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这一切我满意的点了点头,那阴灵双脚被齐齐斩断,肯定特别害怕刀剑,而组成刀剑的鲜血与精盐又都是至阳之物,不吓破它的胆子才怪!
为了防止阴灵再杀个回马枪,我让小男孩回旅馆帮我取背包,还告诉它尽可能不要惊动老太太。
刚收服它,就让它办事,我心里有些不好意思,它却满脸开心的样子,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他离开后我才彻底闲下来,准备把周天老婆扶起来,却惊恐的发现她已经没了呼吸,甚至身子都有些僵硬了。
这时我才反应过来,那门外的女人根本不是别人,而是她的魂魄!
肯定是阴灵趁我不注意冲进来上了她的身,然后将她的魂魄赶了出去,之后骗我回老太太的旅馆。
想明白这一切后我不由后怕起来,如果我不懂得请灵咒的话,周天夫妇今天就死定了。
我当下来到门口,发现女人的魂魄还在那儿坐着,我这才松了口气,利用招魂咒将她收入千纸鹤之中。
没过十分钟,小男孩就带着我的包回来了,我打开一看里面的灵符、桃魂花等家伙事儿都在,心里一下子踏实了。
“小麟,我现在要给它还魂!你出去等下,不要进屋。”
我指着周天的老婆对小男孩说道,因为它的魂魄不稳定,很可能被咒语一并吸入这女人的身体,到时候就会出现一具肉身两个灵魂的尴尬局面。
而小麟则是我用张九麟的麟为他取得名字,他好像很满意我给他起的名,笑眯眯的飞了出去。
我也发自内心的笑了笑,起身关掉室内所有灯光,在女人脑袋旁边点燃一根白蜡烛,随后将她的魂魄从千纸鹤里放出来,配合还魂咒语让她的魂魄肉身合为一体。
有人说招魂术复杂,也有人说简单。其实招魂术本身并不难,关键在于魂魄离开肉身的原因,魂魄离开肉身的时间,魂魄与肉身的距离。
这三种关系理顺了,自然能够还魂!
随后我将她抱回床上,把小麟装进千纸鹤中,然后在房间的所有角落全部贴上灵符,确定阴灵进不来以后一头倒在沙发上,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后已经是中午了,睁眼一看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看来是周天夫妇醒来后把我弄到床上的。
走出房间就看到周天在陪老太太聊天,她老婆正在做饭,时不时的搭一句话,一副其乐融融的画面。
我顿时就纳了闷,心想周天这家伙转性了还是怎么回事?怎么变得这么孝顺。
之前我还决定处理完阴物后做点手脚呢,顺便教训下这个不孝子,现在他自己改好了我反倒省心了。
我轻咳一声,走上前说道:“大娘,您什么时候过来的。”
听到我的声音,他们一家三口全部停下手中的事朝我看过来,周天哪里还有昨天那副盛气凌人的模样?激动的走上前直接给我跪下,感谢我的救命之恩。
他老婆虽然没跪,但同样满脸感激的站在旁边看着我。不过她的神情有点复杂,可能还记得昨晚她勾引我的事情,我隐晦的冲她投以微笑,示意她不要放在心上,而后朝老太太看去,这才发现老人腿上打上了石膏。
“大娘,您这是?”我慌张的问道。
伤筋动骨一百天,对老人来讲这样的伤势其实就是生命的倒计时。何况她昨天晚上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
“小伙子别担心,我就是不小心磕了一下,不碍事。”
老太太满脸欣慰的说道,我注意到她双眼不停的打量着房间,可能这是自打儿子结婚以来,她第一次来这里吧。
所以比起幸福,腿上的伤对她来说不算什么。
老太太不肯多说,我便问周天这是怎么回事?他眼睛一下就红了,刚起身就又噗通一声,跪在老太太面前痛哭道:“娘,我对不起你!”
原来昨天我处理完这边的事情后就睡了,忘记给老太太回信,结果老人家担心儿子和儿媳的安危,大半夜的自己从旅馆往这边赶来。
她年纪大了腿脚不便,不小心在中途摔倒,后半程的路完全是爬过来的,最终在小区门口不远处晕倒了。
幸亏有位凌晨起来工作的清洁工发现了她,将她送到医院,否则老太太会被活活冻死。
而周天夫妇早上醒来后看到满地狼藉与躺在沙发上的我,再回忆下昨晚发生的事情,心里一阵愧疚。
常言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大难不死的周天灵魂得到了一次洗礼,再听到医院打来的电话后发疯般的跑到医院。
母亲对自己的关爱、照料一幕幕的涌现在脑海,周天彻底悔悟了。
周天说这一切时眼泪不停的往下落,他老婆和老太太也纷纷痛哭,我被气氛感染,也跟着抹了几滴泪。
“周大哥,现在还不算晚。”
我擦了擦眼睛,掷地有声的说道:“只要你以后让大娘别再心寒,就已经是孝顺了!”
是的,没有哪个孩子能还清父母的恩德,能做到让他们不寒心已经是万幸了!
铜皮箱子还躺在昨天那个地方,我在周围画的刀剑还保持原貌,倒是窗户上的灵符有几处被烧坏,看来昨晚那东西确实回来了,只不过碍于灵符的震慑,没敢进屋。
反正箱子在我手上,就不愁它不回来。
通过这几次的接触我对这次的阴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吃过饭后趁着阳光正盛,用切割机将箱子切开。Χiυmъ.cοΜ
打开箱子的瞬间里面便冒出耀眼的光芒,我下意识的闭上眼睛,等再睁开眼时赫然看到一块用手绢包裹着的方形物体。
我将手绢拿了出来,感觉手绢沉甸甸的,质地坚硬,仔细一看不由的张大了嘴巴。
这手绢竟然是金丝编制而成,上面还绣着龙形图案!
虽然我不能一下认出手绢的年代,但它的成色、做工都带有浓厚的皇室气息。
在古代能在手绢上刺有龙形图案的人,身份一定很尊贵!
我迫不及待解开手绢,想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宝贝,结果里面竟然只是一块不规则的玉石。
我是做古董生意的,对玉石这块研究的比较透彻,所以一眼就认出这是块年代久远的玉,甚至可能产自于先秦时代。
可是玉向来有市无价,相对金银来说玉的收藏价值远大于实际价值,而且受质地、色泽等多重因素影响。
因此,即便这块玉是货真价实的古董,却因为不规则的外观和玉身的瑕疵而失去收藏价值。
“张大师,这块玉值钱吗?”
周天凑在旁边兴致勃勃的问道,不过看他那模样就知道他不懂玉。
“是古董,但不值钱。”
我实话实说道,周天听后有些失望的点了点头,看他这样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之前没和他们说阴物商人的规矩,一时间有些为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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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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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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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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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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