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首次听人提起宋景天的生父。
再将目光投向伊萨这个名叫‘钦温瓦’的情人,唐黎已猜出对方与宋家的关系。
靳骊华还在继续:“那个女人告诉阳阳从未真正爱过他,只是把他当成一个替身,得知自己怀孕后,不顾阳阳的哀求,执意要去打掉孩子。”
唐黎说:“不管怎么样,孩子还是出生了。”
单论这点,姜云曦并非无情。
靳骊华却冷冷一笑,“你以为她会心甘情愿生下孩子?”
“那是阳阳用自己的命换来的!”
靳骊华涂着红甲的右手攥紧那块毛巾:“就算生下来,她对这个孩子也没多少感情,况且,当初她答应留下孩子,也不是因为对阳阳愧疚。”
说到这里,靳骊华也重新望向唐黎:“即使我不说,你也该猜到了。”
……是因为宋家那边的施压。
唐黎意识到这点,没躲避靳骊华的视线。
靳骊华看她心中已了然,微勾唇角:“其实宋家再逼她都没用,在这个世上,她只听一个人的话;她或许也没想到,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居然不允许她打掉旁的男人的种。”
这段感情纠葛,在唐黎听来,就是一笔烂账。
以宋柏彦的为人处世,本不该掺和其中。
“是你求了他。”唐黎道。
这样的陈述,不带一丝妒意。m.xiumb.com
只是非常平静地摆出了一个事实。
靳骊华不曾有被戳穿的羞恼,反而大大方方地承认:“是,是我求了他,求他为阳阳留下一点血脉。”
“阳阳是那么乖的孩子,他已经不在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在乎的血脉也从这个世界消失。”
时至今日,她仍然没忘阳阳得知自己身世的那幕。
孩子苍白的脸庞,无措地看向她之际,微微泛红的眼角。
终究怪她将儿子教得过于单纯了。
当阳阳知道了萧明兰因他们母子的出现而心伤住院,竟瞒着她前去探病,等她赶过去,只听见宋明彰正驱赶她的儿子,那冷漠的背影,没有一丝亲情可言。
也是那一次,靳骊华见到了恰好从部隊赶回来的宋柏彦。
而阳阳望着一身迷彩服的宋柏彦,嘴唇嗫喏,被她带离住院部、与宋柏彦擦身而过的时候,低低喊了‘大哥’。
宋柏彦当时没应,却也未曾恶言相向。
后来,正是因为这声大哥,她才能让宋柏彦出面。
宋柏彦的让步,也仅仅是那么一次。
再后来,她弟弟发现宋家将孩子养得很好,生出了与宋家攀亲的心思,竟找上宋柏彦提出要将孩子带回老家,结果——竖着上门,横着出门。
所幸,这个孩子,现在回到了她的身边。
唐黎见靳骊华神情变得温柔,多少猜到是因为宋景天,尔后她想起了叛变的薛崖,也想起原钦在机场讲的那些话。
原钦说,薛崖本该在监视一个女人。
而且一监视就是多年。
而李阮告诉她,伊萨的华裔情妇已在他身边近十年。
如果靳骊华确实是钦温瓦,那宋景天出生之时,靳骊华就与伊萨好上了,要真是这样,如何做到的多年不露破绽?
如今答案近在眼前,唐黎没再自己琢磨。
唐黎只是试问,没成想,靳骊华真回答了她:“既然你知道伊萨,那你也该清楚,他们一家是从S国偷渡到缅国的华裔。”
“所以,你们以前就认识。”唐黎听懂她的言外意。
“是。”
靳骊华承认得很干脆:“在我还小的时候,我们两家做过邻居,后来阳阳出事,我被勒令出国,就在丹麦与他重遇。”
头几年,监视她的另有其人。
她只能找各种理由前去酒店与伊萨见面。
后来监视她的换成薛崖,她才得以跟着伊萨来到缅北。
只不过,为了让薛崖汇报工作,每隔三月他们就返回丹麦暂住。
“如果没有薛崖,我现在恐怕还被困在丹麦。”
唐黎离开饭堂,耳边还萦绕着这句话。
薛崖作为宋柏彦的‘眼睛’,他的反水可大可小。
至于为何抓她来这里,靳骊华并未告知,总不会是真想让她搞提炼。
回到住所,唐黎远远就瞧见那颗夹在门缝里的脑袋,小家伙还戴着头巾,发现她的身影,立即打开了房门,把她迎进去:“怎么这么长时间,都跟你说什么了?”
“就是一些警告的话。”
唐黎从晚饭桌上宋景天与靳骊华的相处看出来,靳骊华尚未与孩子提及身世问题。
“警告你什么了?”小家伙追问。
对上宋景天关切的眼神,唐黎心头泛软,朝着小家伙脑袋就是一捋。
然后,唐黎:“……”
她看看手里的头巾,又瞅向小家伙——
“宋景天,你头发呢?”
宋景天:“…………”
五分钟以后,在唐黎连环逼问下,小家伙实在没办法了,不得不从衣柜里掏出一个包袱。
解开包袱的蝴蝶结,里面是一堆焦扑扑的卷毛。
……还有点臭。
小家伙含糊解释:“就发生了点意外。”
唐黎已捂紧自己的口鼻,“那怎么不扔掉?”
看出唐黎的嫌疑,宋景天瞪她一眼,重新包好自己的头发,这是他要带回S国的,可不能流落在异国他乡。
小家伙瞧着没心没肺,夜里躺下,终于忍不住问唐黎:“这次大概多久能回家?”
叔嫂俩,不是第一次被人绑架。
唐黎回答起来还算有经验:“十天半个月吧。”
这么久!
小家伙的失望,来得快去得也快,又往唐黎怀里钻了钻:“这里也挺好的,他们种的瓜特别甜,要是大哥不来救我们,我们就在这里生活,可以天天吃甜瓜。”
然而,多情总被无情伤。
“你要种瓜自己种,别扯上我。”
唐黎又说:“我肯定是要回去坐凯迪拉克的。”
宋景天:……个狠心的女人。
真是绝情。
不过——
小家伙无声感慨。
不愧是他喜欢过的女人!
宁可在凯迪拉克里哭,也不肯在瓜地里笑。
换作他,他也选凯迪拉克。
——
晚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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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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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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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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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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