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农夫出身的士兵,许多人都会在训练中左右混淆,然后在报数的时候有个别的人对于五十以上的数字一片茫然,对于更复杂一点的行进中转向,行进中集合分散更是一团乱。
而且这些训练都需要大量的训练时间,而更长的训练时间就意味着更多的体能消耗,一般刚过中午,这些一日两餐的西晋时代的士兵就开始饿的虚弱无力了。
刘预只能“奢侈”的把全军变成了一日三餐,对此王弥等人意见很大,要不是看在刘预多分给他们盔甲的份上,是绝对不会同意刘预的部下每天多吃一顿粮食的。
到了中午,夏初的天气就已经很热了,刘预就让士卒在午饭后休息去了。
因为东莱军中懂得养马的人并不多,这次缴获的两百匹马对于刘预来说有点多了,负责照看马匹的人手有些不足。
有了这两百匹马,刘预就可以培养出一支数量颇为可观的骑兵了,这将是他以后安身保命的依仗之一。
所以刘预打算现在去马厩那里巡视一下,防止养马的士卒偷懒照看不好马匹。
就在刘预刚要出去的时候,一名亲兵在帐外报告。
“将军,门外有人求见。”
“是什么人,要来干什么的?”刘预听到有人求见,颇感意外。
因为最近确实有许多人想来投奔东莱军,不过那些基本都是指名道姓的找“飞豹”王弥的,这也让刘预明白了西晋时代,一个人的名声到底有多重要,最起码在青州地界,王弥如今就是堪称风头第一。
“他说自己是魏郡人,叫公孙盛,有重要的情报要单独说与将军听。”
魏郡的治所是邺城,是天下闻名的大城市,成都王司马颖之前的老巢就是邺城。
刘预一听来人既然点名要见自己,那自己就见见也无妨,挥挥手让亲兵把这个公孙盛带进来。
过了一会儿,刘预在帐内就听见亲兵说话,让来人留下佩剑,不准带剑进入,但是来的人并不愿意。
“剑乃士之魂,怎可轻易离身!”一个高亢声音说道,应该就是那个魏郡公孙盛。
刘预让身边一名亲兵出去传话,不必让公孙盛解除佩剑,直接进来即可。
随即,在亲兵的带领下,公孙盛进入了帐内。
刘预看到来人是一名身材中等的中年男子,穿着一身灰白的葛布单衣,头束和胡子都是乱蓬蓬的,脚上一双破旧的草鞋,看起来和那些逃荒的流民差不多。
不过他脸色虽然憔悴,但却是一副不羁之色,配合插在腰间的佩剑,颇有一副孤傲游侠的风范。m.xiumb.com
“某乃魏郡公孙盛,足下可是刘季兴将军?”公孙盛率先施礼开口。
“某就是东莱郡刘预,不知道公孙先生屈尊前来,有何赐教。”刘预客气的还礼答道。
“久闻将军威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公孙盛看到刘预颇为年轻,看起来也就是弱冠之年。
“不敢,只是幸赖将士用命,得以成全薄名。”刘预按照时代特色敷衍道。
“将军屡战屡胜,如今已经占据半个青州,等到再攻下临淄,就有了当年东帝齐国的根基。”
公孙盛说完,忽然话锋一转,“唉,不过,可惜,可惜,实在是可惜啊!”
刘预闻言脸色一沉,身边的董平等人也是面露不快。
“不知道公孙先生可惜什么?还请明言。”刘预知道,这种言语上的陡然转变是一般的说客常用的手段。
“我可惜的是,大祸临头,而将军却不知道啊。”公孙盛看到刘预的神色并无波澜,继续说道,“将军可知西取临淄就将面对强敌吗?”
“公孙先生是指司马略和刘暾吗?”
“哈哈哈,非也,非也。刘暾惯熟朝堂政争,并不擅长兵事,司马略更是猪狗一般的蠢材,这两个人怎么会是将军的对手?”公孙盛对于这二人并不重视。
“那先生指的强敌是谁?”刘预问道。
“幽州王浚。”公孙盛肃然说道。
“王浚执掌幽州数万边军,又有段部鲜卑和乌丸人做爪牙。如今王浚的大将王滹就率领数万骑兵驻扎在冀州的章武,从章武到青州,不过三日就可抵达。”
“公孙先生,莫要危言耸听,我东莱健儿把青州晋兵打的抱头鼠窜,区区鲜卑蛮子,我们还怕他们不成。”刘预故意说道。
他当然知道历史上段部鲜卑人和乌丸人,在得到幽州都督王浚军事装备后,成为北境最强大的势力,特别是段部鲜卑人,在此时是能彻底压制慕容部和宇文部的东部鲜卑第一势力。
“将军,难道真不知道鲜卑骑兵彪悍凶残吗?这些幽州蛮夷已经连败成都王和河间王,之前更是屠掠河北,把邺城都曾洗劫一空。”公孙盛痛心疾首的说道,“鲜卑骑兵来去如风,聚则可雷霆一击,散则可飘忽远遁,当年以成都藩王亲军之强,尚且在平棘一日三败啊。”
刘预看这公孙盛来历不简单啊,竟然对当年成都王司马颖被幽州都督的鲜卑骑兵打败的事情如此清楚,既然这个公孙盛有胆量来自己面前吹嘘什么鲜卑人的强悍,那应该肯定有什么办法克制鲜卑骑兵。
既然这公孙盛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那自己也就坦诚一点算了。
“不敢瞒先生,其实我也对幽州王浚实力有所耳闻,也曾想过要是有一天面对那些鲜卑骑兵,我要如何应对才能保得周全,但是一直不得其法。”刘预说完,恭敬的施礼说道。
“今天公孙先生前来,料想肯定有克制鲜卑骑兵的妙计,还请先生不吝赐教!”
公孙盛听了刘预的话,一副开心的样子。
“哈哈哈,妙计?。。。没有。”
说完这句话的公孙盛一脸的泰然之色。
一听公孙盛这么说,刘预等人都是一愣。
随后,董平率先忍不住了。
“你这鸟人,没有法子你装什么大尾巴狼。”
“四郎,让我把这鸟人的舌头给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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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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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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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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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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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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