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家宴那晚厨房已够忙碌,那么现在,可以用人仰马翻来形容。
到处是锅盆相碰的响声,还有燃气灶发出的轰轰噪音。
唐黎刚拿了块小蛋糕,便与宋景天正面撞上。
小家伙显然也是过来找东西吃。
一身挺括的小西装,头上发蜡没少打,一手端餐盘,一手拿蛋糕夹,当他瞧见唐黎,臭屁地选择了无视。
等了几秒,没等来唐黎的‘讨好’,他才主动凑上去。
“过会儿要抢红包,你去不去?”
唐黎问:“哪儿?”
“就新娘那里。”宋景天端着小盘子,又说:“新郎来迎亲,我和旺仔他们几个说好了,先堵门,给了红包才让进。”
旺仔,是宋景天的小侄子。
也是他最忠诚的马仔。
唐黎从他盘子里拿了一块榴莲酥:“新娘恐怕不想见到我。”
宋景天:“那还不简单。”
五分钟以后。
宋景天将自己从卧室取来的面具递给唐黎:“你戴上它,再跟我去要红包,到时候,就说你是宋家旁支的。”
半脸面具,是卡通老虎图案的。
唐黎往脸上一戴,只露出鼻尖和嘴巴。
新娘房,设在二楼客卧里。
唐黎随宋景天到新娘房,一群小马仔早就堵在门口。
或许是嫌孩子吵闹,房间里出来人,说新娘要给他们发红包。
话音才落,七八个孩子一哄而上。
姜云曦已化好妆,穿着婚纱端坐在床上,接过母亲递来的一叠红包,一个接着一个发给排着队进来的孩子。
当她看到最后一个‘孩子’:“……”
唐黎面不改色,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宋景天攥着红包,在旁边帮腔:“我们是一起的。”
言外之意,这个红包也得给。
有时候,只要脸皮够厚,尴尬的就是别人。
唐黎成功拿到红包,不忘讲祝语:“早生贵子,百年好合!”
姜云曦:“…………”
即使唐黎戴了个儿童面具,姜云曦还是一眼认出她,一袭酒红色无袖、修身A摆裙,法式宽吊带的方领设计,黑色锁骨链,延伸了颈部线条,清纯,却又像个真正的名媛。
这样的唐黎,已彻底脱胎换骨。
与那些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瞧着也没太大区别。
姜云曦有些走神。
她没料到,唐黎会参加婚礼。
这一刻,那些期待逐渐化为泡影。
就算她不愿承认,女人的直觉却告诉她,今天这身打扮的唐黎,恐怕没几个男人会不喜欢。
更何况,宋柏彦还是唐黎的‘丈夫’。
该拿的红包拿到了手,宋景天就准备带着马仔撤退。
还没转身,一个漂亮的大娘拉住了他。
“二爷留下陪会儿新娘子,好不好?”
唐黎认出对方,是姜云曦的母亲。
小家伙最爱听人喊自己二爷,得了便宜,自然也要给对方面子:“这位阿姨,本来陪会儿就陪会儿,可你也瞧见了,大喜的日子,我大哥顾不上这些小的,可不得由我来招呼他们。”
此言一出,得到众马仔的呼应。
肖蓉还是想留下宋景天。
正欲再挽留,床上姜云曦却开口:“让他们走吧。”
宋景天就等着这话。
闻言,牵了唐黎的手往外去。
等新娘房内只剩母女俩,肖蓉扭头看姜云曦:“难得的机会,你就不想跟孩子待一会儿?”
姜云曦神情平淡,良久才又出声:“他不知道我是他母亲,做这些没任何意义。”琇書蛧
“其实宋家把孩子养得挺好的。”肖蓉在床畔坐下:“你现在结婚了,既然宋家肯接手这个孩子,对你来说,并非坏事。”
姜云曦侧眸,望向母亲:“那如果,我想把孩子要回来呢?”
