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想,该是清明故意为之。
凭他的经验怎么可能看不出来他们的行踪,可是两百多人呢,能不留下痕迹?
这样最好,主子现在这样,又明确的说了要他送姑爷回去,就是不想留姑爷,更不想见姑爷的意思了。
那就,别见了。
再去看主子的神色,并没有发现有恼怒之色,春分再次确定,主子就没打算换姑爷。
“跟清明说,尽快送他回京。”
他,自然不会是别人。
果然,主子虽然是不会换姑爷,但也不打算就这么轻易的原谅姑爷。
虽然,其实他也不太明白主子到底是在为何生姑爷的气。
郑蓉不知赵宸屹是领了皇命出来的,只当他是私自出京,自然要赶紧回去才是。
加上她有孕,两个理由加起来她就更不能让赵宸屹留下。
赵宸屹在山上的那几天,一开始还拖着土匪头子,想着要如何能逃出去,后来发现根本不可能逃得出去,只剩绝望无助。
谁也不知道他进了土匪窝,所以就连期待谁来救他都不可能。
以为事情已经成了定局,他真要娶那土匪头子。
他从没有想过,郑蓉会来救他。
毕竟,他根本不知道郑蓉在哪里。
土匪窝里张灯结彩,入目之处尽是刺眼的红,如同鲜血一般。
当郑蓉那个女人提枪杀进土匪窝的时候,他看到郑蓉的一瞬间,如获新生。
谁都不知道那时他内心的感受,他都恨不得冲进人群中,将大杀四方的女人紧紧拥进怀中,揉进骨血,永远。
之前的那些不痛快,统统不再重要,他只是想要这个女人。
别无所求。
在梁岗子镇上艰难的等了两天,赵宸屹终于等到郑蓉的消息。
得知她伤势已经无大碍,还来不及高兴却又听到清明说要即刻动身送他回京城的话。
“姑爷,主子命属下现在就送您回京。
我们今天便动身吧,马车已经备好。”
早在第一天到客栈的时候,清明就抽空出去置办了马车,就连要上路的其他东西都一应置办妥当。
就算不是为了现在回京路上要用,他也是防备着随时都能说走就走。
最终,还是只能用来回京。
他也做好了姑爷还要问关于主子的话,或者要去找主子的准备。
结果,赵宸屹听了他的话之后,只点头让他安排,竟然只字未提主子。
这,让他觉得不对劲。
但是,他也说不清楚,只得应下。
这样也好,免得他还要应付。
清明出去之后,屋里就剩下赵宸屹和青黛主仆两人,青黛小心翼翼的观察着主子的神色。
“爷,我们就这么回去?”
主子可是去陛下那里请了圣谕的,回去算不算欺君?
“要不,您跟夫人说清楚?
奴才看夫人还是惦记您的,不然也不会星夜兼程的赶来救您,还受伤了呢。
您写封信让清明送给夫人,把话说清了,我们就能去找夫人。”
青黛说的声音很轻,仿佛像是说给自己听一样,不过也他知道,主子肯定是听了的。
“我们回京。”
这煎熬的两天他不是没有想,既然郑蓉让他回去,那就回去吧。
出来这一趟他也明白了,就他现在这样,随便遇上个土匪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去找她反而会成为她的累赘。
虽然他不知道郑蓉是要做什么,但也有预感,那女人恐怕是有什么计划的。
否则,她养别庄上的那些人做什么?
这才出来多久,竟然又召集了那些人。
莫非,她是要争康宁侯的爵位?
这就让赵宸屹更想不通了,她一个女人争那个来有什么用,还真能让她袭爵?
