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菁华池,司鸿初按照曹姐的指点,终于来到菁华大学。
还没等进校门,几个年纪相仿的人走过来,把司鸿初团团围了起来。
司鸿初本来以为是自己未来的同学,但这几个同学打扮的太另类了,头发染得五颜六色,弄成稀奇古怪的样子。
他们一个个弓着腰,如同特大号的虾米,脸上挂着七个不服八个不忿,嘴里叼着廉价的烟卷。
在乡下上学的时候,学校对学生形象要求很严格,就算大学的环境很宽松,却也不至于宽松到这个地步。
司鸿初看得出来,这些人都是混混,东北农村称之“二流子”。
事实上,这帮人确实是街流子,也很二,没什么大本事,终日混迹在菁华大学附近,偷自行车、抢学生,偶尔当飞车党,什么事都干。
这一次,他们盯上了司鸿初,尽管司鸿初一看就是纯屌丝,身上不可能有多少钱。但抢屌丝的安全系数高,要是不小心惹了哪个二代,他们就可以跟自己的二流子生涯说再见了。
“老弟,哪来的……”其中一个二流子上下打量了一番司鸿初,嘿嘿一笑:“想去哪啊,我们送你!”
“不用。”司鸿初摇摇头:“谢谢你们的好意,不过我认识路。”
“哎呦,老大,他不给你面子!”另一个二流子怪叫一声,说道:“这土逼是不是找收拾呀?!”
“算了,今天心情好,不动手!”为首的二流子摇摇头,又对司鸿初道:“不过,哥们最近手头紧,打算跟你借点钱花!”
司鸿初很费解:“我和你不熟,为什么借钱给你?”
“你他妈装糊涂,是不是找揍啊……”二流子说着,抬手就要给司鸿初来一记耳光,可是手悬在半空中突然停住了。紧接着,他表情一变,缓缓转过身来,无比郑重的对其他二流子道:“你们知不知道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其他二流子愣住了,不明白老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一起摇了摇头。
“人,早晚是要死的,无论你有怎样的地位有多少钱,最终难免都要被坟墓埋葬!正如古人云:长恨自身非我有……”长长叹了一口气,这个老大无比惆怅的道:“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活着?”
这帮二流子不再注意司鸿初了,一起看着老大,费解的摇摇头。他们不明白,老大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有学问,说一些自己根本听不懂的话。
“因为我们可以信春哥!”这个二流子突然跑开几步,站到一个很高的地方,扯着嗓子喊道:“信春哥,得永生!”
说着,二流子解开腰带,把裤子往下一扒。
二流子的整个下半身立即暴露在空气中,那个软塌塌的部位好像一面破旗,迎风招展。
“快看!有人果奔!”周围的路人立即被吸引了,一窝蜂跑过来,拿着手机拼命拍照。
这个二流子却不以为意,高高的挺起胸膛,尽情展示着那面破旗,带着胜利者的微笑俯视众人。
“老大,别闹了,快下来……”几个二流子急忙跑过去,脱下衣服裹住老大的身体。
“滚开!别碍事!”这位老大却不领情,一脚把小弟踢开,唯恐别人看不到自己的破旗。
当天晚上,他就红了,从校内网到土豆网,到处都是他果奔的视频。
没有人知道这是司鸿初搞的鬼,司鸿初从小就发现,自己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能让别人短时间发疯。
于是,凡是自己看不顺眼的人,司鸿初都会让他疯掉。
经常是一个人正做着事,突然间就疯了起来,过了一会后恢复正常,根本不记得自己干过什么。
司鸿初来自桃花村,地处东北大山深处,只有几十户人家,住的都是简单的砖瓦平房。近几年农村经济发展,其他村子纷纷盖起了二三层的小楼,装修得如同别墅。唯独桃花村没有任何变化,依然坚持着已经延续了几十年,甚至可能是几百年的那种质朴。本来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乡村,因为有了司鸿初这么个主儿,久而久之有了“疯子村”的名声。
最离谱的一次是市长来视察,镇里为了迎接,要求家家户户整修一番。当时司鸿初气愤于镇里太折腾人,于是让镇长扒掉了市长的裤子,结果镇长为此写了一个月的检讨。
桃花村本来就地处偏僻,这样一来更没人敢来了。
本村的姑娘拼命往外嫁,外村的姑娘不敢嫁进来,全村上下到处是光棍,说起来都是司鸿初害的。
司鸿初不知道这个能力怎么来的,也从没对任何人提起过,只是知道如何使用。但不知道为什么,母亲却很清楚。她把司鸿初给好好教训了一顿,这才让司鸿初收敛起来。
可惜的是,这个能力有限制,每天只能用一次,时间也很短。如果尝试使用第二次,司鸿初就会被反噬,感到剧烈的头痛,身体虚弱无力,需要休息很久才能恢复。
几个二流子已经顾不上别的了,司鸿初也不搭理他们,去找学校报到。
尽管很多人怀疑,但司鸿初确实是来上大学的,只是最初的时候其实并不想来。
司鸿初没有父亲,母亲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实在供养不起一个大学生。这年头上大学太贵了,很多农村孩子因为上不起大学,害得父母上吊。
