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熹微,却并不让人感到寒凉,几缕日光好似织金锦上的丝线,铺洒在明乐大殿的门口。
“这会几时了?”一众大臣都已在殿前站立多时。有人忍不住冲旁边小声嘀咕:“叶妃……啊,我是说叶贵妃,也该出来了吧?”
“你没听鼓声才过两旬吗?且等着吉时吧!“
挑起话头的那位还想说什么,却一眼瞥见玉阶之上,正襟危坐的皇帝好似正往这边看过来,登时就好像是被擒住了喉管的小鸡仔儿,不吱声了。
秦景艰难地挪动了一下有些僵直的腰背,竟感到颇有些费力,脑袋上好像顶着千斤重的东西,脖子都愣生生地被摁短了半截。
环顾左右,周围坐着的几个女人无不头顶着比脸还长的发髻,上面插满了以前在电视剧里看到过的花钿、梳篦等等各种发饰。
美艳!贵气!
……不过
整这么多东西在头上,当真不会脱发吗?!
秦景心里猛然蹦出这个问题,随即就感到了从发际线边缘传来的阵阵撕扯……
眼神落回到自己身上——先是一件墨色的水波烟纱,里面是刺了繁复花样的曳地千水裙,浮光锦的织料上反射着夺目的光彩。
最后在几乎和裙摆一般宽大的袖衫下,秦景看到了自己的一双手。
“指如削葱根”
啧啧,如此白净细腻的一双手……不去搬砖真是可惜了!
穿书之前,秦景是个勤勤恳恳的打工人,每天叫醒她的从来不是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而是永远也完成不了的KPI。
不要说她那双常年都仿佛卤鸡爪一般的手,秦景能记得每天起来洗完脸再爬去公司就算是对那帮同事的最大尊重。
“公主,要不要给您扇扇风?”一个细微的女声从耳边传来。
秦景一怔,费力扭过头去,看清旁边说话之人是个眉清目秀的姑娘,约摸十六七岁的光景,身着一条高腰襦裙,头上两个双发髻俏皮可爱,眨巴眼睛看着她。
秦景努力稳住了心神,从刚才的纸醉金迷中回过劲儿来,冲姑娘摆了摆手。
这下可以肯定了,她,秦景,确实是穿进了那本古早狗血还烂尾了的宫斗文里,成了那个同名同姓的长公主。
这公主听起来名头的确不小,可秦景这个角色不光只是个推动剧情的背景板,还是个恶毒女配,成天想的都是怎么害死女主……
……等等,女主,那不是叶吟吟吗?
所以自己这是在……?
作为当今皇上跟前一等一的宠妃,叶吟吟在初入宫之时,便极尽荣宠,不仅皇上对其赏赐不断,而且当今的太妃,皇上的生母,窦氏,也对这位如花似玉,娇滴滴的小美人青睐有加。
这不,只短短不到一年时间,皇上就迫不及待地要升其做贵妃了。
怪不得这里一干人等皆是盛装打扮,因为今时今日,正是叶吟吟被册封贵妃的仪典。
回忆到这里,秦景就觉头皮被扯得更疼了……
如果按照书里的情节发展,叶吟吟自打被封贵妃,便一路秒杀所有后宫佳丽,随后诞下龙子,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是在朝中打下根基,培植起自己的贵妃党。
而作为古早狗血文女主,叶吟吟身边怎么可能只围着皇上一个男人,她还有个青梅竹马的相好,禁军统领,名为霍原渊。
原文里他容貌出众,文武双全,和叶吟吟一同长大,后来眼睁睁看着叶吟吟嫁入皇宫,却痴心不改,仍一心一意默默付出,为女主扫清了在宫中的所有障碍。
为她痴,为她狂,为她哐哐撞大墙!
这傻人在书粉里呼声极高。眼看男女主就要BE,大家纷纷发帖高呼要给男主幸福!
作者一怂,索性逻辑喂狗,最后愣是把霍原渊和叶吟吟强行写在了一起。
皆大欢喜。
可当初秦景追文的时候,虽也算个书粉但是个异类,既不粉官配CP,更讨厌极了女主这朵盛世白莲花。
明明就是靠着两个男人青云直上,占尽便宜,却整天哭哭啼啼摆出一副全天下人都对不起我的可怜模样。
装什么装!
秦景一边回想,一边又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可角色各有命,生死作者定。
现在眼看着小白莲女主就要上位,而自己偏偏穿成了给她找麻烦的长公主——
那个书粉们都恨不得人人上去踩一脚的长公主,生性跋扈,气焰嚣张,凭一己之力掀起宫斗的腥风血雨,处处和女主过不去。
不过反派女配总难逃一死。
到了书的后半段,长公主一派就遭到贵妃党大力排挤,秦景垂死挣扎却被霍原渊无情揭发,最后又被一纸降罪诏书贬为庶人。
但到此书粉仍不解气,作者干脆让皇上赐了狱中的长公主三尺白绫,一了百了……
想到此,秦景在大太阳底下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她还年轻,爱都没爱过,只穿了个书,怎么就要不得好死了呢?!
这怎么能行!
说什么也得先活下去再说吧。琇書網
可她本性属怂,从小到大最精通的学科是糊弄学。
秦景眼前发黑,她简直没有任何技能可以撑过宫斗权斗各种斗。
搞不好比原文挂得还早,要如何才能撑到大结局!!
“咚——咚咚——咚咚咚”
“巳时到——”伴随着一阵鼓声和礼官故意拖长的尾音,各种器乐一同响起,顿时现场礼乐齐奏,鸣钟击磬。
就在这一片祥和之中,全然无心欣赏皇家交响乐的秦景倏地一下站了起来。
毫无意外,登时所有目光都砸了过来。
“长公主这是要干什么?”
