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靠种田发家>第 16 章 第 16 章捉虫
  白清清正与汤远说话,余光看到红袖默不作声的站在不远处,她就出声:“红袖,药给刘管事了?”

  “给了,还是老规矩,一瓶药用两桶水稀释,我看着他们在各处撒了药水才过来的。”

  白清清点点头:“这件事你上心一点,那种药不能随便用。”

  红袖应了一声是,又道:“家主,午饭已经在准备了,家主吃完饭再去其他地方巡视可好?”

  “已经中午了啊?”白清清看看天色,大冬天正午的阳光也没有多少温度,“那就留下来吧。”

  红袖又去各处查看情况,汤远才好奇的问白清清:“是什么药?要这么小心。”

  “催肥的。”白清清道,“这种药水能够让植物生长的又快又好,但要是多用了,就会伤到植物的根本。揠苗助长知道吧?用多了这种药水效果是一样的,植物会因为长太快枯萎。”

  “每次的用量我都是调好的,”白清清露出一副一言难尽的表情,“这种药水对植物来说就是一种补药,可要是用多了,连虫子一起补了,那虫子长的也又大又多,因此这药水我也不常用,也不敢多用。”

  这种药水其实就是她空间里的灵泉,传说中美容养颜,解毒疗伤的那种。当年她得到空间后,就尝试着使用灵泉。

  她第一次将灵泉用在了院子里一株茶花上,一茶杯下去,茶花在大冬天里迅速开花,又在五分钟内迅速枯萎,把白清清吓了一跳。

  后来经过反复验证才得出结论,茶花可能是因为营养过剩承受不住灵泉水,才会迅速枯萎。

  摸索了一阵,白清清就开始走种田路线,用灵泉水种植各种作物。可是又一个问题来了,灵泉水用的量多的话,她很可能会养一窝虫子,又肥又胖那种,于是她只能尽量少使用灵泉。

  白清清发现只要用量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灵泉水反而能抑制虫害。她只在种子培育阶段,用稀释了几百倍的灵泉水泡一泡种子,这才算是找到了灵泉的正确使用方法。

  为了掩人耳目,白清清偶尔还调配其他药水给农作物使用,但因为她对古代的草药不熟悉,用的最多的就是草木灰水,偶尔还会用清水放□□。

  “不说这个了,”白清清岔开话题:“我带你去吃饭,出来一上午了你应该也饿了吧?”

  “有一点,刚才香菇的味道太香了。”

  见汤远不再提这个话题,白清清拉过他带他去自己经常落脚的地方。北山刚开始开荒的时候,白清清十天里有六天都待在这里坐镇,山脚有她一个小院子。

  北山大的很,就算白清清开荒了一部分打眼望去还是一片绿海,她很重视保护北山的水土,开荒种地也是与林木间隔着来,真水土流失了对白清清也没好处。

  再者古代人也不傻,哪怕不懂现代保护水土那套知识体系,但山上的树木不能乱砍他们还是知道的,年纪大的人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智慧。

  白清清雇佣了山下的百姓,其中就有好些擅长农事的老农。这让白清清从繁琐的农事中解脱了出来,只偶尔过来看看掌握大局就好,其他事情这些人能自己解决就不用白清清操心。

  白清清没有带汤远往山上去,只摇摇指着半山腰那片道:“那里有一片花田,现在还开着的只剩下菊花了,等回去的时候给你挖两盆带回去。”

  汤远眯了眯眼睛,只能看到黄黄白白的一片,就点点头:“带回去熏屋子也不错。”看了看白清清又道:“多带些吧,回去晒成花茶,去火。”

  白清清捂着自己的额头瞪了汤远一眼,长痘痘怎么了,她骄傲!

  你说为什么有灵泉了,白清清脸上还长痘痘?说到这个白清清也是后怕不已。

  想当初确定了灵泉的无害,白清清对灵泉水排毒养颜功能垂涎不已,不过她还是谨慎的只喝了一滴,就这一滴,一夜过后白清清整个人都不好了。

  皮肤白皙无瑕,真的无瑕,连毛孔都没有那种。身材也拔高了五六厘米,多了几分女人的曲线,问题是她当时才十四岁。

  整个人就像是磨皮加滤镜一样,莹润剔透,整个一二次元人物,反正现实世界找不到这样的肤质。总之精致的不像真人,吓的白清清不敢见人。

  幸亏当时是冬天,白清清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往自己外露的皮肤上涂粉,一笑脸上的粉簌簌往下掉那种。导致凤阳县还有一些白清清貌丑无盐,美貌都是化妆化出来的传说。

  白清清一连半年都不敢碰与灵泉水相关的东西,这才慢慢“粗糙”起来,但皮肤还是比以前白嫩了不少。白清清已经很满意了,总比之前不像正常人那样好。

  事出反常必有妖,完美才是最大的荒谬,现在白清清吃灵泉水养出来的粮食蔬菜,灵泉水是不敢直接用了。

  灵泉效果太惊人,白清清还是想做个凡人的。当初她身边没有红袖岑叶她们,身上发生变化还能掩盖下去。如今她身边时时有人跟着,突然“磨了个皮”,这不是等着古人来“捉妖”吗?

