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死了那可是灭九族的大罪过!以至于后来汤远一在朝上咳嗽,那些老大人们都怕。
汤远也养成了习惯,上朝的时候一定要咳几声,然后摄政王有心疾命不久矣的流言就传来几十年。
赵祁承十五岁成亲后,汤远将手里的事慢慢放手。看了几年赵祁承做的有模有样,汤远就卸下政务带着白清清回凤阳县养老,谁还给他做一辈子苦力?想的倒是怪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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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青枫
等白清清身体恢复了七七八八,白青枫也考上了进士,二甲第三。被汤远安排陪着赵祁承读书,他和白清清都要养身体,算是让白青枫帮忙带孩子。
而且白青枫年纪也不小了,汤远的意思是等他成亲了,再外放培养资历。
二十多岁的进士也算年少有为,加上白清清这层关系,不断有请帖往她面前递,明里暗里透露出想要结亲的意思。
“你的意思呢?”白清清挑了几个合适的人选,问白青枫的意见,毕竟以后是要跟他过一辈的妻子。
“姐,你别忙了,我的亲事只差你点头了。”白青枫逗着怀里的小外甥,随口回了一声。
白清清一愣:“哪家姑娘?”
“是泰康长公主的孙女董映珠。”
白清清不知道说什么好,不是这个姑娘不好,而是太好了。董映珠一出生就被封为郡主,董家又是京城数一数二的世家,底蕴深厚,要不然也不能求的长公主下嫁。
不是白清清妄自菲薄,觉得汤远不好。但说实话,要不是她如今的身份是摄政王妃,白青枫一个出身普通的新科进士,在京城婚嫁市场上真没多大优势。
也因此白清清选弟媳,也是往四五品官员家的女儿中选,双方结亲目的还单纯些。高门大户的女儿可不好娶,白清清就怕白青枫成亲后受气。
“我明白姐你想要说什么,”白青枫看看她还有些苍白的脸色,笑了笑,“我知道她们是冲着姐姐姐夫的关系才能看上我,只是姐,我需要这样一门亲事。”
“姐,我想要成为你的依靠,有了董家的支持,我能在官场上走的更顺畅一些。早晚有一天不会再有人拿姐姐的出身说事,我想成为姐姐的底气。”哪怕是用联姻的手段。
白清清不知道他这样的想法是怎么来的,她不赞成白青枫拿自己的婚姻做筹码:“青枫,你不必如此。我和你姐夫都会支持你,你何必牺牲后半生的婚姻去换取利益?况且这也是对女方的不负责!我就是这样教你的?”
白青枫却道:“这不一样!姐,我想成为姐姐的一条后路,除姐夫以外的后路!要是有一天姐夫对姐姐的感情不在,至少那时我能为姐姐撑腰!”
“姐姐,我宁愿借助董家的扶持更进一步,也不愿意姐姐去向姐夫索求。”有所求就要低头,有朝一日姐姐会不会被看轻?
白清清听懂了他的意思,沉默了几息:“青枫,你想清楚了?”
“是!”白青枫笑了笑,“姐姐放心,我也不是胡来的人,不会做傻事。郡主是个很好的姑娘,能看上我本来就是我赚了。”
白清清脸上神色缓了几分,毫不客气:“可不就是你赚了?”她叹了口气,“你怀着利用人家姑娘家世的目的,我都替人家姑娘委屈。”董映珠可是京城夫人们的儿媳首选,白清清怎么也想不到竟然能看上青枫。
“郡主是个很通透的人,她既然愿意嫁给我,就证明我身上有她看得上的地方。姐,你放心,我也答应了郡主,终身不纳二色。”白青枫和董映珠都是聪明人,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这场婚事,说白了就是摄政王府跟董家的联姻。
长公主年纪大了,董家需要寻找和皇家的新纽带。皇帝年纪还小,董家已经有一位公主,不可能再娶一位公主进门,于是白青枫就入了长公主的眼。
白青枫考上了进士,还是张诤的入室弟子,本身能力也行,董映珠也接触了几次,一来二去婚事可不就成了?
对于董映珠本人而言,白青枫的家世简单反而是她最看重的。长公主调查过白家姐弟,白清清这个做姐姐的是个不看重规矩的人,董映珠嫁过来也不会有婆媳矛盾。
没人拘束,婚后的生活一样自在,加上白青枫有个做摄政王妃的姐姐。有摄政王府和董家一起出力,还怕白青枫以后出不了头吗?
