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送神>第 24 章 无人村
  众人刚脱离山区,脚下土地还混着山石。周遭无比荒凉,杂草稀疏,更不见村落。群山的阴影近在咫尺,将夜色压得更暗了些。

  冬夜的冷宛如剥皮薄刃,将恐惧之情削得细碎,渗入四肢百骸。看着慌乱的时敬之,郑奉刀似乎很是享受:“想好了?说来听听。”

  时敬之攥紧双拳:“我交出佛珠,前辈真不会伤我们?”

  郑奉刀一张长脸露出笑容。他那双三角眼不大,由上自下睨着,活像打量三条死狗。

  “啊?哦,大概吧。”

  “向你们圣教主发誓。否则我就把佛珠烧成灰,谁都别想拿。”

  时敬之五指微张,掌心腾起团阳火。他没摘面具,脸上决绝之意却十分明显,从头到脚写满“玉石俱焚”四个大字。

  郑奉刀哈了口白汽,笑容也染了冷意:“啧……我郑奉刀向圣教主发誓,今日拿到佛珠后,不伤枯山派三人。”

  他恶狠狠地盯着时敬之,露出略显尖利的牙齿。

  “够了?”

  闫清悄声道:“掌门,他说的是今日内不伤,您可要想清楚——呃!”

  郑奉刀骤然闪到两人面前,刀背痛击闫清的腹部。闫清个子挺高,却被打飞足足三丈远。他痛苦地伏在地上,在雪沫中呕吐起来。

  尹辞险些哦哟出声,这位长老,你刚把你家圣教主的濒危后嗣抽飞了。

  时敬之没底气胡思乱想,他咕咚咽了口唾沫——要是郑长老用了刀刃,闫清得字面意义上的一刀两断。

  “今日拿到佛珠后,不伤枯山派三人。”郑奉刀后退两步,又慢腾腾地念了一遍,把“后”字拖得又长又黏。

  时敬之深吸一口气,掏出两颗带着糯米酒味儿的佛珠。他指头僵硬,掌心微颤,不知是冻的还是吓的。

  “老子还是不痛快,你小子花招多得很。不如时掌门也发个毒誓,赶快点。”

  时敬之闭上双眼:“这佛珠若是有假,我时敬之断子绝孙。”

  郑奉刀满意地接过佛珠,使劲嗅了嗅:“不错,算你识相。”

  他收起九环刀,大摇大摆地离开了。时敬之快步走到闫清身边,查看他的伤势。

  尹辞看戏看得有些不爽:“师尊,你就这么给他了?”

  时敬之:“怎么可能,那是假的。”

  尹辞:“……”

  闫清:“?”

  时敬之脸上的慌乱瞬间消失:“多亏乌血婆,我添了不少恐惧经验。阿辞,为师装得像不像?”m.xiumb.com

  “挺像。”时狐狸天赋惊人,连他都骗过去了。

  “我早猜到陵教会堵人,郑奉刀这几天一直在咱们附近转悠。我向和尚讨了相像的旧佛珠,又用糯米酒煮过。现在天色这么暗,他不是赤勾教的,看不出差别。”

  闫清颤声道:“掌门,你之前可没提过这事。”

  “要是你俩知情,反应不到位,露馅了怎么办?”时敬之给闫清塞了瓶伤药,悠哉悠哉的态度又回来了。

  闫清有些恍惚:“可是你发誓了……”

  “发誓?我不信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枯山派跟太衡混了太久,那郑奉刀还真把咱当正派人物了。”

  闫清更加恍惚:“难道我们不是吗?”

  时敬之笑容可掬:“我什么时候说过想入正道?”

  闫清呻.吟一声,不知道是腹部疼痛,还是因为上了贼船而胃痛。他把自己弯成一颗孤独的虾米,散发出淡淡的生无可恋。

  尹辞心满意足,又开始陪演:“师尊,我们还是快逃吧。等郑奉刀发现不对,他会把我们揪出来杀光……事已至此,我们还去栖州吗?”

  陵教虽说式微,教众却和疯狗相差无几,哪怕吃了米粒大的亏,都得狠狠咬回来。郑奉刀贵为长老,被时敬之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耍得团团转,估计拿他们仨垫床角的心都有了。

  栖州繁华,必定有陵教眼线。去也不是不行,只是免不了一番鸡飞狗跳,徒生几打枝节。

  千日防贼累得慌,时敬之和闫清又一个赛一个脆,万一自己一时没看住,人啪叽没了,那多扫兴。

  尹辞想到这里,主动凑去时敬之身边,声音又软下几分:“师尊,咱们别去栖州了,先找个小地方避避也好。”

  时敬之良师之心泛滥,格外吃他这一套:“阿辞说的有道理,我想想……”

  闫清兀自蜷了会儿,听到关键处,他终于从地上爬起来:“我,咳,我知道个去处,可以暂避一段时间。”

  他拍拍身上的冰碴,被满地灰黑一衬,显得脸色愈发青白。

  “掌门,此地山体与纵雾山相连,可以顺山走。纵雾山里有个叫息庄的村子,它平日与外界隔绝,非常难找,几乎没人知道。”

  时敬之眼睛一亮:“那你怎么知道的?”

