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琴的声音骤然间提高了几个分贝,我和李麻子赶紧闭上嘴,万一激怒了她,再挨嘴巴子怎么办?
花木兰从王琴身上走出来,月光照射在她的英魂上,多出了几分婀娜。
她的五官之分精致,眉宇之间英气十足,难怪那些将士们看不出她是女儿身。
李麻子看着花木兰偷偷吞了口口水,而高德胜早就被花木兰掐的晕死过去。
“你真是花木兰?”
李麻子今天不知道是挨嘴巴子有瘾还是怎么回事,废话特别多。
“你觉得我不像吗?”花木兰回道。
“你生于两晋,为何阴灵会附于唐代的梳妆台之中?”
我瞪了李麻子一眼让他别嘚瑟,自己尽可能用古代的话跟她交流。
“我死之后灵魂一直在四处飘荡,我没有坟墓,最终化作孤魂野鬼。”
花木兰的声音本就很轻,说到这里更轻了,轻的就像是一阵烟沙。
一代巾帼英雄去世后,居然没有灵魂安放的地方,听的我不禁一阵叹息。
传说在遥远的北魏时期,少数民族不断南下骚扰,烧杀抢掠。于是国家规定,每家每户都必须出一名男丁,拿起武器,守卫边关!
但是当时花木兰的父亲已经垂垂老矣,又染上了重病,根本无法去边关,家中的弟弟也还小。所以,花木兰毅然决定女扮男装,替父从军。
从此以后,花木兰开始了自己长达十几年的战斗生涯,去边关打仗,对于很多男子来说都是艰苦的事情,而花木兰既要隐瞒身份,又要与伙伴们一起上阵杀敌,这就比一般从军的人更加艰难!可喜的是花木兰最终还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并且率领战士们击败了数倍之敌。
凯旋之日,花木兰终于换回了女人打扮,露出了一头青丝,皇帝因为她的功劳巨大,赦免了她的欺君之罪,同时希望花木兰继续统帅三军。xǐυmь.℃òm
然而,花木兰因为家有老父需要照顾,所以拒绝了,自此衣锦还乡。
千百年来,花木兰一直是中国女性的楷模,甚至她的事迹被传播到了欧美,成为了欧美女权主义者心目中的女神。那首赞扬他的《木兰辞》更是被翻译成几十个国家的语言,久久传诵。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裳。
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
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
可惜古代毕竟是古代,女人就应该相夫教子,而不是出征打仗,花木兰简直就是一个异类。
所以往后的朝代花木兰的形象一直都被贬低,甚至连一座像样的陵园都没有。
一直到了盛唐时期,伟大的唐太宗才给花木兰正名,花木兰总算有了一处豪华的衣冠冢,里面的陪葬品就包括了这个梳妆台。
本来她打算呆一段就离开,毕竟衣冠冢不存在阴气,对孤魂野鬼来说没多大用处。
后来花木兰发现梳妆台能够源源不断的释放阴气,这才安定下来。只是后来花木兰衣冠冢被盗,梳妆台最终流落到高德胜家中。
我点了点头,继续问道:“为什么要附在王琴身上,这样会害死她的。”
花木兰听完并没有说话,但是燕燕却突然大吼道:“活该!她应该去死!”
我实在理解不了燕燕,真想问她一句:你爹妈到底怎么你了?
花木兰看着情绪有些失控的燕燕叹了一口气,缓缓给我讲述起来。
二十年前,高德胜是一名即将高考的学生,那时候的中国刚刚开始发展,作为农村学生的高德胜更是有自己的伟大志向,他想考入一个好大学,然后在大城市发展!
可惜高德胜的父母都是农民,当时一个农民家庭怎么可能供得起一个大学生?
高德胜的父母让他辍学了,并为他找了一个女孩结婚,那个女孩就是王琴。
那时的王琴并不像现在这样肥胖,反而身材姣好让高德胜眼前一亮,当时他甚至觉得辍学回家里结婚并不是一件十分错误的事。
他开始和王琴相处,王琴有着农村人特有的朴实,有时候会因为高德胜的一个小动作就害羞地小脸通红,十分可爱。
高德胜觉得这个姑娘就是自己心目中的女神,不久他们就办了婚礼。
高德胜在自以为是的爱情中迷失了自我,他以为这个如同百合花一样的姑娘会懂自己,可他忘了王琴只是一个上完小学就辍学的农村少女。
站在今天的角度,可能我们无法理解这种畸形结合,但是当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取代了当初的心动时,矛盾就来了。
高德胜自认为是知识分子,不屑于在地里干活,于是他的父亲便托人找关系把他送到了乡里的政府机关,当个小文职人员。
这份工作倒是让高德胜觉得有面子,于是他答应下来。
时间一长,王琴由最初的清新姑娘蜕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高德胜变得越来越讨厌王琴,索性就搬到了乡公社去住。
连王琴自己都没想到,高德胜走了没多久她就怀孕了!
高德胜的父母知道后特意带王琴去检查了一番,确定怀孕后两位老人乐坏了。
二老想给高德胜打电话告诉他这个喜讯,却被王琴拦了下来。
王琴想自己亲口把这个喜讯告诉高德胜,于是她就像一个在恋爱中的少女一般,来到高德胜住的宿舍楼下。
想着高德胜得知喜讯时开心的表情,王琴就觉得十分幸福。
这时她却看到一对情侣从公寓走出来,女人依偎在男人的身上。
王琴看着这一幕,心里就像是被刀割过一般,那个男人就是他的丈夫高德胜!
为了丈夫的名誉,王琴选择了原谅他,但高德胜自始至终没说过一句道歉的话,这些年她从来没跟别人提起过这些事。
李麻子听到这里,气的一个劲的朝已经昏迷的高德胜吐口水,边吐边骂道:“你还是人么,这么对你媳妇儿!”
花木兰安抚了一下李麻子和燕燕的情绪,继续讲起了故事。
对王琴来说,和一个人结婚就是过一辈子,何况在那个年代如果离了婚她就再也嫁不出去了。
可是王琴很懦弱,一直没有找上门,直到有一天那个女的却来到家里,拜见公公婆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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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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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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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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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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