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掀起他的衣衫,毫无来由的,束穿云脑中忽闪过一句:龙章凤姿,清贵非凡。
眼前的元泊这番不俗的气质,在她所见过的世家公子中,也就谢家大公子谢羽迟可堪一比。
但作为平江府唯二让人津津乐道的公子哥,谢羽迟却是温润如玉,谦谦君子。
两人的性子更是南辕北辙。
元泊早已睁了眼,远远见束穿云站在茶馆门口看着他发愣,眼尾勾起,唇角溢出轻笑,对束穿云挥了挥扇子。
他做的自然,然束穿云却忽地红了脸,偷看被人抓包,她心虚的低下头去,待稍稍平复了心情,才抬脚向元泊的方向走去。
“人还没回来?”
快两个时辰了,还没见小乞丐的影子,瞧了一眼元泊臂上的伤,似又有血丝渗出,她不由急躁起来。
“喏,这不是来了,”元泊抬了抬下巴。
束穿云回头,小乞丐正从她背后的方向跑来。
“公子,公子,”小乞丐气喘吁吁,但眼中面上俱是掩不住的喜悦,还未到近前就大声嚷嚷,“找到了,找到了。”
引得路人张头探望。
元泊拿扇子放在唇边嘘了一声,小乞丐急忙捂住嘴,四处看了看,嘿嘿噤声。
“公子,”小乞丐来到元泊面前,束穿云自觉的避到了树后。
她和元泊一起出去办案,两人早已达成默契,每每需要和陌生男人交谈时,元泊就会出面。
毕竟女子在这个朝代,和男人相比,总会有许多不便。
想必是元凌常在元泊耳边念叨的缘故,元泊多少会顾着些她的名声,既如此,她又岂会拒绝?
束穿云心中感激元凌,几日不见,她有些想念元凌了。
元泊自是不知束穿云这些想法,否则,若知道他一片好意,全被记在了元凌身上,他必会气的吐血。
当然,这会他的嘴角已不自觉的翘了起来,因为人寻到了。
“带路吧,”小乞丐在前,元泊在后,两人向着热闹的街市走去。
束穿云也从树后走了出来,隔了一段距离跟在了他们身后。
长街尽头是一条小巷,从小巷朝左拐,走了约莫几十丈,便离了喧嚣鼎沸的热闹,出现在眼前的是一片低矮的瓦房。
巷子越来越窄,两人并行都有些拥挤,十分的逼仄迫人。
两旁的屋檐伸到了巷子上空,遮住了阳光,只有一道狭长的光线透过头顶不大的缝隙照进小巷。
和平江府紧挨闹市十里街的,多是富贵人家的住处不同,显然,住在这里的,应该都是贫穷困苦之人。
束穿云心中突然有些不是滋味,从案发至今,她大约也已摸清了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事情越来越清晰,她的心情反而越来越沉重。
药铺里女子枯槁的面容一直在她脑中闪烁,和被她救回别院的那张秀丽的面庞总也无法放到一处。
即便女子身上装满了谜团,但直觉告诉她,女子不会是东离国的细作。
看到元泊打发了小乞丐,束穿云慢了几步来到元泊所站的一处院门前。
木门紧闭,门外有两头小狮子把守,再朝左右邻里看去,紧挨着巷子的便是屋檐,多是没有院子的。
门板左右各镶嵌着一对黑铁怪兽衔环,只从外头看,这处房子的主人要比巷子里其他人家都要富裕。
束穿云这般想着,就见元泊轻叩衔环,衔环撞击着木门发出沉闷的声响,巷子里有几个孩子正在玩闹,见到二人,俱都停下脚步打量他们。
他们从没见过穿的这样华丽,长得如此好看的人来巷子里。
敲门声响了一会,但院中仿佛没人般,许久都无人来应门。
“你们要找屠户女儿吗?”
其中一个略大些约莫八九岁的男孩子眨巴着眼睛,既有些局促又耐不住好奇询问,在这条巷子里,张屠户家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张屠户是这条巷子里最有钱的人家。
只可惜,死的早了些。
束穿云来到小男孩身边,微微俯身凝视着他的眼睛,笑着问道:“对啊,小弟弟,她今日在家吗?”
“没有耶,是…是哦,最近我都没见到张姐姐了。”
眼前美丽的大姐姐这般温柔和他说话,她的声音真好听,小男孩小脸通红,托了长长的尾音回道。
他又看了两眼旁边的同伴,见同伴也都摇头,不由催促道:“张姐姐好些日子没出摊了哦,你再敲敲看,别是张姐姐出事了?”
小男孩话音刚落,木门却吱呀一声从里面被打了开来。
却只有一条缝隙。
从束穿云的方向看不清门里的人,但见元泊对她点头,就知道他们找对了人。
“你们是?”
门里的女声,似风箱被拉时呼啦哗啦的嗤响,气都要喘不匀似的。
束穿云顷刻便明白,为什么这么久才有人来应门了。
元泊向后让了让,束穿云站到了门缝外,和里面的人说道:“我们从平江府来,请问你是否认识一位叫吴林的男子?”
