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嘛,就要送得有新意,也许在前世的时候送生日蛋糕没什么新意,但在这里,那是绝对没人吃过甚至没人见过的东西,而且生日蛋糕就是为生日量身定做的,还有什么礼物比这个更合适呢。
生日蛋糕主要分为蛋糕坯和奶油两大部分,准备材料花了甄建一点工夫,最难弄的就是牛奶,这个世界并没有牛奶,甄建只能用羊奶代替,也不知道会不会有膻味。
蛋糕的做法和工序说起来简单,其实做起来非常费力,因为有好几个搅拌的工序不能省,在前世的时候,有搅拌机,现在呢,只能靠手动搅拌,特别是打奶油的时候,要求搅拌的速度非常快,而且几乎不停的,先快速搅拌,把鸡蛋清搅拌得起泡沫,然后加入糖水和奶,继续快速搅拌,甄建搅拌了许久,右胳膊酸了,就换左手,左手也酸了,就喊一个厨师来帮他搅拌,期间又加了一次糖水,足足搅拌了一刻的时间(15分钟),终于,奶油成型了。
甄建以前也做过蛋糕,有经验,蛋糕坯和奶油都做的很成功,接下来就是把奶油覆盖在蛋糕坯上,然后就是用奶油做花、写字或者画画,反正就是靠个人发挥,怎么好看怎么来,甄建用从鲜花中提取的色素调了三种颜色的奶油,然后想要作画,发现画工倒退了,抹掉,写字吧,还好,字写的还不错,比他那惨不忍睹的毛笔字好多了,然后再弄一些桃子,樱桃等水果点缀一下,一份蛋糕就这么完成了。
厨房里的厨师们一直在忙着烧菜,没空看他做蛋糕,等到甄建做好蛋糕的时候,正好是酒楼一天中生意最冷清的时候,所有厨师都闲了下来,甄建指着生日蛋糕,笑呵呵道:“来,各位,看看我这个糕点做的如何?”
首先便是白案厨师过来对着蛋糕又看又闻,然后若有所思地评价道:“卖相非常好看,味道也很香甜,就是太大了。”
“对,这也太大了。”其他人纷纷点头,在他们看来,这么大的一个大玩意,谁能吃得下。
甄建笑道:“这东西呢,叫做蛋糕,是专门送给过诞辰的人的,过诞辰的人亲手持刀,将蛋糕切开,与自己的亲朋分享蛋糕,分享美味的同时,分享诞辰的喜悦。”
“好,这个主意不错!”众厨师纷纷点头称赞。
一旁的吴得这时挠头问道:“可这东西也只有诞辰的时候才能用得上吧,那买的人就不会多啊。”
“笨!”甄建笑骂一声,道,“咱们可以做非常小的蛋糕啊,比如只有拳头大,或者更小的,反正就是只够一个人吃的那种。”
“对对对……”范贤开心道,“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
甄建用小刀切开一块,尝了尝奶油,又尝了尝蛋糕坯,发现味道还是很不错的,完全尝不出膻味,便笑道:“你们也一起尝尝,一人切一块。”
大家一哄而上,吴得操刀,一人切一小块,然后就听到整个厨房都是此起彼伏的惊呼之声:“哇,好吃!好甜!”
“太好吃了!怎么可以这么好吃……”
看到他们这种反应,甄建知道,自己又要发一笔了,蛋糕这种东西,虽然成本不高,但做起来还是挺废力气的,自己有必要做一个搅拌器,就是那种盖在桶上面,摇动手柄就能搅拌的那种,那样可以省力不少。
至于售价,他已经想好了,单人型小蛋糕,800文,直径10寸的蛋糕,售价定在4贯左右,越大越贵,不要嫌贵,垄断的都很贵,有种去别家买啊。
当然了,他现在还没有推出蛋糕的打算,因为现在酒楼生意很好,特别是最近几天,果然有不少京城来的官宦子弟前来吃饭,这些二世祖一进门先要包间,说话行事张扬无比,甄建终于知道,原来像盖桐那样的,是异类,果然二世祖的德性还是跟自己想象中的差不多的。
这些二世祖虽然言行张扬,但出手却十分阔绰,这是他们的风气,不为别的,就为了攀比和显摆,甄建就喜欢他们这显摆模样,因为他因此大赚特赚。
虽然已至秋天,气温有所下降,但甄建还是准备在八月十五那天现做蛋糕,免得到时候蛋糕变质,那就糗大了。
甄建扯下围裙,来到前厅,刚在柜台坐下,便听到有伙计高呼:“欢迎光临!”
这个时候还有客来?甄建起身看了一眼,顿时一愣,而那个客人则是朝甄建眯眼一笑,大步走了过来。
“金先生,您怎么来了?”甄建惊喜起身迎了出来,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初去杨树村送遗产和遗书的金鹏。
金鹏拈须一笑,道:“怎么了,老夫不能来么?”金鹏其实才三十多岁,但他既然喜欢自称老夫,甄建也不能打他对不对。
甄建笑道:“自然能来,晚辈欢迎之至。”
金鹏笑问:“可有雅间?”
“有!有!”甄建赶忙道,“金先生请随我来。”说罢亲自带金鹏上楼,金鹏的几个护卫紧随其后。
甄建把他带到了三楼的至尊包间,金鹏进去后看了一眼里面的布置,虽然他也做过酒楼的生意,但这样的布置却是从未见过,明显感觉比普通的酒楼要好很多,他不禁笑赞道:“你果然是奇才,经营酒楼都能经营得有声有色,老夫远在京城都听到了你同福酒楼的名声,这次可是特地慕名而来的。”
甄建干笑一声,摊手道:“金先生过誉了,请坐。”说罢递上菜单,道,“金先生,这些都是本店的美味佳肴,金先生随便点,今日这顿,我做东。”
“哟?这么大方?”金鹏哈哈一笑,道,“那老夫可就不客气啦!”