天方夜谭,根本不可能。
再想到她那个性格,或许是他想多了,她也许就只是喜好结交而已。
与天下所有的女人都不同,这就是她独特的地方。
左不过是三年的时间,他再等就是。
三年之后她定会回京,不为别的,只老太君三年孝期她也定然会回。
这时候赵宸屹是确定,更笃定,郑蓉心中有他,只是她还未消气而已。
他愿意等。
在青黛惊讶合不拢嘴的时候,又听到主子吩咐。
“收拾妥当,午后出发。”
青黛有满肚子的疑问,在主子坚定的神情下,默默的开始收拾行李。
赵宸屹他们比郑蓉先出发,走之前清明又送了一次消息,郑蓉看了之后不发一言,好似就不知道一般。
再两日之后,郑蓉也离开了黄土村,和他们一起离开的还有罗大夫。
主要是春分不放心,罗大夫也不放心,便一起前往祁城,之后再由春分亲自送回来。
这个,都是走之前说好了的。
为了自己的性命着想,郑蓉并无异议。
本来以为长连山脉上的土匪会来寻仇,结果是根本没有一丝的风吹草动。
他们不知道,其实还真有土匪喊着要为当家的,为丢了性命的兄弟报仇,只是后来从威猛寨传来关于金阳帮的消息,这报仇的声音也就落了下去。
等到新的当家上位,也不见再提起。
这事儿,怕是要就这么化了。
虽是没来土匪,郑蓉走的时候也是留了两人在村中,等过些日子还是没土匪出没就自行回去。
从黄土村到祁城,赶着马车慢慢的行,得走上十来天的时间。
就算是再烦躁,为了自己的身子,郑蓉也只得忍着。
正是因为如此,队伍中安静得很,就连必须要说话也都是刻意的压低了声音的,就怕惹得郑蓉发火。
行了三天上来,在路上遇到县衙的白捕头。
“宋大人听闻郑爷受伤,特派遣小的来迎一迎。
不成想在路上就遇上了,也是巧了。
宋大人和城中百姓得知金阳帮各位豪杰英勇无比,剿匪归来且大获全胜,都激动高兴得很呐。
宋大人特地设了庆功宴,就等着郑爷回去呢。
百姓们也是对金阳帮上下万分的感激,直言金阳帮乃是祁城的福星,哈哈哈哈……
郑爷伤势如何了?宋大人还特意吩咐小的带了大夫一同前来。”
郑蓉并没有露面,隔着车帘子与白捕头说话。
“郑某已无大碍,多谢宋大人关心,也多谢白捕头的辛苦跑这一趟。
有罗大夫一路跟随,就不劳烦大夫了。
白捕头公务繁忙,不比我们随性无为,我们行得慢,就不耽误白捕头的宝贵时间。
白捕头可先行一步回去复命,我等后面慢慢来就是。”
郑蓉虽是直接赶人,但是说话也还算客气,只是不想与他同行罢了。
同行的话,这一路上必然是要露面,等进了城肯定也还要去见宋大人。
郑蓉可不想露面,于是就直接赶人。
说来,她一帮之主,不愿见一个捕头也不算是太过嚣张。
正如郑蓉想的这样,她话虽是说的不算客气,但是语气客气,让白捕头也不至于太过没脸。
又加上有春分在一边说,“主子伤还未痊愈,不宜见风,也怕颠簸,所以行得慢,我们就不耽误白捕头的时间了。
还请白捕头先行,我们随后慢慢来。”
对方话都说到如此份上,就算白捕头再想勉强也是不可能的,更何况他们金阳帮现在可是祁城百姓心目中的英雄,真是炙手可热的时候。
他不过一个小小的捕头,心头就算是有再多的好奇,想见一见这位还是传说中的郑爷,也只能按耐住了。
暗想,只要她还在祁城,就有能见到的时候。
“只郑爷伤势好转,宋大人也就放心了。
既然郑爷车上有大夫跟随,那在下就不耽误郑爷,先行回去复命,各位慢来。”
“送白捕头。”
“客气客气,在下便在城中等着郑爷及各位兄弟回来。”
白捕头这么多年的捕头不是白做的,深谙拍马屁的精髓,这时候明显是拍不上,自然不能强行拍。
若是一个不小心拍到了马腿上,那可得尥蹶子,得不偿失。
那日金阳帮的人出城已经是晚上,夜色暗,看清了那位面容的恐怕也就只有城门的守卫。
他也问过,都说是绝世容颜,只是这绝世的容颜到底是个什么模样,勾得他心头痒得很。
金阳帮上下可是几百号的人,个个都不是什么善茬儿,就被这么一个女人压住了?
