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毅王反了白青松再也没出过省城,省城到处是身穿铠甲的士兵,白青松见习惯了也不觉得哪里不对,等走在路上才品出几分荒凉来。
他咂咂嘴,四处张望:“这人是不是少了一些?”往常走在这路上总能看到人们,或是步行或是驾车去城里赶集,或是附近的人在周围遛弯,怎么现在这么荒凉,空荡荡的让人心慌。
李崇文瞥了白青枫一眼,他一直跟在郑知府身边,知道的比白青松多多了,也是因为这样他时时都在惶恐。
他一开始根本没加入毅王阵营的意思,准确的说,他一开始根本不知道毅王和郑知府要造反。他只是一个普通读书人,与众多读书人一样做着一飞冲天的美梦。
在白青枫舞弊的消息传出时,他明知道章林的说法有漏洞,但鬼使神差的选择袖手旁观。之后很多读书人都得到了郑知府的赏识,其中就包括他。他很高兴,那一刻真的觉得郑知府是伯乐,而他是千里马,下定决心要为郑知府肝脑涂地。
后来真相大白,郑知府跟着毅王反了,整个青省都落在了郑知府手里,李崇文就算是后悔也晚了。他见识比白青松多一点,如何不知道造反是个什么罪名?
白青松还做着日后发达改换门庭的美梦,殊不知李崇文日日夜夜无法安睡。家里换了大宅子,奴仆成群,连半夜想喝个水都有人递杯子,这样的日子快活吗?
怎么会快活?他是想过好日子,甚至想要算计白清清成为她的丈夫,共享白家的财产,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他能活着。
家里上上下下都是郑知府的眼线,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能说几句真心话了。
没想到最先说话的反而是,一直表现的没心没肺的白青松,他脸上挂着张扬的笑,声音却闷闷的,还带着颤音:“妹夫,后面还有人跟着我们。”
李崇文没回头往后看,早就习惯了不是吗?他安抚道:“跟着就跟着吧,反正我们也不会做什么。”
“妹夫,我有些害怕……”白青松一点都不傻,他在王立行那群公子哥里混吃混喝好些年,人缘却还不错,至少察言观色的本事少有人能及他。
李崇文无人时的焦躁不安,早就落在他的眼里。白青松夜里躺在床上也想了不少,等白天又是一副儍吃儍喝的模样,也不过是为了蒙蔽其他人罢了。
“我爹娘脑子不好,我不放心他们,还有我妹妹,她也傻乎乎的只会对你好……妹夫,你说我们最后能活下来吗?”
李崇文嗓子哽的厉害,摸出马背上挂的水囊灌了一口,被颠簸的洒了一身水不说,还呛了一下:“咳咳咳。”
“哎。”白青枫骑着马靠近了一点,一边帮李崇文拍背,一边小声说:“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我朋友说现在乡下每三个月,要收一百斤的粮税,商铺每三个月是一百两银子……妹夫,我怎么觉得这么不对头啊。”
现在才发现不对头吗?李崇文一直在咳嗽有些不想理他,早在知道郑知府造反时就该觉得不对了。
他读史书,就没见过太平盛世造反能成功的人,毅王又凭什么呢?凭他那贫瘠的封地吗?都被当今发配到他们这个小地方了,封地也不过是小半个青省,哪里来的底气造反?
“青松,想办法离开吧,找个机会带着青瑶,离的越远越好。”李崇文轻声道。岳父岳母是钻进这虚假的富贵中出不来了,但妻子虽然不是他最中意的,但对他一心一意,是一个最适合他的妻子。他不想自己的妻子跟着一起死,连带着她肚子里的孩子也没个将来。
“我想办法把你和青瑶送出去,别怪我狠心,我只能把你们两个送走。至于我爹娘和岳父岳母,我会跟他们一起死。”
白青松被吓坏了:“真,真有那么严重?”
李崇文苦笑一声:“你也是读过史书的,历史上这样的事情还少吗?那些人是个什么下场?”最后还是忍不住咒骂了一声:“真不知道毅王为什么要造反。”
“可是我们也不是有意要参与造反的,我们就是普通百姓……”
李崇文摇摇头:“我们是读书人,我还有功名在身,跟平民百姓不一样……在朝廷看来百姓愚钝,清算也不会清算到他们头上,毕竟法不责众,况且因为这场谋反遭殃的百姓不知道有多少,朝廷平定下来之后安抚百姓还来不及,不会为难他们。
但我们不一样,我们是读书人,朝廷必定不会善罢甘休,否则无法震慑天下读书人,也无法另其他读书人信服。三省书院那些同窗是个什么性子你也清楚,天下读书人学的一样的东西,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牢狱之灾我们恐怕是躲不过去了,读书人竟敢参与谋反——”李崇文摇摇头,“这一辈子都毁了,至少子孙三代不能参加科考。”
白青松整个人像是失了支撑,腰背垮塌下来,无措的看着李崇文:“那我们怎么办?”
“我送你和青瑶离开,我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戴罪立功……”
白青松真的没想到,最近才相处出几分感情的李崇文,竟然会放弃自己的父母让自己跟妹妹离开,心里感动不已:“你放心,妹夫,我出来青省就往京城去……我,我去告御状!就说我们被毅王强迫参与造反,不是有意的!”