发问的人正是窦太妃,她一脸不悦,上下打量着一遍秦景,几乎要将“看不顺眼”四个字嵌进凝在一起的眉头里。
她旁边坐着的皇上悠悠转了转拇指上的白玉扳指,挑着犹如刀剑般锋利的浓眉,抬高下巴,眯起细长的眼睛看着秦景。
窦太妃并非秦景生母。但因母后薨逝时秦景尚且年幼,秦景便遵从先帝的旨意改称了窦太妃为母后。
原文里这对母女的关系一直不睦。先帝驾崩后,窦太妃更是再没给过秦景好脸色。
秦景突然被这么一问两腿立马就软了,平时她连见到公司大佬都是能躲就躲,躲不了就低头认怂,反复默念阿弥陀佛上帝保佑千万不要被大佬看见。
可现在直接被当太妃的后妈质问,被当皇帝的弟弟瞪视,这未免也有些太刺激了!
一句话还没出口,秦景觉得自己脚趾头已经暗戳戳地在抠三室一厅了,恨不能立刻遁地而逃。
然而长公主是个娇蛮任性的主儿,日常无外乎对人横挑眉毛竖挑眼,纵使对着太妃还有皇上,也从来都没有过好口气。
像这种小场面,气势绝对不会丢。
秦景一脑门都是汗,可人设得保住。
“我……”
没曾想开口第一个字就出了岔子。好在鼓乐四起,太妃他们大概也没有听清她到底说了什么。
清清嗓子,秦景听见自己提高了音量说:“本宫忽觉身体有些不适,要去后殿歇歇。”
因为她过度紧张,脸上的肌肉绷着,口气也极为僵硬,反倒显得很是嚣张。
“放肆!”窦太妃脸拉得比刚才更长了,年轻时那双盈盈秋水般的美目里此时射出的尽是凶光,“长公主如今真是愈发没规矩了!封妃仪典上岂是你说走就走的?”
秦景喉咙里像被塞上了什么东西,说不出话。
这不是如鲠在喉,简直是“如鲸在喉”吧!
留给她的时间不多了,已到巳时,按书里写的,等礼乐一过,接下来便是叶妃入场,皇帝宣布加封。
一旦叶吟吟的贵妃之位坐稳,到时候连大白菜都凉了。
保命要紧!
一时间秦景只觉浑身血液全都上了头,心跳快得仿佛是在唱rap。
”本宫会在封妃之前回来!”
硬邦邦地撂下一句话,秦景不敢再看太妃和皇上的反应,提起裙摆转身就往众人身后的台阶走。
大概是被气懵了?等秦景都走出好远了,太妃才尖叫出声:“还反了你了!来人啊,把长公主给我拦住!”
看见猛冲过来的侍卫,秦景心头先是一紧,可谁知随着她几记眼刀飞过,他们一个个就仿佛中邪般定在了原地,畏缩着不敢近前。
呵!长公主果然是个战斗力爆表的反派大佬!
于是披着狠人皮的秦景状起胆子,不去理睬歇斯底里的太妃,脚下一步不停地往后殿方向奔去。
“殿下您什么地方不适?需不需要奴婢去找太医来给您瞧瞧?”
不知道走出多远,乐声都渐渐小了,秦景听见说话声,这才意识到身后还跟着一个人。
是刚才站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双发髻小丫头。
方才秦景被自己穿书的事实惊到,初见时都忘了对方名字,这会才想起来是叫紫苏。
作为长公主的贴身侍女,没有人比紫苏更合适出现在这里了。
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秦景松了口气,刚凭一时冲动顶撞太妃的勇气已经泄去大半,心中不禁发虚:“叶吟吟……叶妃她此时在哪?”
紫苏从小就跟着长公主,对其脾性了解的一清二楚,听了这话只当她是有什么急事,也不多问。
“都到这个时辰了,应该是在偏殿那边候着吧,估摸已经收拾停当,等会子乐声一闭,就该出场了。”
紫苏顶是机灵,一句话里全是关键信息,秦景忍不住对她投去了一个感激的目光。
秦景拖着大裙子走不快,紫苏很有眼力见地上前帮她提起了裙摆。
不管用什么办法,一定要阻止叶吟吟今日加封贵妃!
只要这个剧情不发生,叶妃就仍只是一个普通妃子,日后就不会出现什么贵妃党威胁逼迫长公主。那么秦景也没必要与之为敌,步步为营,最后断送了自己性命。
想到这里,秦景不禁加快了脚步,几乎拿出了大学体测时的势头。
绕过明乐大殿,眼见偏殿就在几步开外。
秦景已经想好了,见了叶吟吟,不管是撒泼打滚还是撕裙子扯头发,只要能阻止她走出那个门,自己就赢了!
对未来的美好愿景充斥在秦景心中,她甚至已经开始畅想日后套在长公主这个壳里,她大可以养尊处优,吃香喝辣,再也不用回去当一个社畜了!
笑容渐渐聚拢在了秦景嘴边……
“臣拜见长公主殿下,敢问您来此处有何贵干?”
温柔的男声如同一把利刃般刺破了秦景美梦。
猛一抬头,秦景就见面前站着那人身材颀长,丰神如玉,眉目俊朗,却在两眼间显出令人生畏的寒意。
正如书中写的那句:翩翩如飞鸟,凛凛若冰凌。
确是霍原渊无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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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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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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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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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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