  白清清是打算在这个世界安安稳稳过一辈子的,将谨慎刻在了骨子里。

  化学物理她也懂一点,肥皂玻璃水泥她也不是造不出来,但白清清选择了最不引人注意的种田发家。土地或许无法让白清清大富大贵,但却是最安稳的行业,就是经济危机在这个世界出现了,对白清清的打击也有限的很。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北山山脚的一个小院,就如同汤远见过的所有农家小院一样,甚至院子里还养了几只鸡。

  见他目光落在几只鸡上,白清清就道:“这是王婶养的,她厨艺好,我每次过来她都会杀只鸡给我煲汤。”

  汤远关注的不是这个,他想的是像白清清这样娇气的女人,竟然也能忍受与鸡待在一个院子?

  他和白清清相处的时间不长,但也能看出白清清爱享受又娇气,稍微碰一碰就喊疼,没想到还有这样一面。

  他看着白清清脚上已经粘了一层黄土的靴子,还有湿了下摆的裙子,心想或许自己还是不了解她。

  “你看什么?”白清清缩了缩脚,难道今天她没穿绣花鞋这男人觉得她脚不好看了?好像这男人确实有点“脚癖”来着。她又不爱穿那些长的能盖住脚的裙子,出门多不方便啊。

  汤远握住她的手给她暖手,面不改色:“没事,我闻到鸡汤的味道了。”

  闻到鸡汤的味道你看我脚干嘛?

  白清清狐疑的看了汤远一眼,但她肚子也饿了,没兴趣猜男人的心思。顺着他的话说:“王婶知道我爱吃香菇,一会儿鸡汤里肯定会放很多香菇,你尝尝看能不能吃。你已经还俗了,总不能一直吃素。”

  汤远皱着眉但还是点点头:“那我试试。”

  “不着急,慢慢来。”又不经意的加了一句:“只吃素的人好像体力不怎么好。”说完白清清就发现握自己手的力道一重,呵,男人。

  一抬头就对上了汤远红彤彤的脸,水润润的眼睛控诉的看着她。

  啧啧,一逗就脸红,实在让白清清很有成就感。事实上,在遇到汤远之前,白清清也不知道自己在做“渣女”这方面,这么有天赋,大概这就叫做天赋异禀叭。

  “东家,东家姑爷吃饭了!”

  “来了,王婶!”白清清高高兴兴的应了一声,拉着汤远就往屋里跑,“有什么事情我们回去再说,吃饭吃饭!”

  坐在饭桌前,王婶和红袖将饭菜端上,果然有一道鸡汤,里面满满都是香菇。

  “红袖,你和王婶也去吃饭吧。”

  王婶笑眯眯的看着白清清和汤远,道:“东家放心,按老规矩,鸡汤我们留下了一半呢。”拉着红袖去吃饭,不打扰小两口。

  白清清一眼就看出鸡汤里都是好肉,估计王婶和红袖那份剩下的也不过是些骨头,她笑着摇摇头,每次都是如此,她也不意外。

  她夹起鸡汤里的一块香菇给汤远:“你尝尝能不能习惯肉味,你的肠胃不习惯油腥我们慢慢来。”

  汤远犹豫着将香菇放入口中,囫囵着嚼了两下就咽进了肚子,随后迅速扒了两口白饭,这才抬头对白清清笑笑:“还行。”

  白清清给他夹了一筷子青菜:“不用勉强,要是吃不惯回家让厨房给你煮鱼片粥,那个不腥。”

  汤远嚼了两口青菜,咽下去才皱着眉:“这菜用了荤油?”

  白清清一拍额头:“哎呀,我忘记告诉王婶了,这青菜应该是用猪油炒的,要不然再去用清水给你烫一份?”

  “不用了。”汤远又吃了一口青菜,就了一大口白饭:“我慢慢就习惯了。”

  白清清点点头,自己也挟了一筷子香菇放到嘴里:“出家人都这么敏感吗?一点荤腥都吃不了?”

  汤远咽下嘴里的米饭才道:“只是不习惯,一点点肉味就会觉得腥。”

  “哦,我知道,会犯恶心。”白清清也不看他,“不过我倒是觉得你适应的挺好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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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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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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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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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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