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满枝头的榆钱儿从院墙处伸了出来,一只金黄色的大狗三两步上前跳了起来一爪子捋下一串榆钱,然后塞到嘴里嚼了起来。
“大荒啊,你什么都吃?”一道呵斥忽而从大狗背后传来,“你莫不是想吃素?”
“汪汪,”大狗回头谄媚的叫唤,它背后的人身着白衣,衣上绣着青竹,衬着他清风霁月般的容颜,他不说话时,颇有一番飘逸出尘的味道。
“本公子才不要吃,走吧,”元泊脸上十分嫌弃,对大狗打了个响指,“快走,办正事了。”
“东家妞,西家娃,采回了榆钱过家家,一串串,一把把,…,榆钱饭榆钱饭,尝一口永远不忘它,啦…啦…榆钱饭榆钱饭,尝一口永远不忘它,啦…”
院墙内突然响起了明亮的歌声,这声音如黄鹂般清脆悦耳,元泊顿下了步子,眯着眼睛扯了扯唇角,“好有闲情…”
“汪汪,”大荒附和道。
院内唱歌的束穿云停了下来,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阿凌,你听到狗叫声了吗?”
“没有啊,”元凌正挎着小篮子从前院走来,“哪里有什么声音,你不会听错了吧?”
束穿云晃了晃脑袋,“我怕是魔怔了,总时不时的听到狗叫声,也不知是不是附近多了许多流浪的狗儿猫儿,这个园子,哎…”
束穿云叹了口气,园子同情心泛滥,总是拿吃剩的饭食去救济猫儿狗儿的,她总怕有一日不仅有猫狗在他们家附近聚集,她还怕有流浪汉或是乞丐也闻着香气来了。
“谁让园子做的饭菜这么好吃,我都喜欢吃,别说那些狗啊猫啊的了,”元凌没心没肺道,自从上回杨家的事过后,她就像长在了束家,一旬里总有好几日来这儿。
“对了,穿穿,我刚刚听到你在唱歌,你再唱一遍嘛,真好听,”元凌扒拉了个小板凳靠在束穿云身边,看束穿云在那捋榆钱子。
“啊,我乱唱的,哪里好听了,”束穿云不肯再唱,她那五音不全的嗓子,可不敢在人前献丑。
“唱给我听听嘛,我还没听过这种小调呢,唱唱嘛,好穿穿,求求你了,”元凌如八爪鱼般赖在她身边,不停的摇晃她。
束穿云快被她摇的晕了,不得不举手投降,“好,好,我再唱一遍,不过你可不许笑话我哦。”
“不笑,不笑,绝对不笑,”元凌保证。
束穿云清了清嗓子,又哼唱起来,“东家妞,西家娃,采回了榆钱过家家,一串串,一把把,…,榆钱饭榆钱饭,尝一口永远不忘它,啦…啦…榆钱饭榆钱饭,尝一口永远不忘它,啦…”
“穿穿,”元凌忽觉得有一股热流涌上了眼眶,“我想流泪…”
“嗯?”束穿云有些莫名,难不成元凌也听过这首歌?但这明明是她那个世界的一首童谣啊,听到园子要做榆钱饭,她不过是有感而发罢了。
连她都没有觉得难过,元凌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反应?如果不是对自己的唱歌水平有十分的了解,她都得怀疑自己的歌声有魔力了。
“我也不知道,”元凌揉了揉眼角,“我就是觉得我好像在哪里吃过榆钱饭,但我又记不起来了。”
束穿云有些疑惑,在她的那个世界里,一般只有乡下人知道榆钱的吃法,城里人多半没见过榆钱也没吃过,后来生活好了,乡下吃榆钱的人都少了。
来到这里后,她从园子嘴里得知,这榆钱也多是穷苦人家才吃的,而元家,乃是平江府的世家贵族,在财力上和从前的杨家更是不相上下,元凌小时候怎会吃到榆钱饭呢?
“记不起来就不要记了,“束穿云把捋好的榆钱装到小篮子里,”你只管尝尝园子做的榆钱饭好不好吃就行了。“
既是已经遗忘的记忆,只要一触动了这记忆便会伤感到流泪,那这份记忆或许并不是让人觉得快乐的事情,还不如忘了罢。
“嗯嗯,”元凌猛点头,“穿穿你说的对,我给园子送去,园子说要包榆钱饺子给我吃。”
一说起吃,元凌即刻喜笑颜开,拎着小篮子蹦蹦跳跳的向前院去了,似乎刚刚难过伤感的人并不是她。
束穿云看着元凌的背影摇了摇头,一阵风过,吹落了榆钱,她抬头望了眼屋后的这棵大树,一树碧绿,榆钱,余钱,束家祖辈多少发家致富的愿望,都寄托在了这棵榆钱树上。
许是榆钱树真的有灵,在这院子里出生长大的束山,因缘际会下娶了平江富户杨家的独生女儿,直到后来又被皇上封为镇北大将军,束家才终于摆脱了贫穷,远远离开了这拥挤不堪到令人窒息的小院,成为了平江府的人上人。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束家亲族间体现的淋漓尽致。
“东家妞,西家娃,采回了榆钱过家家…”束穿云甩开脑中的这些杂七杂八,又哼了起来。
院外,元泊靠墙倚望着一枝绿意,听着不成调的歌谣,抚摸着大狗软绵绵的毛发,嘴角一抹笑意,阳光洒在他身上,柔和了他的眉眼。
“穿穿,快来吃饭,好香啊,”元凌端出一盘饺子,呼唤正在为花儿修剪枝叶的束穿云。
“姐姐,姐姐,快来,”小豆芽束穿杨一溜烟跑到了束穿云身边,扯着她的衣袖向院中的石桌边去。
“来了来了,”束穿云放下手中的剪刀,温柔的牵起束穿杨的手,“和姐姐说说今日都在私塾里做了什么?”