“金先生千万别客气!”甄建从始至终都彬彬有礼,他对这个金鹏的印象非常好,虽然对他不甚了解,但说不上来由,就是对他印象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奇妙。
金鹏随便点了几样菜,甄建想去报菜,金鹏却要甄建留下来陪他一起聊聊天,报菜的事情只能让金鹏的护卫去代劳。
二人坐下,倒上茶水,开始聊起来,金鹏问甄建这段时间以来的经历,甄建大致把自己做生意的经历告诉了他,当然,甄老四他们做生意失败后来砸小吃店的事也说了,不得不说呀,因为这是他夺回同福酒楼的关键。
金鹏听完不禁叹道:“甄建啊,世人都说,无商不奸,但我却以为,行商最重要的,是至诚,那商人到底是奸还是诚呢?”
“这个……”甄建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回答,只能笑道,“小子年幼学浅,资历匮乏,还请金先生解惑。”
金鹏道:“奸,没有绝对的奸,诚没有绝对的诚,一个东西,十文钱购入,二十文钱卖出,世人便说你奸,因为你投机取巧,违背了诚字,你说对不对。”
“对。”甄建点头。
“对个屁!”金鹏忽然提高声音,道,“士大夫皆瞧不起商人,因为商人逐利轻义,投机取巧赚钱,聚集万千财帛于一身,这是我们的错吗,不是,这是我们应得的,因为我们商人付出了智慧和汗水在里面,你是做酒楼生意的,你每日早上几时起床,晚上又是几时入睡?”ωωω.χΙυΜЬ.Cǒm
甄建闻言面色一肃,他每天凌晨3点多钟就要起床准备早点了,比乡下的农民起得还要早,晚上大概要到9点多菜睡觉,可以说,他虽然赚得多,但他真的很辛苦,而他正处于长身体的年纪,每日对睡眠需求很大,所以每到下午的时候他就感到困顿,实在太困的话,他就趁下午清闲的时候睡上一小会儿。
金鹏今天似乎有心要给甄建上一堂商业课,不断说着经商的道理,甄建则认真地听。
“世人皆以为商人尽会投机取巧,却不见商人付出的辛劳,当然了,也是因为有奸商的存在,败坏了商人的名声。”
“他们重农轻商,可他们何时重视过农民,农民在他们眼中,便是最低等的蝼蚁,而我金鹏,却做过无数官宦权贵的座上宾,你说说,他们虚伪不虚伪。”
甄建点头:“虚伪。”
金鹏笑了笑,道:“甄建,商人的路,不是那么好走,但当你走顺了,你会发现,其实商人的路,也不是很难走,一切皆看你想怎么走。商人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不比农民差,你可以想一下,若是大楚没有了商人,全国的货物如何流通,米粮如何运达,大楚还会如此富庶吗?”
甄建拱手道:“听金先生一番良言,胜读十年书,晚辈今日当真受教了,感激不尽。”
金鹏笑眯眯道:“我也是瞧你有天赋,很欣赏你,况且,看在与你伯父相交一场的份上,才对你说教一番,最后,老夫还要赠你一句,想要做一个成功的商人,你手上可以有很多很多钱,但你的心中,却不可以有钱。”
“手中有钱?心中无钱?”甄建怔忡重复了一句,一时间无法体会话中之意。
金鹏道:“你现在还小,等再过几年,你慢慢会明白的。”
甄建点头:“多谢金先生。”
这时,有人敲门,然后两个伙计端着菜进来了,顿时香味溢满了整个包间,金鹏闻到香味便开怀道:“这香味,非一般酒楼可比呀,甄建,真有你的。”
甄建谦虚道:“金先生过奖了。”
二人一起动筷子,金鹏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虽然尝到了美味,但不像其他人那样激动,只是不断笑赞。
又喝了两杯茶,金鹏搁下了筷子,忽然问道:“甄建,老夫听说,你收到了云亲王的请柬,要去参加云亲王的寿宴?”
甄建闻言一愣,没想到金鹏连这种事都知道了,点头道:“是的,金先生消息可真灵通。”
“呵呵,不是老夫消息灵通。”金鹏笑了笑,道,“是老夫也收到了请柬。”
甄建闻言一惊,云亲王邀请金鹏去参加寿宴,可见这金鹏确实非常牛逼了,起码已经入了云亲王的法眼。
金鹏走过去关上了包间的窗户,然后缓缓道:“甄建啊,生意做大了,终究是要与官府打交道的,你经商再厉害,总得有个靠山,云亲王破格让你去参加他的宴会,你可想过,寻他做你的靠山?”
甄建闻言一愣,随即摇头:“晚辈没想过,晚辈距离那一步还很遥远。”
“迟早有那么一天的。”金鹏咂舌一叹,忽然道,“多的话我不想说,只想提醒你一句,离云亲王远一点。”
甄建闻言一愣,他不知道金鹏为什么会跟自己说这种话,自己跟他似乎才第二次见面吧。
“你不要多想。”金鹏见甄建神色飘忽不定,缓缓道,“我只是从你的身上,看到了逝去好友的影子,之所以提醒你,也完全是因为他。”他说这句话时,目光之中竟是缱绻之色,显然是想起了曾经的好友,也就是甄建的大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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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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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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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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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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