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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后,一身男装打扮的杜小凤出现在尔朱荣将军的军营的走廊上。
长廊有七百多米长,,绿漆的柱子,红漆的栏杆。将整个军营贯穿在了一起。
长廊两侧有各种各样的植物,有高大的树木,也有矮小花草,还有长长的青藤,一簇一簇的灌木。他们的叶子也是形状各异,但只有那绿色是一样的。让眼睛看起来,那样的舒服和愉快。做一个深呼吸,空气中有淡淡的特殊的味道,就是那些叶子发出来的吧。
少年的脸孔白皙如玉,眉眼弯弯,肌肤晶莹滑嫩,穿着一身青铠皮甲,暗红色的长麾,越发显得英气勃勃。
高欢内心是酸甜苦辣,一应俱全。又看见这个外表酷似英娥的少年。自己应该是高兴了,还是不高兴?
如果当初不是为了夺取他父亲的地位,自己真的愿意拿他当亲兄弟看。自己对他那张酷似英娥的脸简直就没有抵抗力!
然而,如今梁子已经结下,他一定对自己心怀怨恨。
怎么又有传闻,说他认了尔朱荣大将军为义父!的确,尔朱荣将军一家人估计和自己一样,被他那张酷似尔朱英娥的脸所迷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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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走廊一侧和尔朱兆聊天的高欢神情有些恍惚。
看到杜小凤逐渐靠近,高欢讪讪的一笑,希望可以缓解一些尴尬。
小凤看到他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侧身路过。
“哎,贺六浑兄,你看那个新来的,瘦瘦小小的身板,身上没几两肉,我一根小手指头就能掀翻他,小脸还粉嫩粉嫩的,一来就火的不得了,连我尔朱荣叔父和婶婶都对他另眼相看!还认他做了义子,这小子连姓都改了,居然也姓我家的姓,尔朱。啧啧,我看啦,如今这风向是要变啰,娘娘腔当道了!”尔朱兆在一旁酸溜溜怪腔怪調的。
自从滏口一战后,他见识了的高欢的本事,就总拉着高欢称兄道弟的。虽然他比高欢年纪略张,他也还总是尊称高欢为兄。
高欢抿紧嘴唇,心里五味陈杂,目光紧紧的追随着那个纤细却脊背挺直的背影。
突然,前方的背影突然转过头来,意味深长的看了自己一眼!奇怪,心砰砰直跳,居然心跳加速!
担心偷看被发现,高欢忙低下头。
“贺六浑兄,你怎么了,也像个娘们似得,面带桃花?”一旁尔朱兆那个粗犷的汉子不解的上下打量着他,一脸的纳闷。
经尔朱兆这么一说,高欢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脸发烫,伸手一摸,滚烫滚烫的。
唉,都什么事!
话说回来,他回头一撇啥意思,晕,他一大老爷门,我管他啥意思!只要他不记恨于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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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又碰到他,高欢,这天大地大的,怎么走哪都能碰到他。真是孽缘!
如今的他已然褪去了当初青涩害羞不自信的小模样,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冷峻和自信,衣着也讲究了起来,一头墨发披在身后,以一条黑色缎带系着,绿色长袍雍容华贵,上绣紫金麒麟,暗花祥云为边,怀宋苏锦为衬,足蹬软皮鹿纹靴,活脱脱一副富贵公子的模样。
又回想起自己在瑶光寺第一次见到他的情形。
悬崖边的小道上,一身粗布青色长袍的小木匠在那不急不缓的刷着油漆,当他侧过脸来,和煦的阳光透过随凤摇摆的树叶照的他的脸阴影斑驳。却遮不住他长眉若柳,身如玉树。
身边的那群女人,看到他惊为天人,叽叽喳喳的议论开了。
自己当时还吓了一大跳,以为他是太后派来监视自己的。
却原来·····,当自己将闪着青光的长剑搁在他脖子上,·····却原来,他是为了追寻自己而来!
想到这里,小凤不由的露出甜美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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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后来,父皇向他提亲,他却已经早早结婚生子。一口回绝了父皇。
他的儿子肥嘟嘟的,那么聪明可爱,妻子端庄温顺贤惠。
显然,他已经有了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
小凤的心忍不住一阵绞痛,这么久了,自己的心居然仍然在痛!
再后来,唉,父皇对他十分赏识,自己也一心想与他交好,做他的好兄弟。
可是,······可是,他却挑起胡乾坤胡乾曹两兄弟反叛,自己和父皇更是差点命丧他手!
往事不堪回首,如今在这里居然再次遇见他。
只是他已早不再是当年的小木匠,曾经那个面容清俊,笑容纯粹的少年,那个笑眯眯的在火堆旁为自己烤鱼的小木匠,已经不复存在!
那天自己拦下了父皇派去杀他的追兵,曾许愿但愿此生此世再不相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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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巴巴的看着杜小凤的身影越走越远,而宇文泰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更可恶的是,他还貌似十分熟络的帮杜小凤整理了一下一缕被风吹乱的头发。然后二人谈笑风生的肩并肩消失了踪影。
高欢心中无限惆怅,轻叹一声。
“贺六浑兄,你有听我说话吗?怎么那个娘炮一出现,你就魂不守舍的,”尔朱兆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一脸的纳闷。突然,他好像有所醒悟的顿足道,“我明白了,你难道有短袖之癖?”
“唉,尔朱兆,你就别取笑我了,我只不过曾经在杜洛周手下呆过。和他有些误会而已。”高欢回过神来,哭笑不得的回道。
尔朱兆眯缝着双眼,一脸贼笑,“究竟是什么样的误会,能让贺六浑兄如此魂不守舍了?”
看到尔朱兆那贱贱的模样,高欢真想揍他一拳。却只能苦涩的笑笑,“一场误会,让两个本来该成为好兄弟的人变为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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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和杜小凤呆在一起,同出同进的,宇文泰格外开心,对她的照顾更是体贴入微。
只是从葛荣那块到现在,日子也有些久了,却不敢确定她心里是否有自己。
一日,和她单独走在湖边的小路上,一路上,丝丝阳光照在湖面,湖底好似有金子似得,金光闪闪,十分动人。只见湖面溅起的一圈圈的涟漪,柳丝轻拂你的脸颊,从头上,肩上轻轻掠过。远处传来动听的琴声,令人陶醉。wWW.ΧìǔΜЬ.CǒΜ
一旁女扮男装的少女,那晶莹剔透的雪肌玉肤闪烁着象牙般的光晕,线条柔美的雪白肌肤婉如一朵出水芙蓉,又黑又长的睫毛紧掩着那一双剪水秋瞳。
宇文泰故意有些开玩笑的说道,“小凤,我家里着急要给我娶亲,可是我一直在想,我要是能找个像你这样的,此生足矣!”
小凤顿时面红耳赤,却也并不生气,只是苦笑道,“像我这样的人,从小就扮做男子,不会绣花作画,可能过不了平常女子的生活,也没想过要去过平常女子的生活。”
宇文泰便不再玩笑样,正了颜色,双眼漆黑如墨,盯着小凤那如秋水般的黑眸道,“无论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我都陪你!”
小凤当下神情有些暗淡,含蓄道,“你认识我才多久,我只当你从来没有说过这话。”
小凤的态度让宇文泰有些捉摸不定,但是,聪明如他却明白,如果他现在表白,肯定是碰个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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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
考试后,老师训话,
老师:“都是学生,怎么有的考得好,有的考得差。”
小明:“还不是因为监考老师不同。”
老师:“滚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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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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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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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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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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