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说冤有头债有主,还从没见过像这样跨了一道,直接去循那源头报仇的。
楼锋年啧声摇头,心有余悸地感叹:“果然,最毒妇人心!”
孟闲不置可否,只淡道:“或许,这便是那些啰嗦和尚平日里常挂在嘴上唠叨的因果吧。”
楼锋年:“啊……?”
孟闲正慢慢地翻着火堆,闻言,执棍的手顿了一顿,抬起头,粲然一笑:“楼大当家,你不知道,有时候呀,我们城门口不时就会路过一些来路不明的僧侣,给外边附近的村民‘传道受业解惑’,每日那手里的铃铛叮当作响,害我都不能好好休息呢。”
楼锋年恍然,原来是这样啊……
都扰人清梦了,那确实是有够烦人啰嗦的了!
孟闲背后不远处,夜影别开头,费了半晌才堪堪压下嘴角止不住想要上扬的笑意。
……也是难为孟闲了。
“可不对啊,我们也没做什么,你如何断定那诅咒破除了?”楼锋年不解,“那女人……呃不,那女魔物……死了?”
孟闲:“是,死了。”
“你怎么知道的?”
扬了扬眉,孟闲抬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勾嘴一笑:“我鼻子灵啊。”
楼锋年喝得醉醺,见状一愣,竟也很快就接受了这般不着边际的说辞,哈哈大笑:“你们魔物,鼻子这么好……嗝……那给我糖果的那个漂亮姑娘,手上的糖味,你也闻得到吗?”
已然开始胡言乱语了,孟闲却不怎么介意,拨弄着跟前的火堆,慢叹道:“啊……自然是闻得到的。”只是,那味道也早已随之一并消散了罢了。
左摇右摆的身躯蓦地僵住了,还未待楼锋年做出什么反应,整个人便直挺挺朝一旁棍子一般地歪倒下去,不省人事了。
唯一不变的,是他紧搂在怀中的酒坛。也不知孟闲的话是触了楼锋年身上的什么机关,竟这样倒头就睡了。
再看一旁的亭茗,也早已昏睡多时了。
孟闲勾起嘴角,中肯的点评道:“嗯,酒量不错。”作为一个人,喝了这种程度的酒,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厉害了。
然而当下情景,实属滑稽,愣是把夜影给看笑了。
墨情直起身,对夜影道:“天色晚了,走吧。”
夜影疑惑了一声:“那他们两个……”
“无妨。”墨情侧眸,朝孟闲睨了一眼,“喝了我的酒,总该付些报酬。”
“是啊——你的酒,还不是我家阿言酿的?”终于卸下了伪装和包袱,孟闲大喇喇地两手撑了椅面,仰头倒视,耍赖摸懒,“青爷,酒我也喝了呢,这都快晕了,能不能屈尊一下,过来搭把手呗?”
“不能。”墨情直截了当。
自己做的孽,该庆幸幸好没把人吃死。
孟闲:“……”得得得,过你俩的二人世界去吧。
“青爷——”走开了一段路后,孟闲的声音在后面响起,“务必节制啊——这儿人多,睡得虽死,保不齐万一呢,就快到地方了,您可千万忍忍,不然……哎我操——!”
一道青光瞬过,直接掐灭了孟闲脚边的火堆——地上的焦坑离他的脚也不过毫厘之距。
……真是,一点火星子都不剩啊……哈……
“……咳,那什么,您二位、歇着去吧,这儿交给我就行了,青爷,玩笑话,别当真……恭送您了——”
孟闲脸皮极厚,老练油滑,却很难让人讨厌得起来。
一拱手,目送着这尊青光大佛迈进了轿,还不忘给自家心头肉搭上一把手。
啧啧,刚刚是真惹毛了……好险好险……!
思及此,孟闲便忍不住开始在心底里酸自家弟弟:“看来啊,青爷就只宠你,对我可真是一点都没客气。”想来是酆都城里的白日太少了,见面见得少,自然就宝贝了。
蜷在暗处的花言一声低笑,摇头叹息,心里只道自家哥哥总跟个长不大的孩子似的,叫人总忍不住要替他捏一把汗。
“大哥,话可不能乱说。”花言的声音慢淡地笑道,“青爷人好,只是冷淡惯了,对我好,不过是觉得我们还有用罢了,大哥,听我一言,今后,你还是要慎言才好。”
“是吗?”孟闲摸着下巴,“你之前不老说青爷没心吗?可依我看,这心长得挺齐全啊。”m.χIùmЬ.CǒM
花言:“……”哎,罢了。
轿中,回想方才,夜影脸上的笑意也仍禁不住地挂在嘴边——倒是许久都不曾碰上这么有趣的事了。
“对了,阿青。”夜影压了笑意,道,“孟闲他是如何得知这些的?”
墨情知无不言,对夜影道:“此番嵘曲镇之事,波及到了他的恩人,孟闲不是能坐得住的性子,但他发过重誓,余生再不参与凡世争斗,故而,此次他做的都是一些背后的工作。”
墨情继续道:“我从城中出发后不久,他便也跟着出城了,只不过去的地方和我不一样。”
夜影好奇,听得认真。
“我和他约好,在一处秘地碰头。”
夜影:“秘地?”
“嗯,就是我带着那些残魂去的地方。”
“住着一群老头的那个?”