从新娘房里出来,宋景天领着马仔去起居室。
至于唐黎,也被他牵了一路。
唐黎没打算过早露面,干脆与孩子们待一块儿。
走廊上,已有马仔一号问唐黎:“嗨,你就是二伯新找的女朋友吗?”
宋景天小脸一红,当即挡开多嘴的小弟:“宋瓜瓜,就你话多!”
“二伯,你女朋友真好看!”马仔二号也跟着道:“以后我谈恋爱,也要像二伯这样选女朋友。”
“什么女朋友。”
小家伙哼哼,一边含糊其辞:“我们的关系可没那么肤浅。”
说着,觎了唐黎一眼。
“我懂了。”宋瓜瓜说:“是二伯母。”
这声‘二伯母’,喊进宋景天的心坎里。
正喜滋滋着,他的左耳被捏住:“宋景天,你说,我到底是谁?”
宋景天:“……”
“哇,二伯母好凶!”
“我知道,这叫母夜叉训夫!”
“不对不对,二伯母这么漂亮,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宋·牛粪·景天:“!!!”
本来还准备带他们去新弄的VR室玩游戏,现在,谁也别想去了!
郭历上来喊人,唐黎刚好打完《和平精英》第三局。
这次下楼,唐黎没摘掉面具。
草坪上,摆开十几张圆桌,正中间是婚礼T台。
唐黎被郭历带出主楼,映入她视线的,便是宾朋满座,司仪已在台上,因为天热,额头有了些薄汗。
这会儿,宾客大多入座。
因此,唐黎的出现,难免有些打眼。
宋柏彦和萧明兰坐的主桌
人头攒动中,戴着面具、身穿红裙的女孩,由总统秘书在前头领着,穿过两侧的圆桌,朝着主桌而去。
郭历举止的恭敬,也落进不少宾客眼中。
有那新闻嗅觉敏锐的,更是视线全程紧紧跟随。
唐黎没理会那些交头接耳和打量,也没去回应那些好奇,当她离主桌越来越近,看到宋柏彦正低头与一位长者交谈,想来对方就是孟述的爷爷,而宋柏彦的身边,还有一个空位。
快走到主桌前,郭历尚未开口,宋柏彦好似早就有所察觉,抬起了头。
宋柏彦面上,还维持着交谈时的温和儒雅。
当他把目光投向郭历,也伸出了右手。
在场百来双眼睛,没人觉得宋柏彦是想拉自己的秘书。
——果不其然。
那个红裙女孩越过郭历,把手放到宋柏彦的掌心,下一刻,宋柏彦就攥住大手。
女孩入席。
她坐的,恰好是宋柏彦旁边预留的空位。
这一幕远比婚礼有探讨价值。
唐黎上次遭受这种瞩目还是在国宴上,只不过,这回多了个面具,也让她更显从容不迫。
能坐到宋柏彦身边的女人,注定是不平凡的。
尤其是年轻女人。
还是被宋柏彦亲自牵入席的年轻女人。
在座宾客,并非人人都知内幕。
一时间,无数猜测落到唐黎的身上。
倘若是叔侄,俩人那个牵手表现得过于亲密;要是情人关系,宋柏彦的态度也不对,让情人坐主桌,未免太‘宠’了些。
新人也在这时出了场。
今天的孟述,无疑是英俊的。
檀宫操办这场婚礼,也用了心,T台周遭花海漫天。
姜云曦一袭粉色婚纱拖地,右手捧着花束,左手挽着继父,一步步地,走向了犹如白马王子的新郎。
她没望向主桌,却知道宋柏彦就在那里。
唐黎看着姜云曦走过去,其实她有些意外姜云曦没穿那身秀禾服,想起宋柏彦作为证婚人、还要上台,不由得道:“新娘还挺漂亮。”
话落,桌下的手也被握住了。
宋柏彦说:“新娘都漂亮,前提是,嘴上不挂油瓶。”
唐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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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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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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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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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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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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