,岛上有一栋豪华别墅。
一个女人在别墅里,站在案前正用毛笔书写着什么。
海浪拍击着沙滩,发出“哗哗”的声音,一切都是如此的雅致。
这个女人穿着一身火红色的连衣裙,群居开衩处露出一段雪白细嫩的大腿,身材前凸后翘,面庞妩媚艳丽。
她看起来三十岁左右,不过良好的保养可以让人产生错觉,实际年龄可能要大一点。
无论身材和相貌,她几乎都是完美的,如果一定说有瑕疵,那就是给人感觉有些阴狠。
一个高大的男人敲了敲门,随后轻手轻脚的走了进来,站在女人身旁毕恭毕敬的道:“司鸿阳的儿子出山了。”
“他长大了,应该上大学了……”女人把毛笔放到一旁,轻叹了一口气:“丁晨一定会让他去菁华大学,因为那里是司鸿阳的母校。”
“司鸿阳如果泉下有知,看着自己儿子落魄成今日的样子,不知会做何感想…….”男人正要继续说下去,女人投来凶狠的一瞥,男人马上打住,岔开话问道:“我们该怎么做?”
“他长得很像他的父亲,简直太像了。”女人说到这里,又轻叹了一口气:“所以,等到他长大,我一定要杀了他,不过不是现在。”
“是。”
“过去十几年里,丁晨带着司鸿初躲在什么地方,没人知道。但是……”顿了顿,女人缓缓的道:“司鸿初现在出山,事情就不一样了。我既然料到他会去菁华大学,司鸿家族的人同样会。”
“司鸿家族一定会对他痛下杀手。”
“没错。”女人点了点头:“你现在就去广厦市,看看有什么能帮到他的。”
“是。”
女人冷冷一笑:“司鸿初只能死在我的手里,绝对不能是其他人。”
“是。”手下点了点头,望了一眼那副字,立即称赞道:“大姐的字是越来越好了。”
“是吗。”女人看着自己的字,颇有些自得的笑了:“用印。”
女人用颜体写了几个大字“大柄若在手,清风满天下”,字写得确实好,假若颜真卿再世,只怕也要大加称赞。
只是,如此霸气的一句话,不该出自一个女人之手。
手下很快把印章拿来,女人盖过了印泥,很仔细的钤在这幅字的落款处。
印章的材质是顶级寿山石,上面用篆文阳刻两个字“照月”。
……
报到很顺利,只是在填写个人资料的时候,司鸿初遇到一点麻烦。
“母亲姓名:丁晨,父亲姓名………”司鸿初看了一眼负责接待新生的老师,为难的道:“我不知道我父亲叫什么。”
老师不冷不热的问了一句:“你没有父亲吗?”
“他很早就过世了,我不知道姓名……”
“算了,那就空着吧,这个不重要。”老师叹了一口气,心里感慨,看起来挺朴实一个孩子,怎么竟然是个私生子。
这所学校里,很多学生说不清自己父亲或母亲是谁,其实他们不是真的不知道,而是不能说出来。
不过,司鸿初却是真正的婚生子女,只是从小跟母亲长大,从没见过父亲。
不止一次,司鸿初问过母亲,自己的父亲叫什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母亲却始终支支吾吾,只说她和父亲都是农民,父亲早就过世了,再多一个字都不肯透露。
办完报到手续,分配了宿舍,司鸿初就去上课。
有一种人,在小初高被称作“班主任”,在大学被称作“作导员”。
司鸿初在村里读的小学,镇里读的初中,县里读的高中,随着去的地方越来越大,班主任长得也越来越好看。
广厦是一座如此大的城市,广府省的省会,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菁华大学又是如此有名的院校。司鸿初一直暗暗期望,导员是一个漂亮的御姐,最好比武藤兰还漂亮。
司鸿初学的是中文,分配在三班,然而一班二班的导员确实是美女,三班的却是个矮胖又有些谢顶的中年男人。
他有个十分雷人的名字“秦寿生”,估计他父母可能是老来得子,不过能给自己孩子起这么个名字,还是需要极大的勇气。
秦寿生把司鸿初引荐给了同学们,班里响起一阵稀稀落落的掌声。
司鸿初拎着那个年纪比自己还大的书包,四下里看了看,想找个坐的地方。
文科女生与理科女生的区别在于,文科女生往往在身上搞出莫名元素一大堆,还露着大腿。理科女生只用外套和裤子,就把全身裹得严严实实。
司鸿初很幸运的选择了文科,感到班里简直百花盛开,各色美女都有。
而且文科的女生还很多,全班五十七人,男生只有二十人。
很快的,司鸿初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正是昨天在小旅店被混混非礼的那个女孩。
这个女孩叫田韵,也发现了司鸿初,急忙把头低下去,装作不认识。
“这里,这坐……”一个白白胖胖的男生冲着司鸿初挥了挥手:“认识一下,我叫张艺磊。”
“我叫司鸿初。”
“我是广厦本地人。”张艺磊倒是自来熟,马上把司鸿初当成了朋友:“你是哪里人?”
司鸿初告诉张艺磊,自己来自东北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某某乡,张艺磊全都没记住,只记住三个字:“桃花村?”
“是啊。”
“嘿嘿。”张艺磊怪笑两声:“这个地名……不错。”
一上午的课下来,司鸿初一直与张磊聊天,基本没怎么听课。
等到午休,同学们正要出去,蓝萱走到讲台上,清了清嗓子缓缓说道:“请大家先等一下……”
司鸿初报到晚了一段时间,班里的各项职务早已确定人选,蓝萱是班长。
蓝萱身高一米七左右,穿着一条牛仔短裙,头发扎成干净利索的马尾。她的身材前凸后翘,尤其是两条修长笔直的美腿,前后交错站在那里,简直是绝美的风景。
司鸿初看着那双白皙的美腿,轻叹了一口气:“果然还是大城市好……”
“同学们,刚刚接到学生会通知,下周学校将会举办艺术节。”顿了顿,蓝萱接着道:“大家有什么才艺,欢迎报名。”
同学们倒是很踊跃,接连报了几个节目,大抵是独唱或者乐器演奏之类,全都中规中矩,没什么出彩的。
蓝萱看着节目单,有点失望的摇了摇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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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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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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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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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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