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啊!刀啊!”
冢中兵刃不少,他怎么就忘了带一把呢?
想要原路返回,惊人的一幕发生了,明明走出不过一千米,如今掉头回去却找不见冢的痕迹。
这是闹鬼了吗?
“我明明刚从那里走出来,怎么就找不见了呢?”
翻遍了一整个山头,方晨整个人都陷入了癔症之中。
“不对,他应该存在的!他肯定存在的才是!”
眼角不自然流下泪珠,好像是在伤心,却不知为何伤心。
为什么?
方晨茫然,擦去眼角泪水,自言自语道:“我是在为那冢流泪?还是在为冢中的人落泪?”
好不容易回过神,方晨遍体生寒。
跪倒在地,不知冢为何消失,方晨叩首三次。
“各路神仙妖怪,我就是一个普通人,饶了我吧......”
太惊悚了,感觉就是鬼门关上来回逛,一环套一环,吓得方晨哆哆嗦嗦,不敢再多做停留,拔腿就跑。
一路狂奔,好像身后有恶鬼追魂。
并未注意脚下石子,一个跟头栽了出去,趴在地上方晨突然放声大哭。
根本抑制不住,心中悲痛连绵不断,好似至亲骨肉离别,又像国破家亡难忘。
方晨佝偻着身躯,趴在地上,哭了许久,昏昏睡去。
梦中,石碑上那两行小字再次出现。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山河破碎谁来重铸?”
沉重的声音响彻耳际,犹如雨中惊雷,“谁来!”
方晨身体瞬间绷紧,从梦中清醒,坐在地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双手抱头,恨不得揪尽三千烦恼丝,让自己从这“噩梦”般的世界里退出。
“谁能救救我?”
莫名其妙来到一处世界,从坟墓中爬出来,然后那“墓”还消失了。
随后内心不受控制的感到悲伤,还有之前的大哭痛哭,这都不是方晨的主观思维。
他只想赶紧逃离这里,逃得越远越好。
走啊走,也不知走了多久,两旁的景色变换,他并未在意。
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离开这个世界,回去!回去!
一天、一夜、两天......
再次醒来,发现一切都变了。
“这...这是哪......”
木质结构的屋子,屋中点着烛火,家中贫瘠,没什么电器不说,连桌椅都十分简陋。
方晨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草席编制的小床上,不远处还放着一碗清水。
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想要下地。
“吱呀~”
房门被推开,一个年岁半百的老汉走了进来。
“娃儿醒了!”
好家伙,这一声喊,吓得方晨差点躺回去装死。
随后又跑进来一个老妇,上前将方晨抱在怀中,“娃儿,可好些了?”
方晨身体僵硬片刻,突然想大哭一场。
终于...终于碰到活人了......
“娃儿,你咋还哭了?”
“没...没事,阿姨,这是什么地方?”
老妇被方晨逗笑,“阿姨是叫我?”
方晨点头,随后观察到这位老妇还有刚才那位老汉,都穿着朴素至极的古装。
这种粗布衣,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未来社会,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真的穿越了。
“娃儿莫怕,这是太平村!”
“太平村?”
平复心情,方晨跟老妇问道:“阿姨,太平村在何处啊?此世何年?”
老妇如实道:“娃儿,你怕不是宋人吧?”
“宋人?大宋?”
身旁老汉突然冷了脸喝问道:“金人?”
“不是,小子方晨,太原人士。”
“太原?”
“不错。”
“按住他,我去喊九叔,怕不是伪齐来的探子!”
老汉对老妇吩咐道,可还没走两步就被老妇拉了回来,“你这老家伙,这娃子才多大?能当了探子?”
“说不准,万一真是探子嘞?”
方晨不明白,怎么问了两句话,面前这位大爷就把自己当成坏人了。
“大爷,我不是探子。”
老汉急道:“你不是探子,那你是什么?”
是什么?是人呗?
方晨苦笑着为自己辩解,“家中长者都已辞世,小子自幼跟师傅居住深山之中,确实不知年份。”Χiυmъ.cοΜ
这解释说得过去,方才让老汉脸上的戒备之色减去了不少。
老妇道:“他外出打猎时,看到你躺在道上,便将你带了回来。”
方才赶忙对老汉道谢,“多谢大爷了,若是晚些只怕小子可能会被喂了豺狼。”
打猎?伪齐?
南宋?
我的妈呀,这可是地狱开局,北宋都比南宋好上不少。
虽然南宋有岳飞,嗯...等等,岳大将军也不知在不在。
“阿姨,您知道岳飞吗?”
“当然,那可是大将军,听说厉害的很,夺回好多土地呢!”
岳飞还活着,打下好多土地?
“阿姨,今年是绍兴几年啊?”
老汉不乐意了,“你既然知道岳将军,为何不知今年乃是绍兴五年?”
“多谢大爷。”
绍兴五年,这么说还是南宋初期?
义军四起,战乱不断的混乱之时!
“好啦,和个小娃子计较,你这老家伙越活越回去了!”
老妇起身,拉着老汉离开,临走前老妇指了指桌上的一块铁牌子问道:“这是娃儿你身上的玩意儿吧?”
方晨赶忙点头,老妇拿起,对方晨道:“暂且住下,养好了身子再离开。”
说完二人离去,留方晨一人在房中。
“南宋...南宋啊......”
南宋可真不是什么好朝代,重文轻武之地,偏偏遇上国难,本就文弱的南宋,还必须依仗武将,不然江山必失矣。
内部矛盾日益加重,掌权者又是一个十足的享乐派,谈何未来?
前朝虽无岳飞、韩世忠、张俊等中兴四将,却有两大将门。
一为种,二为折,若是依仗此二门,北宋未必会忘得如此突然。
一代名将种师道,重病不忘救国,郁郁而终,当时的宋钦宗却负了他一片苦心。
脑中胡思乱想,突然一个激灵,方晨脱口而出“种家!”
“难不成,我之前离开的冢,就是种家军的冢?”
方晨试着将脑中为数不多的种家历史,与之前那冢相互印证。
最后得出的结论,使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真的是.......种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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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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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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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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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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