还有姓郑的带来的这几个人,也个个都不容小觑。
有人,还有财,出手也阔气得很,这姓郑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往后这祁城的天,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儿呢?
上头的那些个大人到现在也见不了有个什么反应,到底是要如何?
想不通这些,白捕头也就不再去想了。
暗道:老子顶天了也不过是个捕头,管他祁城的天是谁做主呢!
罗大夫就在后面的马车上,前面的对话他是听得一清二楚,心中叫惊。
果然是不得了的人物,没见县令大人都要亲自派人来接么?
不仅如此,还直接被怼回去了。
这样看来,可不是他能想象的人物呐。
白捕头去而复返,只短短三天的时间,还没有把人接回来。
得知原因后宋大人虽也是有几分失望,但也期待。
郑蓉他们回城的这一日,秋高气爽万里无云,与平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城门的守卫是得了上头特别叮嘱的,睁大了眼睛看,金阳帮的人回来了立马禀报。
所以,郑蓉他们刚到城门口,就得了守卫热情的迎接,还差点别百姓围观。
幸好是春分眼尖,发现周围的百姓眼神实在热烈,赶紧的在百姓反应过来之前就赶着马车走了。
将百姓们的热情都交给后面的立夏,也只能辛苦他这一遭了。
他们是上午的时候进的城,刚过了午后白捕头便又亲自上门来,请郑容和林良去赴宴,庆功宴。
郑蓉自然是不可能去的,最后是林良带着春分他们几个一起去的。
借口都是现成的,主子伤还未愈,要静养。
而白捕头,照样没有能见到郑蓉。
一回到自己的地盘,郑蓉这才觉得轻松了,别的事儿都没过问,先是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
等她睡醒,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这么多天一直绷着的,又是伤加上有孕,如今松快了,也就睡的安稳了。
她这样还把林良他们吓得不清,特特的请了罗大夫来把脉,确定只是睡着了,别的事儿都没有。
睡醒之后的郑蓉就是吃,胃口也比之前大了不少,牛二看着也惊讶的瞪眼睛。
“主子,您吃的都能赶上我了。”
牛二震惊的不是郑蓉吃得多,而是震惊她这般清瘦,也就肚子突出,到底是怎么能吃下这么多食物的。
牛二一语提醒了众人,又因为郑蓉吃得多而担心。
于是,还在饭桌上的罗大夫又被客气的请来给郑蓉把脉。
如今罗大夫算是习惯了金阳帮这些粗糙汉子的脾性,就算是临时被请来请去的也能淡然接受。琇書蛧
不过是换个地方吃饭,他吃得下。
“孕妇吃得多是正常的,只要不撑着就没事。
照她现在的肚子来看,胎儿不算大,没事。
等过些日子能下地之后,多走动走动,别积食,也别进太多的大补之物就没问题。”
有罗大夫这话,众人都放下心来。
说实在的,要不是罗大夫知道他们都是郑蓉的下属,就他们这劲头,还当他们都是郑蓉肚子里那孩子的父亲呢。
对孩子父亲这一点,罗大夫也有好奇,却也知道不该问的不能多嘴。
“唉,对了,老夫看你们这儿都是男人,也没有个妇人在。
夫人如今这般,还是要有个妇人照看才方便。”
这可是把一帮男人都难住了,贸贸然的随便请个婆子来照顾主子,他们不放心。
这么突然的要找一个能信得过的人,可不是张嘴就能来的。
看他们都皱眉为难,还有一句没一句的讨论要找个什么样的。
“家里人口简单的。”
“老实的。”
“手脚麻利的。”
“最好是有经验,生过好几个孩子的。”
“还要伺候过月子的。”
牛二觉得,他们说的这些,他老娘都能满足要求。
于是,在众人严肃的讨论声中,他大跨一步挤进几人中间。
眼神扫过几人,极为骄傲的大声说道:“我娘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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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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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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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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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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