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天生赢家(快穿)>第 136 章 病弱贵女
  席上虽有各色瓜果点心,还有适合女眷的果酒,但萧函半点也不曾沾过,絮儿也在一旁盯着,这还是国公夫人叮嘱过的,怕小姐吃了什么容易诱发病症的东西。

  萧函要来,国公夫人却没有让两个庶女也一同去,与其让她们照顾矜思,还不如担心她们会欺负她,所以也就多加叮嘱了几个陪同的侍女,寸步不离,时刻注意着小姐的身子。

  另外贵公子那一桌还有宋成器,倒是让国公夫人放心不已。

  贵女之间的聚会除了聊天,无非是玩乐什么的,但到底自持身份贵重,连玩乐也会雅致一些,直接行起了酒令,卫袖的一首兰花令让全场黯然失色,尤其是排在她之后的贵女,咬咬唇,就是做出来了也无法与之相比,有的干脆直接自罚了一杯。

  当酒令行到萧函时,卫袖主动出言道,“宋小姐身子弱,不便饮酒,便将她略过吧。”

  旁人有感于卫四姑娘温良体贴,善解人意,没有提及宋矜思很可能做不出来酒令,而是以身体弱为由,也算是为她解了围。

  至于宋矜思是否做得出酒令,她们是不曾想过的,过去也没有传出过类似的名声,宋矜思整天病秧秧的,又怎么可能读得进书呢。

  萧函没有应下卫袖的好意,开口道了一首清平令,虽不比卫袖的兰花令,但言辞清丽婉约,别有典雅之意,倒也应景。令其中一些贵女稍稍正视了这位英国公府嫡千金。

  卫袖眸中也闪过一丝惊诧,继而笑道,“我竟不知宋小姐还有这样的才情。”

  萧函淡淡道,“只是在家中偶尔会看些书。”

  她所做的酒令符合宋矜思本人的水平,换做是宋矜思,她也会接下酒令,毕竟她也不怎么想饮酒,更不想失了英国公府的面子。

  她身后的絮儿眸子里掩饰不住的骄傲,她家小姐怎么可能不通诗书,院子书房里可是有一墙书柜的书。虽然国公夫人担心女儿劳累,但宋矜思有时病的难受了,也会看书,看多了也能静心养气,否则多年的病痛折磨,哪有这样的好性情。

  这也是为什么萧函借口从古籍中找到的药膳方子,身边的丫鬟和国公夫人没有任何怀疑,也不曾探寻,那么多的书,萧函只说当时记下来了,她们也不可能一本本去翻。

  时人崇尚女子才德兼备,京中还有开办女学,虽然能进去的除了才学,家世也是不可缺少的衡量标准。能否入选女学以及在女学中也成为贵女之间相互攀比的理由,其中最优秀的莫过于卫家四姑娘卫袖。

  她不仅才情卓越,而且还有一副世外仙姝的天然秀丽的容貌,让人嫉妒,仿佛老天爷的宠爱都给了她。

  和卫袖隔着两个座的淡绿罗衣的少女饮着果子酒,掩去眼底的那一抹讥讽。

  最后卫袖的兰花令当之无愧地夺得了魁首,而第二名是卫裳。

  “不愧是卫家出来的姑娘,随随便便就把我们全给比下去了。”领座的贵女私语道。

  卫裳?萧函落到那位淡绿罗衣的少女身上,听别人议论才知是卫家二房的姑娘,卫袖的堂妹。

  与卫袖相比清秀有余,但细看,举止雅致,不卑不亢,不失卫家女风度,只是在卫袖身边,被遮掩去了大半光华。

  夺得第三名的是位行关山令的将门之女,哪怕不论词如何,单论此令赞了边关将士,就没有人敢说不好的,卫袖就同那位将门之女陈小姐有说有笑的。

  席上酒令所作的词,旁边还有懂书墨的侍女誊写下来,有的留下来细品,有的则拿到那边去了。世家勋贵子弟那边也一样,若是有什么好的诗作画作。

  说直白点,就是炫耀才华。

  也不用担心诗词流传了出去,能传出才名才是为自己的名声增光添彩,日后的婚嫁也有助力。

  ……

  “卫四姑娘的兰花令真是妙绝啊。”

  正是因为卫袖的才情还有容貌,令她成为了京中许多贵公子心中的白月光。听说贵女那边有诗作,第一个看的便是卫袖的。

  “这位英国公府小姐?不知是哪位啊。”有与之交好的人向宋成器问道。

  宋成器解释道,“这是我嫡亲的妹妹,前阵子身子好转了,便出来透透气。”

  自家人还是知道宋矜思喜欢看书,偶尔也能与他谈今论古。

  一听便知道是哪位了,也敢有什么绮思,单纯赞叹道,“宋小姐的才情不输于成器啊。”

  “那是自然。”

  宋成器炫耀了一把后自己把那份诗稿给收了,虽非亲笔,但还是由他收着放心,省得招来些狂蜂浪蝶。

  更多人的目光还是在卫袖的兰花令上赏析品鉴。

  坐在席上的一位锦衣男子眸色微暗,唇角带着笑,但若仔细注意到他的笑就会发现并非温和,而是带着一股寒彻绝狠,和他俊美的外貌如同两个样子。

  众贵公子对一人更是羡慕嫉妒,便是沈公子沈淮,

  奈何如今罗敷有夫,只能叹惋不已。

  “欸,我记得某人好像方才画的也是兰花吧。”有人开玩笑道。

  闻言,沈淮白皙的面容也不禁染上红晕。

  回来的侍女还捧一案的纸稿,询问的贵女才知道,原来那边也在行酒令,不过也不止局限于酒令,还有作画吟诗成曲的。

  一位粉色罗裳的贵女在纸稿中翻看着,忽然惊呼了一声,“沈公子和卫姐姐都是选的兰花啊。”

