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起兵造反之前人家并不是姓这个姓的。
不但姓很随意,就连名字也与明太.祖的旧名字也不逞多让。
相传明.太.祖刚出生那会因为身上有虫子爬,所以起名来虫爬,后念了重八。而咱们大良王朝的开国太.祖是真正的孤儿出身,小的时候没名没姓。后来再大一点,就自己给自己起了个姓。
姓什么呢?
大户人家都会在门上挂个姓氏牌匾,而自从有记忆以来就寄居破庙的太.祖则非常痛快的给自己取了个‘佛’姓。
名字则是被大家混着叫出来的。
组合起来就是——佛毛头。
后来开灾人祸,官逼民反,身无长处又身无分文的佛毛头就顺势跟着起义了。
从来光脚的都不怎么怕穿鞋的,一无所有闹革命,就更不怕会失去什么了。
敢拼敢杀的佛毛头倒是真的凭着自己的本事杀出一片蓝蓝的天。
然后佛毛头就发现了,他这个姓和名字不太好哇。
叫起来一点都不威风。
于是在驻守某地的时候,绑了个读书人,让人家给他念百家姓,然后又让人家给他说历史名人。说着说着,他就给自己找了个祖宗。
你瞧,像他这样有本事的人,他祖宗怎么可能是默默无闻的平头小百姓。
这一定不能的呀。
于是这位太.祖直接给自己换了个姓,又碰瓷了一位祖宗。美美哒的通知了所有他认识的人,他认祖归宗了。
那个年代,大家都忙着呢。谁还会管这种事。听说之后也不过道了一句恭喜,从此佛毛头变成了司徒XX。
等到这位成功干掉了所有的同僚荣登九五之后,天下人也不是没有对这位的身家来历进行过考究。
可这连个线索都没有的事情,又让旁人怎么去查证呢?
新朝.廷给这位皇帝建太庙祠堂的时候,只能连蒙带猜的编了一段莫须有。这位太.祖见人家弄的比自己瞎编的还有鼻子有眼,大手一挥直接当成真相的记到了本朝历史里。
没错,事情就是这样滴~
老子与前朝是有着血仇家恨地,老子绝不是为了一套衣服和两个粗粮馍馍才走上造反这条路的。
于是在太.祖皇帝血泪控诉前朝灭他满门的情况下,太.祖的出身和姓氏就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
然而血统与遗传永远是没办法掺假的。
大良王朝传到了这一代,当朝的太子最近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那日与他老子顶了半天嘴,直接说什么他一无所有,还不如姓司空了。
本意是讽刺当今偏心打压之语,却正好说中了当今从父辈那里听说的辛密。当下又气又恼,罚了太子禁闭。
太子地位不稳,前朝后宫自然是人心浮动。
但凡有儿子的后妃就没有哪一个不幻想着男人死了,自己当太后的。
你说女皇?
倒也不是没想过。不过...那多累呀。
本朝以孝治天下,生个好儿子不是比自己当女皇更轻松?
面前的这位后妃自然也不例外。
尤其是她还不指一个儿子的时候。
只是这个长子太让人操心了。
超过三尺高,就害怕的双腿发软,两眼发直。
今天大儿子学骑射,那小母马还是她娘家特意挑的矮腿马,却不成想还是将大儿子吓得一张脸苍白似雪,动也不敢动。
摇了摇头,陈妃娘娘让人带着大儿子下去换身干爽的衣服再过来说话。而她则抱着小儿子在那里想着大儿子这毛病到底要怎么治才能治好。
半晌,陈妃娘娘叹了口气。
她也不求全部治好,至少治到六尺高也行。
大良王朝的皇子若是连马都不能骑,怕是要成为皇室的笑话了。
大儿子这样,陈妃也只能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小儿子身上了。
只小儿子才三岁大,天晓得当今能不能挺到她小儿子长大。
一会儿,换了一身装束的大儿子抬脚走进殿中,陈妃看着堪堪十岁就已经有了几分沉稳大气的大儿子,心中骄傲的同时,仍是在惋惜。
怎么偏偏就得了这个‘病’呢。
司徒砍不用抬头看,就能准确的感知到亲妈身上那浓浓的遗憾。
可他有什么办法,他就是害怕呀。
连掩饰都没办法掩饰的那种。
八岁以前还好一些,至少皇子们因为年纪和身高的问题是不需要学马术的。那个时候他还能掩饰一二。可八岁之后,哪怕是矮腿的温顺母马,骑在马背上的高度也让他满心的惶恐。
父皇的不悦,兄弟们的嘲讽,他除了沉默以对,就是在功课上努力压倒他们。Χiυmъ.cοΜ
好在太子已经成年,不进尚书房读书。不然他连这个办法也不敢实施。
给母妃请过安,又与幼弟说了两句话。陈妃让司徒砍坐,又让小儿子的奶娘将小儿子抱下去睡觉。
司徒砍坐在炕桌对面,吃着母亲让人精心烹制的点心。吃了两块后,腹中饥饿感消失,司徒砍才放慢了进食的速度。
又吃了两块点心,司徒砍拿起一旁的帕子擦了擦手,端起一旁还有些热度的甜汤喝了小半碗。
陈妃见大儿子不吃了,一边让人将点心撤下去,一边笑着说道,“你舅舅升了建州巡抚,不日就要离京。母妃已经跟你父皇说过了,明白允你一天假,出宫为你舅舅贺寿。”
陈妃说完,又有些担心,“此去建州,千里之遥。也不知道你舅舅是怎么想的,偏要带着妍姐儿一道去。”
司徒砍眼睛飞快的眨了一下,然后笑着对陈妃说道,“我们兄弟除了太子哥哥已经成亲,又住在东宫,其他的皇子大多都住在宫里,表妹的外家在江南,建州与江南不同路,表妹的年纪又不能独自留在京里。跟着一道走,也省得舅舅与舅母左右惦记。”
陈妍今年九岁,只比司徒砍小了一岁,这个年纪可不适合入宫暂住。
陈妃在自家大儿子爆出恐高这个毛病的时候,就绝了让大儿子上进的心思。于是本不是陈妃娘娘考虑范围内的亲侄女倒成了她儿媳妇的首要人选。
只可惜...陈妃看了一眼自幼早慧的儿子,心底又叹了一口长气。
这个儿子真真是越大越生反骨。
“你今年也十岁了。再过两年又到了选秀之年,有些事情总要提前做好准备了。跟母妃说说,你可有什么喜好?”