  闫清目光砸向脚下:“我算半个息庄人。”

  这是瞌睡来了送枕头,时敬之立刻上了劲儿,抓着闫清问东问西,就差让他背息庄村民的族谱。闫清老老实实,答得一五一十,只是言语间没半点怀念。

  尹辞也没听过息庄,但他了解纵雾山。

  纵雾山占地极大,西有永盛,东临栖州,南边是陵教的地盘。剩个北面山高水险,乱峰横斜,土地又格外贫瘠,基本没有人烟。

  从栖州前往永盛,必须朝北绕上一大圈。

  巧就巧在,鬼墓离纵雾山不算远。转头向西南,可以径直扎进纵雾山脉。按闫清的说法,他晓得一条捷径——他们只要肯走险路,又愿意吃苦,三四日就能到息庄。

  既然确定了目的地,时敬之求生心切,带他们连夜奔逃。三人跑到日头高照,才在山林中安顿下来。

  此处临河。河水清澈见底,没完全冻上,正适合落脚。

  下了趟鬼墓,又添了一张嘴,包内食物所剩无几。时敬之殷切地看向尹辞:“好徒儿,为师想吃鱼,山鸡也行。”

  还点上菜了。

  不过冬日山林荒凉,捡不到野果,只能猎肉吃。他顶着个山户身份,也算回归本职。

  尹辞起身:“习武之人耐得冷,师尊去捉鱼。我找找山鸡兔子,闫清再捡些柴火来。待会儿我给你们烧饭。”

  一个时辰过去。

  尹辞手里拎了三只山鸡,抬头就看到了可怜兮兮的师父——时敬之呆坐河边,正用内力烘衣服,整个人散着热气,化作一只刚出笼的包子。

  尹魔头残酷发问:“师尊,鱼呢?”

  时包子目光悲戚,指指下巴上的红痕:“我捉到条大的,结果……咳,它差点把我抽晕。”

  尹辞嘴角抽了抽:“没鱼就没鱼,鸡肉够吃。”

  是了,便宜师父内力惊人,实战经验却少得可怜,生活经验也没多到哪里去。他准没把鱼的力道放在眼里,给它当场抽伤了尊严。

  “你笑我。”时敬之苦道。

  “没,师尊看错了。”

  “阿辞……”

  两人闹了一半,闫清也回来了。看清他的战利品后,师徒俩齐齐闭了嘴。

  闫清背着老高的柴火,手里还拖了头瘦小野猪。他头颈满是汗和泥,显然来了场苦战。

  接到两人讶异的目光,他喘着气解释:“捡柴时看到的,试着抓了抓。”

  时敬之目光呆滞:“太衡派还有这种训练?”

  “小时候有人教过。”闫清腼腆地笑笑,“我不会料理,还得麻烦尹兄弟。咦,没鱼吗?”

  时掌门瞧瞧尹辞手里的鸡,又看看闫清拖来的野猪,将头一抬:“掌门我突然不想吃鱼,荒郊野外的,太奢侈不好。改天啊,改天。”

  庄大师绝对想象不到,自己的大作竟在百年后被用来杀鸡剖猪——尹辞拔出吊影剑,利落地处理猎物。

  三只鸡填了干草香料,抹好盐,松枝熏过再烤。整头猪被尹辞麻利分解,化为整齐的肉块。他这边熏上肋排,用石板炒起香料和盐,又嘱咐闫清去烧热水、剥肠衣,做些香肠当干粮。

  烤肉香气四散,金黄的油脂滴入火舌,滋滋吱吱地响。

  闫清看得肃然起敬:“不愧是猎户出身,我还以为用剑会麻烦些……”

  尹辞头也不抬:“只要熟悉骨肉连接,徒手也剔得了肉。”

  时敬之目光终于从烤鸡上移开,似有所悟。

  不过等他吃起来,那点正经气息烟消云散。

  时掌门满嘴鸡肉,手里还抓着块肋排:“闫清,你生了鬼眼,为何不投靠陵教?你要在郑奉刀面前睁眼,他绝不敢伤你。”

  闫清吃得满脸通红:“我死也不要和陵教扯上关系。”

  “为什么?”

  “魔教中人脑子个顶个有病,赤勾教崇拜宿执,陵教又对阎家血脉无比狂热。我一个下仆,什么都不懂。就算得了陵教高位,也只能当傀儡,还凭空多出无数仇家。”

  “所谓‘好处’,也就是能吃上饭,再被塞几个无辜女子,畜生似的配种。”

  闫清越说越委屈。

  “不如当个良民。既可以正当养活自己,还能与所爱之人共度一生。”

  尹辞:“……”这孩子现实归现实,看得确实清楚。

  想来讽刺。闫清在他见过的阎家后人里天分最高,结果对陵教毫无兴趣。

  时敬之也很满意这个答案。三人吃饱再上路时,他帮闫清背了不少香肠熏肉。

  有了这头野猪,一行人不缺吃食。他们年富力强,又都有武功底子,走得相当快。刚满两日,枯山派便寻到了息庄。

  只是息庄的状况有些怪异。

  小村庄静静卧于积雪之中,不见炊烟,田里庄稼给雪压得一塌糊涂。房屋保存良好,屋檐下晾着腊肉腊鱼,缸里米还新鲜,灶上留着冷透的饭菜。

  家畜倒在棚内,早已冻得发僵。

  村民仿佛凭空消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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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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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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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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