  只见那张纸上画的是一株素净雅致的空谷幽兰,寥寥几笔可见冰心风骨。

  落款为,沈淮。

  众贵女议论纷纷,“还真是心有灵犀啊。”

  “说不准是沈公子特意打听了卫姐姐的喜好。”

  如今全京城谁不知道沈淮与卫四姑娘订了亲事,再过两月便是良辰吉日了。便是与卫袖交好的贵女也有打趣的。

  “兰花虽好,可惜柔弱易折,禁受不住风吹雨打,命途坎坷啊。”

  突然出现这么一句煞风景的话,令众人心生不喜,看过去见说话的是承恩公府的嫡女朱锦夕。

  当今皇后的侄女,传言还是命定的五皇子妃。

  碍于她的家世,许多人虽是皱眉不喜,却也没有直言和朱小姐对上。

  但也有心直口快,还是卫袖的拥趸,那位指出沈淮兰花图的粉衣贵女,“你说话未免也太刻薄了,哪有这样说话的。”

  朱锦夕冷嗤道,“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

  其实她就是故意嘲笑卫袖,谁让方才行酒令时卫袖还特地挑出了她用词中的差错,不就是仗着她有个才女名声么。怎么忘了,才女也克夫呢。

  卫袖面色顿时苍白,让人看了于心不忍。她身边的粉衣少女望向朱锦夕的目光仿佛就更刀子似的。

  但朱锦夕仍是得意洋洋。

  谁都知道朱锦夕暗含的意思,卫袖千般好万般好,就是在婚事上有过几番蹉跎,但哪怕有私下议论的,也不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毕竟卫袖的名声这般好。

  “女子重才更重德,这是卫贵太妃未入宫前在家中常说的话。”谁也没想到,出言维护的会是卫裳。

  但仔细一想也正常,卫家女一体,向来是谦和友爱,相互扶持。

  听到卫裳提及在宫中荣养的卫贵太妃,朱锦夕闪过一丝动摇,卫贵太妃要是为自家人罚她,皇后姨母也未必护得住她。

  公子这边也听到了些许风声,似是承恩公府的小姐故意为难卫姑娘娘,俱是对朱姑娘不满,沈淮更不愿放任他的未婚妻受人欺负,立刻赶了过去。

  宋成器也有些担心自家妹妹,若是被人冲撞犯了心悸之症就不好了。

  这还是萧函第一次见到原身所暗恋的沈淮,说实话,论容貌才华不是最出众,但气质很温和,宋矜思对他动心,旁边不是没有别的更好的男子,但偏偏就是喜欢上了他。

  沈淮先是对众贵女见了礼,然后看见卫袖容色苍白,却抿着唇,不与朱姑娘争锋,

  两相对比,任谁也觉得朱姑娘仗势欺人,故意戳人痛处。

  沈淮直言不讳道,“兰花虽美,清幽雅韵,却也需要空谷净土,而非恶语中伤之交。”

  他话中对卫袖的维护之意溢于言表,但没有人觉得不妥的。

  “沈兄说的不错啊。”

  “的确有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

  朱锦夕被气得脸色发白,又见其他勋贵子弟嘲弄嫌恶的目光,一气之下直接拂袖离去。

  宛若‘英雄救美’一样的场景令卫袖身边的贵女对她羡慕不已,原还觉得沈淮不足以配的上卫袖,但如今这番维护也看得出沈淮对她情深如斯了。

  卫袖脸颊红地滴血,别过头去,似是有些羞涩。

  沈淮看了她一眼,只觉得她容光更甚,秀色照人,恰似明珠美玉,纯净无瑕。又想到她与他同时选中了兰花为题,正如她不染污浊,美好的品格一般,对她更加仰慕倾心。

  而这些全都落入一人眼中,令他心中嫉妒的恶意翻滚。

  回去路上,宋成器也忍不住感叹道,“任颖和卫四姑娘还真是天作之合啊。”

  “我之前还有些羡慕他能求娶到卫四姑娘呢。”

  萧函挑眉看了他一眼,“难道兄长你也仰慕卫小姐?”

  “只是仰慕而已。”宋成器摆了摆手,卫袖那样的女子,谁会没有过绮念呢,不过他心思稳重,知道母亲早已为他订了婚事,若非两年前祖母去世,也不会拖到现在,还连累了那位姑娘。

  萧函笑笑不语。

  敬安侯府这边,沈淮走到卫袖面前,有些拘谨,却仍是压下脸上的烫热,温声道,

  “卫姑娘,不如我送你们一趟。”

  卫袖浅浅一笑,“不用了,我们自己乘车回去。”

  沈淮有些失落,但也很有风度地告辞了,卫袖心下一叹,转身又瞧见了卫裳,脸上浮现笑意,“六妹妹,谢谢你方才为我出言。”

  卫裳瞧了她一眼,语气有些冷淡,“四姐姐还是自己警醒些吧。”m.χIùmЬ.CǒM

  在走过卫袖身边时,压低了声音道,“不要损了卫家女的名声。”

  卫袖脸色一白,竟是比被朱锦夕嘲讽时还要惊惧不已。等她回过神来时,已不见了卫裳的身影。

  正准备离开敬安侯府时,卫袖一时失神,被人拉入了一个地方,待看清那人模样,她抿了抿唇,“玉流要是等不到我,会着急的。”

  齐王世子秦温,手指轻抚过卫袖柔弱的唇瓣,“你就这么喜欢那个沈淮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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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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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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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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