门里忽然沉默下来,不过瞬息,束穿云便听她道了一句“进来吧。”
束穿云和元泊面面相觑,两人都没料到门内的人会这样爽快。
但此刻也无暇多想,束穿云伸手推开了门,和元泊前后脚进了门。
一丈方圆的小院堆满了杂物,仅剩最中间一块空地,阳光下置着一条长几,几案上摆放着香炉,炉中插着三根已燃尽的香灰,香炉前的白瓷盘里搁着数枚鲜果。
但最引人注目的,却是几案下的火盆中放着几本书,看样子是要用来烧的,只不知何故还未点燃。m.χIùmЬ.CǒM
女子的背影羸弱不堪,束穿云甚至能听到她的喘息声。
几案前,女子默默站了片刻,这才回头看向束穿云他们。
正午的光线已有些灼目,但她就那样站着任人打量,不算宽大的白衣穿在她身上却飘飘荡荡,似不知何时就要从肩上滑落一般,几日不见,她竟然瘦的如此厉害。
即便在这样温暖的阳光下,她面上依旧带了几分青灰,一双本该明媚的大眼却变得灰暗浑浊,脸上的肌肤松松垮垮,乍一看,就如垂垂老矣的妇人。
看着这副容貌,束穿云倏忽觉得沉重,也难怪她会夜晚去药铺寻大夫,且带着暮篱,任谁看到她这副模样,恐怕都不会相信眼前的是一个妙龄少女。
比昨日在药铺初见时还要震撼,自诩见多识广的束穿云暗自惊心,院中一时无人开口,安静的诡异。
直至女子灰败的嘴角挂着一抹讽刺的笑,呼哧道:“你们终于找到我了…”
“你知道…我们?”
束穿云指着自己又指了指元泊。
“您便是那别院的主子束家小姐吧…”
这句话,女子说的断断续续。
见束穿云并未否认,她撑着几案对束穿云福了福,面上却毫无波澜道:“多谢束小姐的救命之恩,只是吴丝此生再无报小姐大恩的机会了。”
这话似不过就是一句客套话。
自称吴丝,这话也相当于承认了她就是吴林的妹妹。
束穿云沉默了片刻,才开口问道:“既如此,你该知道我们找你的目的?”
“当然,”吴丝点点头,她拖着不甚利索的身子向右边的厢房走去,临进厢房前,她站定,却并未回头,“我身子不好,不能久站,两位若是不弃,不如进屋听我细说。”
束穿云并未犹豫跟在她身后进了厢房。
元泊站在原处未动。
原来这厢房还是一间卧房,屋角放着一张三尺余宽的木床,床上的被子凌乱堆在一起,吴丝走到床边,回头向墙角一指,“那里有凳子,束小姐自便。”
随后她慢慢坐到床沿,低头咳了几声,倚靠在了墙边。
她似全不在意这样做是否有失礼节,只顾自闭上了眼。
久到束穿云以为她已睡着了的时候,才听她道:“你是怎么发现他们死因的?”
那人曾告诉过她,她杀了那两个贱人的手法,绝不会有人发现,而且,她全按那人教她所做,她想不出是哪里露出了破绽。
束穿云却未答她,前因还不明。
“你叫吴丝?吴林的妹妹?你们是哪里人?”
只见吴丝缓缓点头,她微微睁眼,本已浑浊的眼珠似草木逢春般转了转,“我本名吴丝,单丝不成线,孤木不成林,是我爹为我们取的名字。咳咳…”
说着几声咳嗽打断了她的话,待稍稍平复后,她又接着道:“我和哥哥是南安府人,我爹是穷酸秀才,在家乡以教书为生,虽清贫,一家人却也都在一起。可在我六岁那年,我爹因屡试不第走了歧路,又在十年前,我们那遭了百年不遇的干荒,我娘生了重病,在逃荒路上没了命,我和哥哥也在那时失散了。”
“我以为十年前的相貌与如今相比变化许多,你和哥哥是如何相认的?”
“咳咳,实际上,哥哥和十年前相比容貌上并未有太多变化,也许你不知,只要是骨肉血亲,即便长高了长大了,但你只要见了他,你就会认得他,哥哥来淮阳府那日,我正在街上卖肉,他从我摊前走过时,我只看了他一眼,就知道他一定是我哥哥。
“然后你们相认了?”
吴丝摇摇头,转而问道:“束小姐以为我和哥哥失散后我是如何活下来的?”
吴丝这话问的突然,束穿云摇头,“想来很是艰难。”
远离故土,成年人谋生都不容易,更何况弱质幼女。
“也不算,”吴丝嗤嗤笑了,扬起脸,看了眼门外,“你也看到了这处院子,是我干爹留给我的,我在这里生活十年了。”
“张屠户?”
小男孩唤吴丝是屠户的女儿。
“是啊,我和哥哥失散后,流落到淮阳府,因为偷了一个包子,被人当街打断了腿,是路过的张屠户救了我,认了我做干女儿,所以,只除了初到淮阳府过了段苦日子以外,后面的日子也算安生。”
这话怎么听都是好话,但束穿云却莫名的觉得吴丝话中带了嘲意,也不知是她多疑还是…
“你当时为何没和哥哥相认?”
亲兄妹失散多年,乍一相逢,应是喜不自禁,当场抱头痛哭才是。
“我偷偷跟着哥哥,知道了他住何处后,我便回去做了一件事,呵呵,只有做了这件事,我和哥哥才能相认。”
吴丝嘶嘶冷笑,带着毛骨悚然的哑意。
“你做了什么事?”
束穿云却生出了好奇心,那躺在床上呼吸急促的病弱女子明明是他们追寻了数日的杀人凶手,可两人在这说了半天却仿佛在说别人的事一般,听的和说的都那样从容不迫,不焦不燥。
“杀人…”
束穿云被吼了一跳,声音也不自觉高了,“杀人?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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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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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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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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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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