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长宁和季长安也前后成了亲。季长宁娶的是京城御史家的小女儿,季长安娶的是李家的姑娘。
季长宁金榜题名后,就谋了外放。季长安则接手了家里的生意,成为了季李两家的金钱后盾。
三丫也和丈夫和和美美,生了两个孩子。
十多年的休养生息,让本朝百姓安居乐业的同时,边外的敌人也日渐壮大,这年秋收后,外敌也以前所未有之势举兵来犯,边疆百姓,苦不堪言。
这次,镇北侯称病不出,边疆守军节节败退,边境连失三城,噩耗不断传来,朝廷只好孤注一掷,派忠勇伯顾从武率领大军迎战,得此消息,陆小夕迅速回了京城,并以为夫报仇的名义请求出战,愿在忠勇伯手下做一马前卒。
陆小夕的这个请求,惹得朝臣愤怒不已,斥责前忠义侯夫人对战事太过儿戏。但,朝臣们的不满,在陆小夕一拳将金銮殿的地板打出一个坑后都统统消失了。都说忠义伯夫人是巾帼不让须眉。
得到了准许,陆小夕穿上了上个任务胖子给自己打造的链子甲,拿出了两把胖子设计打造的带着锁链的双刃刀,上个任务,陆小夕就是靠着这些准备杀了无数的丧尸和变异兽,因为杀的怪太多,双刀上仿佛一直缠绕着一丝丝黑红色的血雾。
许久不见了……,再次拿出双刀,这双刀好像和陆小夕有了共鸣一般,发出嗡嗡的响声。
这次,顾从武不再像当初一样冲到第一线,他要坐镇城内,运筹帷幄,整个战场上,只有陆小夕像是不要命了一般,挥舞着双刀就向着敌军阵地冲去,一样的连人带马一刀两段。
这熟悉的味道,让见识过十年前那场战争的老兵们胆寒。
与十年前又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更快,更准,更狠!在旁人眼中,这个小兵的周围好像永远都被一股血色的雾气所萦绕。双刀所过之处,都能带起一条长长的血影。
战事一直持续了好几个月,敌人节节败退,谨慎起见,敌人在三里外驻扎起来,不再攻城。
这段时间,陆小夕奇怪的收到了系统任务完成的提示音。
莫名其妙的,任务就完成了?!
陆小夕的时间不多了,两军又僵持了几日。正当顾从武和陆小夕商量要主动出击时,陆小夕收到了家里的来信,信上说,季长安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是个儿子,让陆小夕给取个名。
原来是这样,最小的弟弟也有了孩子,任务就算结束了。也好,陆小夕大笔一挥,在回信上写下了“破虏”二字,便和顾从武一起拿着刀,出了城。
这一次,陆小夕杀的格外拼命,她像是能飞起来一般,踩着敌人的头,三步两步就跳到了敌军账中,一刀结果了敌首。
见自家大王被杀,敌军将领没了统一的领导,有的下令往前冲,有的下令往后跑,一时间,敌方人马乱作一团,陆小夕见此,也趁乱又击杀了好几个将领。
顾从武也找到了机会,带领着骑兵就冲杀了进去,乱成一团的敌阵被骑兵一冲,更是溃不成军,四处奔逃。
只一个下午,顾从武大破敌军,俘虏,杀死敌人几十万人,这次大捷,至少也能再换边境十年安宁。
只是,乱军中,陆小夕也不见了踪影,尽管顾从武令人将尸体全都翻过来一个个检查,还是没看见人,那怕是残肢碎片也不曾见着。
得知此结果,顾从武痛苦不已,十年前,自己的好兄弟在自己眼前死了,十年后,好兄弟的遗孀又在自己的眼皮底下不见踪影,这让他百年后,还有何面目面对他们。
思及此,顾从武悲从中来,只觉喉咙一甜,一口血吐了出来,晕倒在一片尸山中。
忠勇伯又一次大捷,皇帝大悦,晋封忠勇伯为忠勇侯,从二品大将军,赐黄金万两。
得知忠义侯夫人的战功,皇帝唏嘘不已,想不到,忠义伯夫妇两都这般勇武,只是,二人都双双折损,却是朝廷损失。
皇帝惋惜的同时,也追封陆小夕为一品夫人,赐号越,追封李去疾为忠义侯,夫妻二人配享太庙,一个个华而不实的头衔像是不要钱似的往陆小夕夫妇二人头上砸来,然而人都死了,陆小夕还找不到尸体,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可能皇帝也觉得赏赐的太虚无,厚葬二人的同时,也封季大年为贤宅伯,王氏为四品诰命。
虽然季大年的爵位不是世袭,可百年之后,恐怕连季大年自己都想不到的是,在平民中居然掀起了祭拜贤宅神的热潮,这个贤宅神,正是季大年和王氏两夫妻。
百姓们把季大年和王氏的画像供奉在家中,都希望二神能保佑自己家族昌盛,家里的儿女们平步青云。
这已是后话,暂且不表,朝堂上,有个大臣见皇帝对陆小夕夫妻二人的陨落哀叹不已,出列道:“启禀皇上,微臣听说越夫人有一侄女,名明珠,自小养在身边,也是勇武非常,五岁便已力大无穷。”
“哦?当真?”
皇帝来了兴趣,让人将季明珠招上殿来。
季明珠款款而入,皇帝看了,只觉不过是个娇滴滴的美貌小姑娘,那里有传说中的力大无穷?
于是,季明珠便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中,举起滑嫩的小拳头,在陆小夕砸出来的坑旁边,又砸出了一个坑。
看的皇帝和众大臣眼珠子都出来了。
不过,这女娃子年纪还小,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皇帝也不忍心再让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去军中厮混,于是,皇帝大手一挥,干脆封季明珠为县主,招入宫中,为公主伴读。
季明珠受封当夜,迷迷糊糊间,好像梦见了自家大姑姑,大姑姑还像往日般摸着她的头道:“我本希望你能开开心心的一辈子,现在你入了宫,怕是不能再如往常般随意。
伴君如伴虎,以后,你必要小心谨慎,多听,少说!切记不沾染是非,不弄人口舌,不拉邦,不结派,多读书,多习武,不外露,沉住气。
我要走了,以后,你且好自为之。”
说罢,大姑姑的身影便慢慢消失了,季明珠猛地坐起,只见房内空空如也,只留一丝淡淡的香味,像是大姑姑常用的味道。
又觉手腕处冰冰凉凉的,抬手一看,是一只晶莹剔透的粉色琉璃镯子,这镯子,是大姑姑妆奁里的,她见了几次向姑姑讨要,姑姑都不给,还点着自己的额头,说自己怎么像娘一样没眼光,尽挑便宜货,她都不好意思给。
后来,季明珠生气了,姑姑就说,等她长大了,还喜欢,就给她当嫁妆。
如今,这只镯子,竟然就这样戴在了她的手上。
第二日一早,季明珠拿着镯子回了家,说了晚上做梦的事,季家众人都悲痛不已,说怕是她大姑已经先去,放心不下她,故而特来看望。
一番话,又引得众人祭拜哭喊了一番。
只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家的大姑,此时早已包了一家温泉别墅,正泡着温泉,吃着冰淇淋,刷着手机短视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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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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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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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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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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