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晓幽幽叹道:“小姐,你真不考虑小王爷?”
“木晓,也许我就是个俗人。当阿晟几次三番救我于危难中,我这条命也是他的,真的就无法拒绝他。”
云初净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英雄救美是人都无法拒绝。而且,还救了三次。
特别是自己在这时空睁开眼睛,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宗政晟。这如同雏鸟定律,更加刻骨铭心难以忘记。
木晓忍不住叹息道:“这也许就是缘分吧。听说当年皇太女最先认识的是阳成侯,结果却嫁给了南国公世子。”
“啊?还有什么阳成侯?不会就是昭妃许圆圆的姑父?”
这是云初净第一次听说,阳成侯还曾经是皇太女裙下之臣,有点好奇。
木落笑着解释道:“不是现在这个,庶出不成器的阳成侯,是当年文武双全,精才绝伦的阳成侯。当年京城四大美男,就是南国公世子,皇上,阳成侯和代国公世子。”
“真的?皇上现在也很帅啊!还有代国公我也见过一次,中年美大叔一个。”
女人说起帅哥,那真是止不住的八卦因子蠢蠢欲动,云初净不喜欢小鲜肉,就喜欢稍微成熟一点的帅哥哥。
木晓补充道:“当年那情况,和小王爷与世子爷有点相像。两男争一女,只是据说南国公世子要羸弱一些,没有阳成侯俊美。结果,皇太女却选了南国公世子。”
“真的哇?那皇太女喜欢病美男?和无情一样的?”
云初净想到四大名捕中的无情,忍不住脱口而出。
木落和木晓皆不了解无情是谁?后来才听云初净解释道:“我们乡下,有个叫无情的捕头,他自幼残废双腿,虽然坐着轮椅,可聪明绝顶,身残志坚,属于傲娇病美男。”
这个比喻让木落轻笑不已,然后叹息道:“要是皇夫真的是病美男,那如何能让皇太女不要后宫,只愿和他一人白头?”
这一定是个精彩的故事,云初净已经脑补出很多种情况。看来那南国公世子,应该是个腹黑的主,才能把文武全才的皇太女牢牢拥在怀里。
这让云初净更好奇,到底当年发生了什么事?让出类拔萃的皇太女和腹黑皇夫甘愿自焚?也不愿意退一步,以图东山再起?
木晓也知道,云初净的性格看似柔弱,其实说一不二。她既然说了对小王爷没有男女之情,那就是的确没有。
“小姐,其实你要说的,小王爷何尝不知道?你还是不要说的好,这样也留点余地。”
木晓的话,云初净也知道。只是她做不到。她不能一边享受着别人的好,一边又不给别人希望。
“木晓,哪怕到时候和桓表哥反目成仇,我也要把话说在前面,不能含含糊糊占人家便宜。”
云初净的话,让木落刮目相看。
木落突然问道:“那如果到时候世子爷败了,小姐你怎么办?”
云初净躺在床上,右手无意识的把玩着头发,沉默良久,这才轻声道:“大不了就做对同命鸳鸯,又有什么关系。”
这下,木晓和木落都不说话了,现在局势未定,谁胜谁负还不一定。wWW.ΧìǔΜЬ.CǒΜ
她们也无可奈何。
一路上每到中午晚上用膳时,宗政晟和端木桓都是各拿着菜肴,和云初净一同用膳。
不知道他们中午是在哪里弄的菜肴,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两人商量过,反正菜肴都没有重复。
云初净也不愿现在摊开来说,干脆和着稀泥,大家一路开开心心保持着好心情。
眼看就要到江夏界,过去就是荆州,明显可以感觉到雨水增多,路上也可以看见零星背井离乡的难民。
云初净看外面骑马的其他人,虽然带着斗笠、蓑衣,可依然被雨打得透湿。
她有心让宗政晟和端木桓上车避雨,可众目睽睽之下,还有云三老爷的马车在后面,她也实在没这胆子。
云三老爷没能一直骑马,三日前,就已经买了辆马车。听说他两腿都磨破皮了,又闪着腰,现在都只能趴马车上。
大部队一路紧赶慢赶,好不容易才在天黑之前,赶到了江夏驿站。云初净由木晓和木落左右撑伞,这才没有淋湿太多衣服。
等喝了碗姜汤,又泡了个热水澡起来,云初净活动活动筋骨,这才觉得神清气爽。
梳妆完,云初净微微感觉到肚饿,正奇怪着今日那两人还没来。
结果,敲门声马上响起。
云初净披着半湿的头发,只用块云锦手帕,松松在脑后扎了个蝴蝶结。就穿着宽大的改良式汉服,亲自去开门。
果不其然,还是他们两个。
只是,这两个天天都见的人,却让云初净惊艳了!
宗政晟显然已经沐浴过,头发也是披散着,身穿玄色劲装,更显得虎背熊腰。那宽阔的肩膀和精瘦的腰身,下面是一双又长又直的腿,蹬着双马靴。
那妖冶的剑眉,狭长的双眸,挺直的鼻梁,唇角含着一抹笑。看起来狂傲不羁,阳刚帅气逼人!
依云初净的眼光看,简直行走中的荷尔蒙。
而端木桓虽然也沐浴过,可半湿的头发,已经整齐的束进了发冠。身穿月牙白锦袍,腰束白玉带,丰神俊朗,儒雅端方。
剑眉星目含笑,薄唇玫瑰色带釉,长身玉立的站在那里,就如同古画上的翩翩公子世无双。
云初净呆呆的看了几息,这才忙招呼:“快进来坐,木晓她们在收拾东西。”
其实,在宗政晟和端木桓眼睛里,何尝不是惊艳?
云初净半湿的头发,只是简单束了下,嫩绿色宽袖襦裙,更显得她皮肤吹弹可破,娇俏可人。
再加上巴掌大的腰带,在腰上束得紧紧的,纤腰盈盈一握。裙摆镶上月牙白的边,彷如点点花开。
眉眼如画温婉,盈盈水眸含笑,丰满的菱唇微翘,让人就想把她藏起来,不让别人窥见她的美。
两人趁着云初净转身叫木晓,相互彼此之间,各自飞着凌厉的眼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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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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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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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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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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