这场婚事是长公主、董家、董映珠三方共同决定的,白清清这边一点头,婚礼流程很快就走完,第二年春天白青枫将媳妇娶回了家。
白清清总算是放下了心里的大石。
白青枫的婚事算不上十全十美,但他果真做到了之前的承诺,做了一辈子的好丈夫。哪怕后来做了百官之首,也愿意到路边店铺为妻子买一份喜爱的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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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青霜
到了白家村这个陌生的地方,白青霜总算是聪明了一回,抛开之前的做派,敬业的做一个“寡妇”。
只是时不时就要到白二叔家哭上一场,说说因为二叔需要束脩,自己被亲奶奶卖到拐子手里,辗转被卖到人家做童养媳,受尽磋磨好不容易熬到丈夫成人,又死了丈夫的“往事”。以至于白青松到了二十五岁都没娶上媳妇。
可以说因为白二叔一家,白青霜在白家村的日子过得充实又愉快。出门处处有人追捧,但白青霜才看不上乡下人,一心想要回京讨要白青枫的补偿。直到一天早上她对镜梳妆,看到眼角生了一条细纹才慌了。
眼看白青枫外放出京,白青霜暂时也没回京的希望,她目光不得不放到县城,最后选中了一个颇有家资、带着一个女儿的鳏夫嫁了。但回京城一直都是她的执念。
她长相不俗,加上背后靠着白家,嫁过去日子过得舒心。过了几年身子养好,又生了一个儿子。
后来丈夫问她:“你不是一直想要去京城看望弟弟?孩子也大了能出门了,要不然我带你出门转转?”
白青霜看着院子里跑来跑去的儿子,再看看身边任她胡闹都包容的丈夫,心里一慌:“不,我不去京城。”再也不想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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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戚明珠
白清清顺利生产后,李太后和戚明珠一直等着汤远去戚家提亲,等啊等的,始终不见他有什么动作。终于李太后坐不住了,她都给戚明珠打下包票了,于是她又开始“生病”。
汤远想着总这样也不是事儿,干脆将戚明珠的哥哥召回京,大家坐在一起说说这件事。
他做了摄政王这么久,也知道皇兄之前一直在培养心腹,想要接替戚家在军中的地位。甚至从汤远父皇那一辈,就打算着用结亲换兵权,戚家也是知道这件事的。
等人到齐了,汤远开门见山,表示他和当今没有要收回兵权的意思,戚家与皇家结亲完全没必要。开玩笑,把戚家踢下去了,哪里能找这样忠心、这样有能力的将军世家?
至于戚家叛乱?戚家百年的荣光早就把他们自己架起来了,反水是不可能反水的。再者他们兢兢业业给大郢效忠了那么多年,就算是想要投靠其他国家,人家也不敢信啊。
基本上只要皇室不糊涂的对戚家动手,可以预见戚家与皇室还能相亲相爱下去。
收了戚家的兵权?汤远为什么要挖自己的根基?
戚少将军和戚夫人一听,皇家原来不猜忌他们啊,那妹妹(女儿)可以不用为戚家牺牲了。两个直肠子的人完全没有考虑,汤远哄他们的可能。
但李太后不干了,这么一个强大亲家能让他跑了?她怎么放心让戚明珠嫁到别家?她一定要汤远娶戚明珠,成为摄政王的侧妃。哪怕只是名义上的,也要让戚家成为皇亲国戚,为皇位的稳固增加砝码。
汤远还没说什么,赵祁承先怒了:“太后既然一定要戚明珠嫁到皇家,那不如嫁给我做贵妃!有戚家的兵权在,就没大臣看我年纪小,敢欺瞒我了!”
小孩子的气话罢了,没想到戚明珠还真就点头应了。
她想着皇家口口声声说信任戚家,但也没个凭证,将来皇家对戚家动手,他们还能喊摄政王失信不成?
再者,皇家透露出一个意思,她就守到了二十多岁,错过了最好的年华。其他姑娘小姐这个年纪,孩子都能打酱油了,现在又是一句话就要她嫁给旁人?
别以为她不知道,背地里她不知道被那些女人嘲笑了多久!她这个年纪嫁不了摄政王做侧妃,嫁到其他人家八成也是做继室,那还不如嫁个地位最高的!贵妃还比摄政王妃尊贵呢!
荒唐,真是荒唐。这是当时在场所有人的想法,戚明珠大赵祁承二十岁,嫁进宫做贵妃她图什么?
“我图的就是贵妃这个位分!皇上说的给我贵妃位分算数吧?”戚明珠环视周围所有人,“我戚明珠一定要做京城最尊贵的女人!我嫁给皇上,至少十几年大臣女眷们都得捧着我,”
她对白清清笑了笑,毫不遮掩自己的野心,“接受命妇们的朝拜、管理后宫,皇上的贵妃总比摄政王妃更名正言顺吧?”
不用汤远拒绝,戚家人就不答应。但戚明珠是打定了算盘,还说通了李太后。对于李太后而言,与其让白清清这个儿媳在眼前晃悠,还不如找个跟她一国的,竟然同意了戚明珠做贵妃这个荒唐的提议。
而汤远看戚明珠是认真的,等戚家也松口了后,真就给戚明珠封了个贵妃,戚明珠这个贵妃过的一点也不愁苦,反而比进宫前还多了几分明艳。
过了几年白清清把宫权给了她,戚明珠更是抓紧在皇帝娶妻前过了把“皇后瘾”。
等慢慢的年纪大了,戚明珠倒是能和白清清说几句话心里了,白清清问她后不后悔。
戚明珠一边没形象的啃西瓜,一边咯咯直笑:“后悔什么?我可是戚贵妃啊!看看你儿子生的儿子,个个都得来我身边献殷勤,争着要认到我名下给我养老!倒是不知道你有没有后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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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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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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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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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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