“今日温习了四书,先生还教了我们算术,先生还说我可以学习五经了,”束穿杨掰着小指头和束穿云说着今日所学。m.χIùmЬ.CǒM
束穿云看着身边小萝卜头亮晶晶的大眼睛,这个她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弟弟,陡然生出了一种我家儿女初长成的自豪感。
再看院中石桌边园子和宗叔来回端碗摆筷的身影,一股暖流溢满了心田,他们都是她的家人,前世里她不曾有过的家人。
“好香,大荒,你饿了么?”一道不和谐的声音突兀的在门外响起。
“汪汪…”
元凌听了这声音三步并两步跑到门边,一把打开门,毫不客气道:“你们来做什么?”
“自是有要事,”门外的人探头向里望,元凌左移右动挡住了他探寻的目光。
“别看,快回去,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
元凌堵在门口,愣是不让元泊进门,反正不管怎样,不能放这一人一狗进去,不然的话,元凌一想到那满桌的饭菜和饺子,心就慌了,眼前的是两个吃货。
“呦,你何时成了这院子的主人了?”元泊讥笑,“我就说最近咱们府上的米粮都吃的少了,原来你是到别人家里蹭饭了。”
论起能说会道挤兑人的功夫,这兄妹二人真是不相上下。
束穿云在院子里早就听到了这二人的你来我往,看着两人在院门口僵持,为了不打搅到左右邻里,她不得不出来圆场。
“元公子,来此所为何事?”束穿云站在元凌身后问道。
元泊看到束穿云出来,遂退后了一步,又正了正衣冠,“咳咳,当然是有要事。”
“要事?”
元泊正要答话,不远处却传来一阵脚步声,伴随着呼喊声,“公子,您走慢些,您慢些…”
束穿云讶异的看着一群带刀捕快三三两两疾奔而来,为首的是个少年,他头上的帽子已歪歪斜斜眼看着就要落地。
束穿云扫了一眼少年,只他身上没有佩刀,想来应是元泊的随从,就是不知为何也是一身捕快装扮。
元泊看到束穿云打量少年的眼神,对身后跑弯了腰的少年道:“元义,你连本公子都追不上,又何谈保护本公子,从明日起,你去跟着大荒跑上十里地再回来。”
“公子,不要啊,”元义瞬间垮了脸,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哀怨的看着大荒,“十里路,会要了小的命的。”
元泊不再理他,只对身后招了招手,数名捕快齐步站在了他身后,“元头…”
“元头?”束穿云和元凌面面相觑。
“这是怎么回事?”还是元凌出声问道。
元泊清了清嗓子,“你们不让本捕头进去说吗?还是想让大家都知道我为何来此?”
束穿云把门打开,弯了弯腰,“请进。”
好汉不吃眼前亏,很明显元泊是有备而来,就是不知他在闹哪一出。
“还是束小姐有眼色,”元泊觑了束穿云一眼,一撩衣摆跨过门槛进了院子,他身后的众捕快也想跟进来,却被元泊止住了,“找个凉快的地待着去,别在这门口晃。”
“头,这…”捕快们想说这不合规矩,毕竟他们是来查案子的。
“这什么?本公子的话你们不听?要不要把李捕头调回来?”元泊扭头挑眉训斥。
“不敢,不敢,”众人纷纷后退,一溜烟的跑了个没影。
衙门里谁不知道,元大公子为了做捕头,让元知府把李捕头给调到了别处,连李捕头都无可奈何,他们这些小捕快,可没胆量和元大公子叫板,谁让人家爹是知府呢?
“啧啧,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大荒,你说是不是?”元泊看着一桌的酒菜就差点流口水了。
“汪汪,”其他捕快都走了,但是作为元大公子的爱宠,大荒是绝对跟随在侧的。
元泊大马金刀坐下,看着如元宝一般的饺子,用手捏了一个塞进了自己嘴里,“好吃…”随后又捏了一个,还不忘给大荒一个。
“汪汪,”大荒一口吞下,一个不够,还不够塞牙缝的,大荒摇着尾巴要求更多。
“你到底来做什么?还有你怎么做了捕头?李捕头呢?”元凌实在忍不住了,啪的一下去打元泊又伸出去的手,“不许吃了,我们都还没吃饭。”
元泊四下看了看院子,院子的一角花团锦簇,院子虽小却也别致,看得出平时有人在细心打理,此时院里除了他和大荒,只有元凌和束穿云。
“先说我为何做了捕头这事,因为李捕头被调到了别处,没人做捕头了,我就做了,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
元泊趁着元凌不注意,又偷偷捏了个饺子塞进了嘴里,还别说,榆钱做的饺子,味道还不错。
“什么乱七八糟的,”元凌被他绕晕了,“什么叫你闲着也是闲着?你闲着就能做捕头了?爹是不是糊涂了?”
这话也是束穿云想说的,但是她还不敢当着人家儿子的面说他爹糊涂了。
“凌儿,这话过了啊,”元泊板了脸,“爹也是你能说的?”
“我说的是事实嘛,”元凌小小声,看着哥哥真的生气了,遂闭口不敢再说。
“你整日里不着家,自是不知衙门里出了何事,”元泊忽然叹了口气,状似很烦恼,“我刚接手捕头一职,没想到就出了大案。”
“什么大案?”束穿云敏感的发现,这案子或许与自己有关。
“常孟诚你可识得?”
“识得,他是我二姑姑家的表哥,”束穿云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常孟诚死了,和一个女子,死在了五阳湖的画舫上。”
晴天一个霹雳也不过如此,束穿云即刻便明白了元泊来此的缘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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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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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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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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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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