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终于为花花的娘解了毒,把两人安顿好,这才有了空闲来寻束穿云。
她本想到束家蹭吃蹭喝,却不料等着她的却是一屋的冷锅冷灶。
“园子不在家,你和宗叔就随便对付着吃?那怎么行?”元凌叉腰训斥束穿云。
宗叔是个大老爷们,让他做饭着实有些为难,束穿云前世里极少自己开火做饭,这一世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让她做饭,还不如宗叔呢。
见元凌嘟嘴叉腰佯装生气的娇俏模样,束穿云忍着笑拉她坐下,“吃饭讲究那么多做什么,能吃饱不就行了。”
元凌哼唧唧坐了下来,“哪里,吃的好人才有精神,做起事来才有劲。”
她上辈子恐怕是饿死鬼投的胎,挨不得一点饿。
“行行,等园子回来补偿你,好不好?”束穿云安抚元凌,心里不由盘算园子此时该到了何处。
却不见元凌忽转了转眼珠,道:“不若让小月过来,她也会做饭,虽及不上园子,总比你和宗叔强些的。”
她平日里不太让人伺候,小月在知府大院闲的无事,总是愁眉苦脸,生怕自己嫌弃她。
“小月?”
束穿云这才想起,她好像许久未见小月了,那个倔强的小姑娘啊。
“是呀,”元凌不待束穿云多说,自说自话的拍了拍掌,“就这么定了,明日我就让她过来,先在你这住些日子,等园子回来,你再让她回去就是。”
束穿云无奈,但也不想在这事上拂了元凌好意,再说,小月那个小姑娘她还挺喜欢的。
园子不在家,没人会做饭,元凌失望之余,脑中灵光一闪,拉着束穿云的胳膊就朝外去:“我饿了,走,走,听说醉风楼近日刚请了个新大厨,做的烧鹅可是一绝,我们今个就去尝尝鲜。”
束穿云这两日心绪不佳,想着到街上走走许是能放松一下心情,遂反手握住了元凌的手腕,笑道:“好,想吃什么我请。”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元凌是她此生的知己。
两人说走就走,当下便离开南城去了十里街。
醉风楼的烧鹅确实好吃,只元凌一人便吃了半个,见元凌打了饱嗝,束穿云让伙计把剩下的半只烧鹅包了起来,捎上另外为宗叔准备的饭菜,付了饭钱,两人在醉风楼消磨了一个多时辰后才携手离开。
见时辰尚早,两人逛吃逛吃,又在十里街上转悠了大半个时辰,元凌欲让小月今日就随束穿云去南城,所以便打算让束穿云与她一起回家捎带上小月。
束穿云想起小月没去过南城,点头应了。
从十里街去知府后院,必是要经过知府前衙的,一刻钟后,两人刚从十里街转到知府衙门前,束穿云突然被人从后面撞了个趔趄。
“小心,”有元凌扶她一把,这才不至于摔倒在地,可手中的食盒顷刻间摔在了地上,饭菜洒了一地。
“你没事吧?”元凌急忙道。
“无事…”束穿云轻抚着猛烈跳动的胸口,有些惋惜地上的饭菜。
“可惜了…”元凌也咕哝了一声。
“别跑…”
这时从她们身后突然传来几声叫嚷。
束穿云这才注意到撞她的是个妇人,从她的方向只能看到妇人凌乱的发髻,慌张的脚步,以及推开路人跌跌撞撞着朝衙门口奔跑的身影。
知府前衙外正是一条东西大街,街上不时有马车经过。
妇人横冲直撞,远处突然驶来一辆马车。
“小心…”
见妇人怔愣着站在大街中央,束穿云不禁为她捏了把汗。
眼看着马蹄即将踢到妇人,就见那拉车的马像似被掐住了脖子,霎时立起了身子,堪堪躲过了妇人,斜刺里冲向另一个方向。
束穿云拍拍噗通乱跳的胸口,妇人这一愣神的功夫,便被身后的人赶了上来。
追她的是两名捕快。
“你想死啊?”其中一个年纪轻轻的捕快呵斥道。
妇人头发糟乱,看不清神色,但见她耷拉着的肩膀,便知被吓的不轻。
她被两捕快拉到了街边,怒斥声不时传来,“都与你说多少遍了,咱们忙着呢,实在没功夫帮你寻人,你该干嘛干嘛去,想死也别处死去,咱们哥两个的任务就是送你离开,你别再祸害咱们了成不?”
“岂有此理,”一旁的元凌见两名捕快凶巴巴的样子,再忍耐不住,几步近前喝道:“到底怎么回事?”
“关你…”
年纪轻的捕快正在气头上,不妨有人插嘴,正要气急败坏的回斥,但转头见到一个衣着华丽的小姐双眼冒火怒瞪着他,“屁事”两字硬生生被咽了回去,又见这小姐有两分眼熟,猛然一个寒噤,想起了眼前的是谁,忙哈腰陪了笑脸,“是大小姐啊。”
元凌问他:“你们为何抓人?”