墨情笑了笑:“是。”
说完又接着道:“原本是准备在那里和孟闲交换信息,顺便商议对策的。”方才孟闲说的那些,墨情本该也知道,但中途因为夜影在棺内出了意外,便当即先行撤离了。
“那是什么地方?”夜影想了想,还是问了。
“若是有机会再带你去吧。”墨情淡道,“地方是好地方,但都不是什么好人。”
夜影缓缓点头,若有所思。
“只是我有些意外,我以为影哥哥会问我,为何不告诉陈家老爷诅咒已除之事。”墨情笑淡道。
“这不难。”夜影道,“人毕竟不是魔物,命虽都只有一条,但终究要来的更加脆弱。我们无法左右他们的命运,更无权干涉他们的行为,若是坦白说了,得意忘形之下,一旦乐极生悲,发生什么意外,加之前有诅咒之事,必然会将本是自己的过错归咎在诅咒的头上,而这于我们任何一方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且不说他们能不能控制得住自己不得意忘形,世事无常,即便没有诅咒,就单说一个天灾,那便是十足的不可控因素,万一开春后不幸碰上再平常不过的旱涝之灾,悲剧一出,孰对孰错,再解释起来,也就没了意义。”
倒不是因为旁的,而是他们清楚,在这样的恶劣的乱世之中,人性便更加经不起考验,像嵘曲镇那样的地方,像陈老爷那样的人,终归还是少。
……而本就少之又少的好人,却也难保,在未来的经历里不会被现实所改变。
“话说回来。”夜影问道,“楼大当家他们方才喝的……是药酒?”
“嗯,是药酒。”
夜影:“……”看来孟闲的厨艺真不是一般的毒辣……
“影哥哥。”墨情轻拍了拍身侧的空位,“更深露重,坐过来些吧。”
夜影眨了眨眼,便弯身慢慢挪过去了。
单手环上了身侧人的肩臂,轻拍着,墨情轻声道:“晚了,休息吧。”
低低的回应闷在了鼻腔里,夜影低声:“嗯。”
……
因为不赶时间,原本只需要一天左右的路程,愣是在花言和孟闲的交替带领下,足足走了三天。
本以为楼锋年会着急,却不想一路下来,他反而是队伍里最高兴的那一个——
毕竟每天晚上都有白来的好酒喝,何乐而不为呢!
且每天早上,一觉醒来,总会觉得整个人比前一日要来得更加气理通畅,周身清爽。
而对于第一天晚上没听完的故事,楼锋年仍然有些耿耿于怀。
可饶是他怎么缠着问,花言都不再提了,只对他道:“既然无缘听见,就不必再求一遍了,免得不小心碰上了哪次午夜梦回,容易夭寿。”
通俗来说,意思就是:你还是别问了,知道多了,万一哪天晚上做噩梦,容易被吓死。
听着外面沉闷的说话声,虚无的黑暗中,孟闲大大咧咧地将身体放松成了一个大字形,百无聊赖地躺平着发呆——
他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但一个大男人怕鬼能怕成这样的,他还是头一次见。
在快到目的地的时候,花言从轿子里探出头,冲着后边打招呼:“青爷,黑爷——我们就快到了——”
楼锋年紧了紧缰绳,神色也跟着紧绷了不少,□□的马则像是有感而知,被缰绳一带,嘶出一连串抖动的低鸣。
在离城门还有数里远时,花言掀开轿帘,示意亭茗停轿。
楼锋年拉了缰绳,低低“吁”了几声,红棕的骏马踱哒着前蹄,在原地发出了几下低低的嘶喘。
“怎么了?”楼锋年问道。
花言侧过身,从包袱里翻出了一瓶拇指大小的小圆瓶子,在掌心里倒出两颗乌黑的小药丸子,分别递给了亭茗和楼锋年。
“吃下去。”
亭茗有了前车之鉴,一听吃下去,顿时愣了,心下一时抵触了起来,动也不动,转眼看向了楼锋年。
楼锋年手上已然空了。
亭茗瞠目结舌,顿觉手上不过苞米粒大小的药丸子又沉了几分。
花言见状,笑了笑道:“如果你不想进城后就被盯上,我建议你,还是吃下去比较好,放心,死不了人,也没有副作用,只是在你们身上染上一层寡淡的魔气罢了,三日即消,所以三日过后,若是你们还未离开,我还会再给你们一人一颗。”
亭茗:“……”
楼锋年在一旁啧声不耐,手上缰绳一绕,驭马凑近,弯身探手,趁亭茗不备,抓了他的手背蓦地往上一抬——
药丸就这么飞进了微张的口唇当中,想吐出来,已经来不及了。
一阵呛咳憋红了脸,亭茗委屈,手中紧紧攥着马车的缰绳,红了眼眶。
“哎哎哎……小子,别哭啊,这不还有我呢吗?不是说死不了人嘛,我不是也吃了?就算真要死,黄泉路上也算是有个伴儿了,不孤单的,啊。”
对付孩子,楼锋年深谙软硬兼施的道理,果不其然,三两下就把人给哄好了。
半个时辰后,刻着酆都城三个大字的石匾由远而近,映入了眼帘。
楼锋年骑在马上,忍不住又咽了咽口水。
……真他妈的阴森啊。
亭茗绕着缰绳的手更是隐隐发起了抖。
……这里便是,魔物的巢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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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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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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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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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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