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买了很多,你们可以留着慢慢吃。”
“傅阿姨你吃,阿宝哥,你也吃。”顾笙把手里的糖分给他们。
他们是客人,哪有自己吃,让客人看着的道理。
“谢谢笙笙。”傅明秀笑眯眯的,剥了一颗放进嘴里。
“真甜!”
陆今棠看着手里的大白兔奶糖,默默的收进了兜里。
他很多年不吃糖了。
傅明秀看着坐在一起,穿着同样衣服,乖巧得不行的俩姐妹,越觉得喜欢。
她又看了看自家儿子,哎哟,硬邦邦的臭小子。
哪里有软乎乎的闺女可爱。
当初怎么就没生成闺女呢?傅明秀哀怨的看了儿子一眼。
陆今棠:“……”
他们没坐多久,顾爸和顾妈的饭就做好了。
答应女儿的腊肉闷饭,萝卜炖的腊排骨,清炒白菜,酸辣土豆丝,还有一个蒜苗炒腊肉,蒜苗在张大娘的自留地里拔的。wWW.ΧìǔΜЬ.CǒΜ
夏秋月和傅明秀把饭端进堂屋,顾建军给张大娘两老送了一碗肉,然后带回来一碟软糯糯的白糖糕。
白生生的糕点放在盘子里,还冒着热气,让人口水都快留下来了。
顾笙偷偷吞了一口口水,眼睛落在白糖糕上。
张奶奶做的白糖糕,味道简直绝了,奈何手太短,她够不着。
“喏,吃吧!”顾建军知道女儿最喜欢吃,赶紧给她夹了一块。
“谢谢爸!”顾笙笑眯眯的说道。
夹起白糖糕咬了一口,甜丝丝,软糯糯的,好好吃。
她享受的眯起了眼睛。
让对面的陆今棠不由得怀疑,真的这么好吃?
他不由自主的夹了一块,吃了一口后,确实挺不错的,只是太甜了。
不过,顾叔叔做饭的手艺,很厉害啊,和他妈比也不遑多让了。
要知道他妈是开饭馆的。
“阿宝也喜欢吃闷饭?和笙笙一样,笙笙就特别喜欢吃我做的闷饭。”顾建军看着陆今棠说道。
“嗯,喜欢吃,顾叔叔手艺很好。”陆今棠点头。
其实以前的十多年,他根本没吃过闷饭。
都是面食吃得多。
但所有人都不知道,他最喜欢的,是大米饭。
作为一个北方人,喜欢吃米饭确实挺难理解的。
“你要喜欢,经常来我家,我给你做。”顾建军在厨房里,听着自家媳妇说了些关于他的事。
再一看才十六岁的孩子,脸上没个笑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嗯,谢谢顾叔。”陆今棠点头道谢。
吃完了饭,顾建军又麻利的收拾了碗筷。
傅明秀靠在椅子上,指使儿子泡了一杯她拿过来的茶。
“顾建军,你手艺见长啊,没有辱没了我这个师父的名声。”
顾建军嘴角微抽,“傅明秀,你好意思说?我和你学了多久?”
她好意思说自己还不好意思听呢。
他做饭的手艺哪里是和她学的,净往自己脸上贴金。
“你敢说不是我带你入门的?”傅明秀懒洋洋的抬了一下眼皮。
“……不敢。”
“那不就得了。”
“……”
“对了,你们分了家,小玖的病也彻底好了,以后,你俩有什么打算?”
“什么有什么打算?我们没打算。”夏秋月喝了一口茶,说道。
“你嘞?”傅明秀白眼,从小她就知道夏秋月懒。
顾建军耸肩,“我也没打算。”
现在不是好好的嘛。
“你们俩还想着上山呢!山里危不危险你俩比我还清楚。”傅明秀最是知道两人的尿性。
暂时有吃的喝的,手里有点余钱,就不想费心神。
要是吃完了,再上山逛一圈,嘿!完美!
“没事,我力气大,陆……教过我两招,进个山够用了。”夏秋月把差点脱口而出的话吞了回去。
当初除了自己的父亲,还有个人教过她一段时间。
就是陆今棠的父亲,傅明秀的前夫。
那时候她跟在两人屁股后面,傅明秀拗不过,让陆明淮教了她一段时间。
当然,现在这个人不能提。
两人当时离婚,静悄悄的,没人知道,其他人知道的时侯,他们手续都办完了,傅明秀孤身一人离开燕京,回了沪上。
后来第二年,夏秋月自己也下乡了,就渐渐的失去了她的消息。
直到几年前,傅家出事,傅明秀来了黔北县,在这里安定下来。
“你别大意,力气再大,也只有双手,你又不是莽夫,不知道双拳难敌四手的事。”夏秋月被傅明秀瞪了一眼。
“你问了这么多,是不是有什么想法?”顾建军看着她。
“是啊,给你找个工作上班你去不去?”
“不去。”
顾建军斩钉截铁,上班多难上,他可不想受人管制。
“嘿你……”
“你先说说什么工作?要是矿上啥的我可不去。”那种工作太累了,不适合他。
傅明秀还是了解这两口子的,闻言就知道他不想干重活。
“要不,你俩来我那里,我们挣到钱三人平分?”
“你认真的?”
“不认真,随口说的。”傅明秀收回了眼神。
现在形式不明朗,她那里也不是一定保险,把两人拉进去,万一出事她就抓瞎了。
顾建军两口子也知道她开玩笑,根本没当真。
“说真的,我手里有个工作,只是需要高中文化水平,不适合你,但绝对适合秋月去。”傅明秀认真起来。
她知道自己小姐妹不是个能吃苦的,有了轻松的工作机会,赶紧抓住了。
“做什么的?”夏秋月顺嘴问道。
“在县城小学当老师。”
“当老师?我?你确定我能行?”夏秋月自己都怀疑自己。
“你别不自信,当初上学你成绩就不差,我知道你只是懒,教小学生对你来说完全没问题,这个工作很轻松的。”
“可是要面对一堆孩子,又不是每个都像我家笙笙和小玖这么乖巧可爱,我怕自己被气死,你知道我力气大,我……”
“你难不成还想动手?”傅明秀幽幽的看着她。
“那倒不至于。”
“这不就结了,你去试试,我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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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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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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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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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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