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咱们这样子,不会被人嫌弃为贪小便宜的恶名。要知道,咱们并不是付不起这些钱的。不要因小失大,坏了咱们的名声,那就得不偿失。”
叶芷涵担心地问。
现在他们两人的身份不同了,自然得注意一些事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没事儿,他们巴结我还来不及,哪敢嫌弃。再说,这又算什么呢,有人还会送更贵重的礼物给我们呢。再说,咱们公司以后发展起来了,有了自已的产品,难道还会少他们那一份吗?”
苏阳不以为然地说道。
随后,两人驾车,离开商场,再朝北部城郊驶去。
至于温军,目送苏阳他们离去,整个身心灵顿时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他拭了一把额上的汗水,这才对身边的人说道:“快,送温信与温良两人去医院吧。还有,花朋,那小子,给我把他治残废,没收他所有财产。”
“军哥,苏先生都走了,难道咱们真的要这样做吗?”
一个温家子弟疑声问道。
他想着苏阳既然离去,那么,花朋的惩罚,是不是就可以省掉一些。
毕竟,那可是温信的人,而温信也是温家有能力的人。
“你特么的想害死咱们整个温家吗,你想死,可以,但别拉着咱们一起跟着去死。要知道,苏先生最是注重这种细节问题,说他是细节控也不冤枉他。
如果他发现我们并没有严惩花朋,那就等于没有执行他的命令,不执行他的命令,也等于对于他忠心。苏先生他最不喜欢不忠心的人或家族,他就会疏远或排斥这个人或家族,或者会因某些原因,而灭了这个人或家族,也未尝不可的。”
温军气咻咻地说道,就拂袖而去。
那个温家子弟一听,吓得面色发白,半天都不敢作声了。
他只是随口说说而已,没想温军的反应这么大。
从而心里面对苏阳这个人更加的敬畏与崇拜了。
五个小时后,苏阳与叶芷涵来了一个叫甘林的小县城,找了一家饭馆,随便吃了点东西,就继续赶路。
路途遥远,而叶芷涵也没有来到这种地方,虽然有些疲累,但仍是很兴奋,四处观看着窗外的美景,不时询问着苏阳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
而苏阳也一一回答。
在这狭小的车内空间,两人之间的感情更加深厚。
终于,叶芷涵熬不住,就放平座位,开始休息。
至于苏阳是武者,就算几天几夜不休不眠,也无所谓。
为了怕被打扰,两人手机全部调成静音,哪怕不时有电话打进来,也没有去理会。
当然,灰鹰与李东娜等人打的电话最多,但苏阳都没有接听。
不是他不想接,而是不想把心情弄坏了。
这段时间太忙太乱了,他想安静一会儿。
至于,叶芷涵因为把医馆的事情全部安排妥当,除了母亲与妹妹的电话,几乎就没有人再打她的电话。
又朝西北方向行了几个小时山路,到了深夜的时分,两人才到了一个叫做老槐子镇的地方。
说这里是小镇,从东到西,车子不用一分钟就可以驶完,甚至连一家像样的宾馆都没有,更遑论酒店。
哪怕连一个正儿八经的招待所也是难得找。
看了好几家,叶芷涵都不满意,苏阳只好作罢。
这个时候,叶芷涵才感慨这里的偏远与贫乏。
“不如回山村吧,我们或许能找到合适的住处。”
苏阳建议道。
对于居住环境,他倒无所谓,只要有住的地方,能遮风避雨,就随遇而安。
要知道,他在中东战区,经常带领战龙组成员,活动在漫无人烟的沙漠或沼泽地带,什么样的恶劣环境没有遇过。
相比起来,这镇上的一些居住环境,就简直是天堂。
可叶芷涵却不同,她是千金之躯,从小养尊处优惯了,除了十岁那年在乡下呆了几个月,就一直没怎么吃过苦的。
所以,自然受不了这种简陋粗鄙。
“好吧。既然山村有地方住,那咱们就去吧。”
叶芷涵点头道。
到了这种地方,她只能听苏阳的了。
于是,两人再次上车,驱车朝大山深处行去。
相比外面的世界,这里又仿佛处于八十年代,道路崎岖,房屋低矮,根本没看到什么光亮。
又行了一个小时,已经到了半夜,而车子已在崎岖的山路上颠波了半个小时,才进了一个黑乎乎的山村。
车子一进村,立即引来一阵狗吠,随后,又有人咳嗽的声音,并且有电灯光线从门窗如剑光一样,直射出来。
当然,二十一世纪了,这里虽然是大山深处,也通了电,只是公路一条简易的公路。
叶芷涵睁大眼睛,透过窗户,打量着这一个陌生的地方,四周一片沉寂黑暗,借着微弱的星光,看到四周到处是低矮的房子。
只有偶尔一两声犬吠,给这里带来一丝生机。
相比叶芷涵的凝重与好奇,苏阳的表情,却显得十分的激动与兴奋。
甚至可以说是亢奋,好象吃了兴奋剂似的。
“这就是你从小生活的地方吗?”
叶芷涵轻声问道。
“哪里,我有这么好的条件,那就好了,我可是住离这里十来里的山腰上,只是这里也经常来玩耍,所以,这里每家每户,我都几乎认识,嗯,这家是张旺家,这家是狗蛋家。靠大槐树的房子是傻鸡家,前面有一口小塘,边上就是石柱家……”
谈起这里,苏阳就如数家珍,兴奋地说道。
见叶芷涵不时四周扫视着,苏阳又问道:“你是不是想找你山桃娘家吗?”
“嗯,我离开这里十几年了,自然不记得了,好象在一个很陡的悬崖下面,是一间石屋子吧。”
叶芷涵努力回忆着。
“不错嘛,你还能记得,很不错的。”
苏阳赞道。
“嗯,咱们今晚住哪儿呢?不会去山桃娘家住吧。”
叶芷涵有些紧张地说道。
毕竟,这十几年未见,又是半夜三更的,突然去打扰人家,肯定不妥。
“嗯,去我最好的小伙伴铁牛家。”
苏阳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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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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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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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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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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