母亲也差点上吊,不过是为逼司鸿初上大学,而司鸿初原本想留在家乡务农。
不过,司鸿初很幸运,也很争气,以全省总分第一和文理科双状元的成绩被菁华大学录取为特招生。四年大学读下来,只要司鸿初不练魔兽不谈恋爱,基本上花不了几个钱。
也正因为总分第一,司鸿初不仅是桃花村的骄傲,更是整个县城的骄傲。北方的教育本就要落后一些,桃花村所在又是国家级贫困县,多数孩子在初中就辍学了,剩下的读完高中就回家种茄子。
为数不多几个考上大学的,大抵也是二三流院校。能够考上菁华这样一流院校的,司鸿初还是第一个。
为了表彰着第一个,镇里特意摆了几桌酒席,把方方面面也不知什么来头的人全请了过来。先是领导致辞,接着让司鸿初发表获奖感言,一整天下来把司鸿初闹腾得头晕脑胀。
平日里,大家见到镇长都很难,当时却是连县长都去了。
两杯二锅头下肚,县长大人的裤子就湿了,是被眼泪打湿的。他紧紧握着司鸿初的手,涕泗滂沱,鼓励司鸿初一定好好学习,为桃花村争光,为全县争光。
就这样,司鸿初带着全县人民的期望,来到了广厦市。
后来才知道,省长也打算接见司鸿初,只是因为在京城开会,实在排不开日程才作罢,否则自己就是带着全省人民的期望来上大学。
作为南方知名学府,菁华大学修建得相当气派,高耸宏伟的大门后,是一片很大的广场。
每一所高校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校园传奇,菁华大学也一样,这个广场就是一个故事。
其实这里本来是一片草坪,现任校长履新时,专门开辟出这个广场,安置了一座雕塑,形状是一摞教材上面放了一个地球仪。
这个雕塑的寓意本来很好,告诉同学们要好好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在这个基础上了解世界。没成想的是,学生们纷纷吐槽,说这是“学习顶个球”。
校方一怒之下,拆掉了地球仪,只剩下一摞教材在哪。但学生们却继续吐槽,说这是“学习没球用”。
最后,校方干脆把所有教材也拆了,把地就这么空着。
只可惜,这一路耽误了不少时间,司鸿初到的时候,负责接待的人已经下班了。
没有办法,司鸿初只好先找地方住下来,明天再报道。
不知道为什么,菁华大学西侧的街道有很多宾馆,从一夜几千块钱的星级酒店到每小时二三十块的小旅店都有。
司鸿初本来很奇怪,既然学校有宿舍,为什么学生都喜欢住在外面,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兜里只有五百块钱,司鸿初当然不敢住高档地方,选择了一间看起来非常破旧的小旅馆。
老板是一个中年妇女,有着极为臃肿的身材,正趴在前台那里玩《植物大战僵尸》。
司鸿初问了价格一下,选了最便宜的房间。
进过一番讨价还价,老板最后很无奈的同意,让司鸿初住到明早,只收一百元。琇書蛧
房间没有空调、卫生间、电视,甚至连窗户都没有,只有一张床。
无论如何,司鸿初很高兴,对老板说了声:“谢谢。”
老板懒洋洋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司鸿初,表情里的意思是:“谢个屁!如果都是你这样的客人,这里就要关门大吉了!”
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有几对男女来开房,一个个形容亲密,都是只住一夜,不用说也知道是来干什么。
司鸿初付过了房钱,正要去房间,一个高大健壮的小伙子背着一个女孩走进来,两个人身上有着浓烈的酒精味。
小伙子穿着牛仔裤和黑色跨栏背心,露在外面的皮肤满是纹身,明显是一个混混,开了一间房就把女孩背进去了。
女孩的体型有些纤弱,穿着一条蓝色花格短裙。混混的双手搂着她的腿弯,裙裾向上翻起,两条雪白的大腿和粉色的小内内全部露了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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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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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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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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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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