司徒砍被亲妈的话弄红了脸,只低头喝甜汤,当成没听到亲妈的话一般。
陈妃见儿子害臊,纠结的心思一下子就转睛了。拿着帕子捂着嘴笑了半天又留了儿子用晚膳,这才放儿子回皇子所。
司徒砍走在宫道上,想的却是要怎么克服自己的恐高症。
那些儿女情.事,又如何底的上皇权霸业......
觉得儿女情.事太小的司徒砍却不知道这些小事关系着多少女孩的一生。
元姐儿囧着一张脸纠结的看着面前的于嬷嬷。
她老子就是个五品官,就算要将她卖到宫里去,也不用就学笑的十八种笑法吧?
还有最关键的是她今年才三岁吧?
这草蛋的皇妃后备役,比现在服兵役还要严苛。
男人不过是读上几本子书,就可以当官封候,成为这个时代的主导角色。而女人却要从小学习这么多的东西,为的竟然只是讨好那些个男人。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笑得腮帮子酸疼酸疼的元姐儿一脸生无可恋终于在用膳前结束了今天的课程。
带着丫头婆子迈着小短腿,元姐儿在于嬷嬷的视线下,努力走得很稳当。
想到自己三岁的小侄女过得那日子,再看看自己现在的日子,元姐儿眼底都是悲伤。
这草蛋的人生,草蛋的日子。逼得淑女都可以端庄微笑的在心里骂脏话了。
╮(╯▽╰)╭
一路走到贾母的荣庆堂,耳边都是丫头的通报声,脚下却没有停下来。就着丫头帘起的帘子,元姐儿提了一下裙角,跨了进去。
给贾母请了安,又给一旁摆菜的王夫人请了安。之后走到贾母身边,高高的举起双手,做扶着贾母的姿态准备扶着贾母去用膳。
贾母个不高,元姐儿举高双手倒也能扶着她。
不过贾母还没傻透气,让一个三岁的小丫头踮着脚尖扶她。贾母一只手由身边的大丫头鸳鸯托着,另一只手则是牵起了元姐儿高举的左手,向着摆了餐桌的偏厅走去。
走了两步,贾珠也牵着贾琏一道过来了,与贾母和元姐儿互相问了好,便跟着贾母一道坐在餐桌旁。
贾母这里用饭,无论多少人都是极静的氛围。一大三小在王夫人的侍候下,用了膳后,贾母因着要磨搓儿媳妇,便在饭后打发了三小出去,又留着没有用晚饭的王夫人说话。
而出去的三小,则是被元姐儿都叫到了她的院子。
就当结个善缘。
至于一旁的七皇子,他那个恐高的毛病得益于其他皇子兄弟,后宫的娘娘以及其他外家不予余力的宣传,现在京城中大半人家都知道了。
恐高这个毛病,对于普通人来说不算什么大毛病。可对于兄弟贼多,个个还都如狼似虎的皇子,那可也不是小事了。
旁的不说,太子若是真的哪天下台了,当今在挑下一任继承人的时候,绝对不会挑这位。
貌不惊人,语不压重,还有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毛病。他老人家又不是没旁的儿子了,至于挑个瘸腿的吗?
绝逼不能呀。
所以九门提督对于七皇子是客气有余,恭敬不足的。
也因此哪怕九门提督刚刚看见了七皇子扫过来的询问视线,他也视而不见的转身出了屋子。
老子忙着呢,没那个闲功夫搭理不相干的人。
(→_→)
五皇子注不注意到九门提督的态度,司徒砍不知道,但司徒砍却被九门提督的狗眼看人低弄得心火升了不少。
今日起早出宫去了舅舅家,却不想因为自己那点小毛病,在舅舅家受了一番闲气。司徒砍心中一边怨自己得了这么个处处让人看低的毛病,一边也在心中将舅舅一家隔离了开来。
这样的舅家,不要也罢。
他今年十岁,对于那把椅子也不是没有过期待。但舅舅一家...算了,不想了,心中明白便罢了。
只说司徒砍在陈大舅家里话不投机半句多,于是便早早的离开了陈府。没想到一肚子郁气不得消时,又在街上遇到了他五哥司徒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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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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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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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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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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