年轻捕快听了这话,忙呼冤枉:“大小姐恕罪,不是咱们要抓她,咱们是要送她离开,小姐有所不知,这妇人得了失心疯,来报案说是自己男人丢了,您说一个大男人怎能说丢就丢呢?咱们不接她的案子,她就在衙门口转悠,见有人出门就扒着人裤腿求肯,她这不是瞎胡闹吗?因这王大哥才吩咐我们俩把人给送走,我们接了任务正要送她离开,可恨她趁我们不注意又跑回来了。”
李全最近去外地公干,年轻捕快口中的王大哥是他们这群捕快的临时小头目,名叫王青,暂时代李全行事。
元凌本以为什么大事,听了年轻捕快的话,也觉得妇人确实有些胡闹,遂哼了哼道:“那你们去吧,”随后又补充了一句:“别吓着她了。”
“是。”
两名捕快轻扯住了妇人的胳膊,拉着她离去。
束穿云站在元凌一侧,正朝妇人的背影望去,却见妇人忽然回头,不期然两人对视,那是一双清明的眼睛,她并不疯癫。
妇人被两名捕快钳制着前行,却还不待走远,就见她一下挣脱开来,回身箭步跪倒在了元凌面前。
“求求这位小姐救救我家男人吧。”
妇人不仅不疯,而且相当精明。
很明显,她从年轻捕快的话里猜到了元凌的身份。
“起来,你这个疯女人,大小姐岂是你能冒犯的?”
年轻捕快十分懊恼,上头吩咐他们的事不仅没做好,还让这疯妇人惊扰了大小姐,若不是碍于大小姐在一旁,两人恐怕要对妇人动鞭子了。
元凌却怒道:“她不过一个妇道人家,能冒犯我什么?”
眼见着越来越多的人围观指点,元凌想起自己亲爹的名声,贪婪平庸,又想起衙门里的捕快,凶神恶煞的。
心中百感交集,这事今日被她恰巧撞见,又被妇人求到了头上,也不好再装作无事糊弄过去,且听这妇人说道说道,也不知是否与捕快所说一致。
于是她弯腰去扶妇人:“这位大嫂,你有何事要我帮忙,且起来说与我听听。”
妇人面上一喜,忙抹了抹脸上的泪痕,似抓住了救命的浮萍,随元凌的搀扶起了身,但她仍紧紧抓着元凌的袖子不撒手,哽咽道:“我家男人失踪了,求小姐帮忙让人去寻寻我男人。”
果真是寻人。
知府衙门掌管着整个平江府,每日里有人新来也有人离开,若是谁都来报案让官府帮忙寻人,衙门就这些捕快,他们还不得累死。
所以,衙门是根本不理会这种案子的。
但看妇人打扮应该是从乡下来的,作为一家之主的男人,是家中的顶梁柱,男人不见了,妇人该是何等焦虑。
元凌见妇人眼中藏着的一抹希冀,心头软了软,但她终究不是衙门的人,那些捕快不是她能调动的。
就在她左右为难,正想去问束穿云可有办法之时,另有一名捕快从远处匆匆跑来,在年轻捕快耳边低语了几声。
年轻捕快脸上闪过一抹不解,但还是对元凌道:“大小姐,上头让咱们把人带回去,要详细问问情况再做定夺。”
元凌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听了这话不由松了口气,料想是王青改了主意,并未阻拦,但还是不放心的嘱咐:“好,那你们去吧,注意,万不可为难她…”
“是,大小姐…”
年轻捕快拱手回道,随后又对妇人道:“算你走运,跟我走吧。”
不是他们做捕快的心硬,平江府大到人命官司,小到鸡毛蒜皮之事,全都需要他们,他们就那么多人,没日没夜的忙活,着实是精力不济。
像寻人这种小事,也实在是有心无力。xǐυmь.℃òm
“散了散了,”另一名捕快驱散众人,也朝元凌拱了拱手跟着离开了。
元凌见人走远忽而叹了口气,“也不知师傅去了哪里,哎…”
束穿云知道她又想起了师傅,故轻轻挽了她的胳膊,不让元凌沉浸在这种氛围中,“快走吧,小月还不知道要去南城呢。”
“是哦,快点快点,”元凌猛然惊醒过来,忙扯着束穿云的手越过前衙转向后院去,“我还要让小月带好多东西,得赶紧回去收拾。”
束穿云见元凌慌里慌张的模样,莞尔一笑,元凌心里存不住事,性子也急,她和园子一般,一直活得恣意洒脱。
此时,园子也该过淮阳府了吧…
不知为何,束穿云总有一种儿行千里母担忧的感觉,怕是她一直把园子当作女儿养了吧。
束穿云这边挂念园子,园子小姑娘也正在想念她家小姐。
朝夕相处的七年,园子早已把她家小姐当作了最亲的人,爹爹,哥哥,随着时光的流逝,被埋在了心底深处。
如今她心中最惦念的就是小姐了,也不知小姐吃的好不好,睡的好不好,园子站在船头,看着夕阳下越来越近的渡头,抚摸着怀中小姐为自己收拾的包袱,越发的想念小姐了。
她本是北人,并不习惯坐船,但在平江府生活的七年,无论是山水的滋养还是小姐的教导,她已完全长成了江南人的模样,习惯了坐船摇晃的感觉喜欢上了江南的稻田糯米香味。
再过半个月,她就会到长垣府,回到她的家乡,暌违七年,世事移转,家乡于她,不过是记忆中的矮墙,还有□□上的红缨,军中嘹亮的号子声以及爹爹盔甲上的划痕…
……
夜幕降临前,束穿云才带着小月大包小包的回到了南城,元凌给她带的东西太多了,大多是吃食。
束穿云感激元凌的好意,自然不会拒绝。
她让小月先去歇息,自己窝在榻上准备看会书再睡,不料还未等她熄灯睡觉,却来了一位意外的客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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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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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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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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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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