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接下来,本该接先贤之口吻,铺平叙文时,他犹豫了。
难受,源自心底的不适应。
停笔想了许久,方晨忍不住皱眉咬笔,吱吱作响。
李纲并未阻止,饶有兴趣等了片刻,正准备出声提醒,方晨突然动笔了。
“所谓知学,可分为三步,一则懵懂幼儿,以学为学,不知书中真意,为背而背,不明先贤所为,对他们而言,毫无作用;二则......”
另类的起讲(正文),以至于李纲想了许久,也不知该如何引导他返回“正途”。
心想,这般写法看着也算有趣,不如先看看,他最后会写出什么。
没有李纲的提醒,方晨反倒更加放飞自己,一篇经义,硬生生被他写成了学以致用的说文解字。
文中引用的不只是儒家经典,甚至还有一些现代之后词汇。
如识字要读书,种地要养猪等,虽然李纲搞不懂,种地和养猪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整篇文章充斥着荒诞之感,从头看下来,却并不疑惑。
文章主题鲜明,劝人向学、知学,所用词华朴素至极。
便是说给坊间老农,对方也能轻松听懂。
一些生僻之言,想必是在劝道旁人,若不读书,未来只有苦日子可过。
好不容易等到方晨写完,李纲将那一页纸拿起,随口道:“你再写一篇,老夫不定考题。”
说完,死盯着纸张,好像上面有什么秘宝一样。
这下,方晨算是彻底放飞自我了。
写什么?
古人写文,无外乎策、诗、词、曲、八股、骈文六种。
八股他不懂,骈文他也不会,诗词抄来心有愧,曲就更别提了,他是正经人吗?
那就写策吧!
治国策、治军策、治民策......
这种长篇大论的策论,再简单不过了。
追忆往昔,叹守今朝。
这不就是后世人最喜欢的题目吗?
再加上他电脑中保存的几十款战争策略游戏,随便抄一篇攻略修改一番,都可以给旁人看傻眼。
“农者,国之基石。自古以来,皆以治农为先。产量多少,与治农密切相关。而农非泛指农民,乃是以农事、农利、农民、田地多者合而为一......”
“粮多则民富,民富则国富。治农当先治农事,强农当先强农利......”
挥挥洒洒一千字,方晨甚至还觉着不过瘾。
而一旁的李纲早就看呆了,本来刚看完前一篇“经义”,正准备说教方晨,指出文中疏漏,帮他重新树立经义之要领。
可没想到方晨的第二篇文章,很快给了他一巴掌。
不同于刚才的束手束脚,这一次方晨近乎等同于火力全开。
凡事能想到的地方,他都一一梳理。
完全将其当做了一篇检验自身的论文,而这篇答卷交给谁,他未曾考虑。
或许是这几日愁于经义的缘故,方晨很想写一篇能让自己痛快的文章。
“粮多则民富,民富则国富?好!甚好!”
刚放下笔杆,身旁的李纲就忍不住赞叹道。
方晨吓得赶忙起身,“学生漏见,先生勿怪。”
心中忐忑难安,他这篇文章,完全就像一篇工作报告,没有半分浮华之词,甚至可以用概论来形容。
文中并没有真正指出治农的办法,而是不断去加深治农的重要性,以及治农所能带来的好处。
这与经义格格不入,一点都不搭边。
可李纲看得入神,挥手推开方晨,将那篇文章捧在手中仔细阅读。
以至于方晨被他抛在脑后,置之不理。
方晨不好离去,便乖乖走在一旁,等待着李纲看完文章,然后对他说教。
没想到等了足有半个时辰,以至于方晨怀疑,李纲把文中每个字都看了十遍以上。
眼睛离开文章不过片刻,李纲突然提笔,在新的纸上奋笔疾书。
方晨顿时一愣,这是个什么操作?
看完我写的,您老不点评也就算了,难道还要自己写一篇,对比一下?
以方晨所书为前例,李纲奋笔写出了一篇经义,两相比较,不时便觉着经义难以将所想完全写出,甚至很多地方捉襟见肘。
难怪,难怪他会说,自己不会写经义。
很多方晨拿来形容的词汇,根本不可能出现在经义之上。
两者之间,似乎相隔了一整个朝代之远。
不是李纲做不到,而是李纲不会。
因为这个词,他虽然一目了然,可当用在经义后,味道却变了。
炎黄文化博大精深,一词多意并不罕见。
偏偏方晨这一篇,简明扼要,寓意让人一目了然,若是换做经义,反倒会变出两种、甚至三种以上的注解。
白白浪费文中真谛,更让李纲第一次对经义,产生了疑虑。
若真要用经义取士,真能做到知人善用吗?
其实北宋的历史,早就告诉所有人,不可能!
科举选拔出来的人才,真正能成为一方大员的,又能有几人?
甚至会想到北宋末期,六贼把控朝政时的惨状,李纲忍不住发自内心的感觉到一股深寒之意。
那六贼,难道不是科举出身?
还有如今朝堂上的“那些”蠢材,哪个不是科举及第,面对金人时畏首畏尾,还不如一小儿。wWW.ΧìǔΜЬ.CǒΜ
正在感慨,发现方晨还在房中,李纲急忙道:“晨儿,我明白了。”
明白了?你明白了什么?
“难怪你会说你不会写经义,老夫这便为你谋划,保你前程无忧。”
随后就将他赶出了书房,以至于方晨临走之前,依旧没搞懂,这个老家伙到底想明白了什么?
已是庸人多自扰。
何必忧愁?
有这时间,还不如返回房中,他还有要事要办。
之前应下钱有为的一件事,至今还没能动笔呢!
他的《满江红》,还得早些现世才行。
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写这种人物自传式的小说,虽然阅过千万篇,可真正动笔还是第一次。
就算不是抄自经典文篇,凭借千年优势,他写一篇畅销书籍,真的很难吗?
说干就干,今日先行笔,写出一个开篇,先定个五千字左右。
接下来每月一更,让南宋人也尝试一些,拖更的“快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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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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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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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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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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