李崇文没说话,也没告诉白青松,送他们兄妹安全离开的几率只有三成。而留下来,他和白青松或许活不成,其他人有很大几率能保住性命。他只是想赌一把,不甘心这样认命。
白青松心里乱七八糟的想着,慌得不行,但面上还是得保持微笑。远远的望去,就好像跟李崇文说什么高兴的事情,笑容一直就没下去。
“不行啊,妹夫,我跟那个小世子关系不错,到时候会不会定我的罪啊?”白青松一紧张嘴里就开始絮絮叨叨,“对了,”他想起一件事,猛的一拍大腿:“妹夫,我想起来一件事。”
他驾着马更靠近了几分,明明知道暗处的人,根本听不到两个人谈话内容,还是恨不得骑到李崇文的马上,嘴对耳的说几句悄悄话才行。
“妹夫,我之前听小世子说漏嘴,好像是毅王寻找神医找不到,在王府大发脾气,把他最喜欢的玉雕都给摔坏了……
我猜着毅王是不是得了什么病?还是那种好不了的病?要不然我想不出其他原因,活的好好的怎么要造反了。除了快死的人,没人会这么不在意生命,因为他本来就要死了。”
而白青松越想越觉有道理:“天底下最好的大夫都在皇宫里,而且什么天山雪莲、千年人参啊,皇宫应该不缺。可毅王跟皇上关系不好,他要是不造反,怎么能让御医去给他看病,怎么用那些珍贵药材?”
李崇文忍不住夹紧马腹,差点惊呼出声,他压下心里的惊诧:“你说的有道理。”不过如果是他的话,他不会这么做,毕竟他如果有儿子在,以后还会有孙子,只有特别自私的人才不考虑子孙后代,只想自己活命。
不过关于毅王生重病这件事,也只是白青松的猜测而已,当务之急是眼前的事情。
“关于白清清培育的良种,你了解多少?”
白青松被他转移了注意力,撇撇嘴:“你还不知道我们两家的关系?我只知道她好像是挺擅长这方面的事情,光看白家是怎么发家的就知道了。妹夫,白清清那个女人可不好应付,我们到了怎么办啊?”
李崇文真心觉得白青松缺心眼,但现在能相互扶持、相互信任的就只剩下这么一个小舅子。于是耐着性子教他:“白家是你的宗族,你也不能做的太过分。
我们为良种来,良种种植怎么也得到年后天气暖和了。我们是来做监工的,盯着这批良种长出来,看看能收获多少,顺便盯着白清清别让人跑了。
你真以为郑知府指望我们做什么?不过是拿我们震慑白清清,让她别闹幺蛾子,否则整个白家村都会给她陪葬。岳父岳母和你们兄妹是白清清血缘相近的亲人,加上白青枫,算一个‘亲’字;而百家村则是‘族’,这是大棒。m.xiumb.com
而我们两个负责白家村的事,定不会为难,还能给白家村庇护,这是大棒后的甜枣。懂了没?到地儿了跟族长说几句软话,再去白清清那边转一圈,任务差不多就完成了。只不过以后我们要常住在这边了,至少十天半个月的得住上几天。”
白青松城里日子过得多舒服啊,哪里愿意回村子?就道:“一定要住在这儿吗?”
“我们要是不待在这儿,来的就是那些士兵,村子里如今住的可都是些女人孩子,你可得想好了?”
士兵?女人?白青松想想在城里看到过的情形,赶紧摇头,白家村都是跟他沾亲带故的,他没那么没良心。
不过想想一会儿要见白清清,他就怵得慌。明明现在是他占上风,白清清没了家产不说,以后还得看他脸色,但白青松想起她还是胆颤,十几年的心里阴影没那么好忘记。
“妹夫,你说我们要不要去找白清清合作?反正我不信她就那样乖乖把家产献上去了,她可是白清清呀,从小到大,我就没见她吃过亏。”
“她再厉害也是个女人,面对这种情况能怎么办?”但不得不说李崇文内心动摇了,整个凤阳县的共识——白清清是个了不得的女人。
距离白家村越来越近,两个人反而安静下来。穿过熟悉的街道,来来往往的行人好像依然热闹非凡,但仔细听就能听出,往日里会和善的抹掉一两文钱的女摊主,正因为一文钱跟客人吵红了脸,你来我往的为一文钱斤斤计较;
还有老太太因为价格非涨的粮食哭天抢地,觉得没了活路;街上现在连个烂叶子都没有,烂叶子也能吃,谁舍得扔?所有能入口的东西都成了宝贝,就连孩子们往常最喜欢的麦芽糖,价格都翻了三番。
白青松咽了一口唾沫,询问的看向李崇文:“村子里都种着地,应该比县里情况好点吧?”至少不用买高价粮食。
“每个村子每一季、每一户,要缴纳一百斤大米,换成粗粮一百五十斤。好在白家村的粮税暂时没有收。”要不然情况不会比县里好多少。
白青松这一刻是真的后悔了。他熟悉的地方变成了这个模样,而他也是那些恶人中的一员,就算现在让他喝金咽玉,他心里也不踏实。
他是有点小聪明,偶尔还会耍点小手段,但大奸大恶的事情他想都不敢想,顶多是看着爹娘在白清清面前撒泼打滚,他也没皮没脸的跟着占便宜。
“妹夫,我以后要睡不着觉、吃不下饭了。”白青松呐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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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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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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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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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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