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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转深秋,窗外的寒风冷厉起来,一路望去,满是随风飘零的枯黄的落叶。路上行人稀少。
护送马车去往洛阳的军队排着长长的队伍。快速的走在这一片肃杀的秋景中。
小凤穿着翠色小袄,沉静的坐在马车里。眼神冷冽。她轻轻撩起窗帘,任那刺骨的寒风凌厉的吹打着面庞。
终于等到了离开尔朱大将军府的这一天,这么多天,在人前装乖巧,装可爱,只有天黑了躺在床上,她才能放松,恢复真正的自我。
从小在仇恨中张大,父亲没有一天不提醒自己,大仇未报,族人还在受苦受难,子子孙孙永世都只能为奴为婢。
············
思忆又漂浮道五年前。
北魏的高肇将军率军队围攻了蜀国半个月,城内早就弹尽粮绝,可是即使投降也是死路一条,北魏的军队对待异族一向是杀光烧光的政策。
这一天北魏终于攻破了的蜀国的城门,黑压压的北魏军队高举着长剑,见人就杀,城内的的数十万人,一日之间,几乎死伤殆尽。
虽然那时候的杜小凤只有七岁大,可是记忆犹新。到处都是马蹄声,嘶喊声。高举的剑,血肉横飞,残肢断臂····。
父皇带着母后,自己和三岁的弟弟脱下錦衣玉袍,穿上普通百姓的粗布衣服,和手下的将士们一起混在平民中。
在敌人的长剑挥来的那一刻,小凤正抬起头,那高举的长剑反射着强烈的阳光,射的她睁不开眼。
剑被母后用胳膊生生挡开,想道自己两个年幼的孩子,母后倒下将自己和3岁的弟弟压在身下,弟弟还在哭喊,敌人不辞辛苦的又补了一刀,长剑穿过母后和弟弟的身体,他们的鲜血喷溅了杜小凤一身,甚至模糊了她的眼睛。天地只剩下一片血红色,机智的她一动不动的躺在母后的尸体下。
北魏的军队杀完抢完又放了一把火。
后来天黑了,北魏的军队终于走了,小凤挣扎着从满地尸体中爬了出来,只看见一望无际遍地铺满的尸体,整个城市都血海一片,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血腥味。她拼命的摇晃着母后和弟弟,可是他们再也醒不过来了。
还有些人也没有死,大家都拼命的在尸体中寻找着自己的亲人。没有人哭,大家都有些麻木了。小凤也没有哭,甚至都没有流泪。
再后来,父皇带走了自己。
父皇本是蜀国的皇帝,母后本是蜀国皇后。自己本是蜀国的公主。自己本来还有个可爱的胖乎乎的小弟弟。还有最疼爱自己的太后。
自己原本是无忧无虑的孩童。
小凤还依稀记得母后模样,她温柔也严厉,美丽又善良。她经常亲手给小凤做她能想象出来的最好看最时髦的帽子,围巾,鞋子,衣服。
她会让小凤穿上后转几个圈给她欣赏,然后高兴的说,“小凤穿上母后做的衣服更漂亮了!”
她总是给小凤的碗里夹菜,有些是小凤不喜欢吃的,母后就会严厉的要求她必须吃下去,“小孩子不能挑食,挑食的孩子会越来越傻的。”
当小凤吃完自己不爱吃的菜,母后又会温柔的摸摸她的头,“我的小凤真厉害,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
她还会检查小凤的功课,听小凤摇头晃脑的背着四书五经,她的笑容是世界上最温煦的阳光。
小凤也记得自己的小弟弟,自己最喜欢小弟弟了,小弟弟也最喜欢姐姐。
小弟弟张的肉乎乎的,皮肤粉嫩粉嫩的,他的眼睛乌溜溜的清澈见底,听说小宝宝都爱哭,可是自己的小弟弟总是在笑,都不记得他有曾哭过。
他一看道自己就会开心的张开小小短短的双臂要姐姐抱抱。要和姐姐一起玩。他才刚刚学会走路。
自己的父皇是天下最仁慈的皇帝。他总是善待每一个人。虽然贵为皇族,他总是说天下的百姓还很苦,我们皇族的每一个人都要节省。
他不允许任何人铺张浪费,他总是心系天下的贫苦百姓。
他总是说自己不忍心看到有人流离失所,忍饥受冻。他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好皇帝,他希望自己的子民都能过上好日子!
蜀国不大,可是蜀国的人民曾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国家。
他们的皇帝勤政爱民,仁治天下。
他们的没有那么那么多的苛捐杂税。居民都安居乐业。
蜀国的子民都爱戴自己的皇帝。其他国家的百姓都羡慕他们富裕安康。
然,在北魏的铁骑下,一夜之间,国破家亡人灭。
还好父皇早有忧患意识,面对着一旁的虎视眈眈的大国北魏,他在山谷隐蔽的地方悄悄埋藏了积蓄多年的财宝。如今,靠着一群忠诚的将士和族人,父皇隐姓埋名,远走异乡,在北魏的百花谷成立了百花帮会。父皇在其他地方表面上是做诸多的生意,其实,这么多年,父皇只有一个目的,报仇,复国!
百花谷是个非常偏僻的地方山谷,没有路可以走出去,只能用藤条攀爬着进入百花谷,百花谷非常的美,完全就是一个世外桃源。父亲在那里指挥着百花帮会的生意,探秘行动,和训练部队。
在百花谷小凤有一名厉害的师傅,他教小凤武功,骑马,射箭。在百花谷,小凤每天都很辛苦的练习着。wWW.ΧìǔΜЬ.CǒΜ
父皇从来不许她偷懒。“要时刻记着你是个亡国的公主,你担负着报仇,复国的重任!”
“小凤,师傅等着你的好消息!”
“小凤,说,你进宫的目的是什么?”父皇目光如炬。
“寻找机会,不惜任何代价,让他们互相残杀。搅乱朝廷,让北魏帝国土崩瓦解!”小凤目光坚定,语气斩钉截铁!
王谢正是隐藏在尔朱荣手下的一名蜀国人,大家都有着共同的目的,报仇雪恨,复国!
·············
北魏的皇族们,北魏的官员们,我杜小凤来了,你们的奢侈,你们的纨绔,你们的风花雪夜,你们的醉死梦生,都将结束在我的手上。我一定要你们血债血偿!
放下帘子。小凤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自己一定可以做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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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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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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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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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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