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写手的古代体验手札>第三百四十二章 大汉姐妹花十五
  公孙芍安不担心嫁人的问题,她发现公孙夫人的身体已经越来越差,只有两三个月的寿命了,毕竟公孙夫人的年级已经很大了。六十多岁,这在古代来说已经是高寿了。

  两个月后,公孙夫人去世了。公孙芍安要给公孙夫人守孝,亲事就这么被耽搁了下来。虽然不地道,但公孙芍安朕的很高兴,她还没有找到自家亲爱的呢。

  “你脸色好差。”公孙芍安皱眉看着公孙芍薇。公孙芍薇回家参加公孙夫人的葬礼,挺劳累的,但她毕竟出嫁女,比起公孙芍安这个未出嫁的轻松多了,结果她的状态比公孙芍安还要差,让公孙芍安看着担心。

  “还好啦,就是太累了,想睡觉。”公孙芍薇晃了晃脑袋,将睡意甩走。

  “把手伸出来。”公孙芍安道。

  “??”公孙芍薇疑惑地伸出右手。

  公孙芍安扣住她手腕的脉搏,脉向往来流利,如珠滚玉盘之状。

  公孙芍安收回手:“恭喜你,怀孕了,刚刚一个月,你可要好好安胎。之前的劳累,让胎像有些不稳。”

  “哈?”公孙芍薇傻眼了。她,她怀孕了?!

  “真的吗?”公孙芍薇求证地问道。

  “不相信我的诊断,你可以找太医帮你诊治。”

  “相信,相信。”公孙芍薇连连点头,高兴坏了,跳起身,“我去告诉去病。”

  公孙芍安提醒她:“你小心点儿,你的胎像可不稳。”

  “哦。”公孙芍薇连忙放缓了步伐,对翡翠道,“翡翠,快扶这我,扶我去见将军。”

  霍去病听到公孙芍薇怀孕的消息后,也高兴坏了,笑得像个傻子一样到处宣扬自己要做父亲了。

  “切,有什么了不起。你夫人怀孕,我夫人就不能怀孕吗?等过不久,我夫人也会怀孕的。”李陵哼道。

  还是醉霄楼的包厢,同样男女总共四人,不过其中一名女子已经由公孙芍安变为了萧青柔。公孙芍薇与萧青柔经由自己丈夫的关系熟识起来,发觉对方挺好相处,也成了不错的朋友。

  萧青柔听了李陵的话,脸微微一红,伸手拍了李陵一下。

  公孙芍薇则眼睛一亮,笑道:“那等青柔怀了身孕,我们要不要来个指腹为婚啊?”

  其他三人听得眼睛也亮了。

  “好主意。”霍去病哈哈大笑。

  李陵也笑:“那我们以后就是亲家了。”

  萧青柔含笑不发表言论,她虽然很动心,却知道李家和霍家绝对不能成为亲家,皇帝不会允许。

  公孙芍薇看到萧青柔的笑容,心中一动,再转头看看正在跟霍去病拼酒的李陵,她忽然想起自己有什么事情忘记了。

  李陵最终会投靠匈奴,是因为认为皇帝对李家不公平,偏袒霍去病,而他跟霍去病反目成仇,一切的开端都是因为李陵的爷爷李广的死亡。如果李广不死,结果就能够改变了吧?

  “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种能够吸引住铁制用品的石头?”公孙芍薇向三个人打听。

  “有这么奇怪的石头吗?”霍去病惊讶。

  李陵也没有听说过,只有萧青柔道:“我见过。”

  “真的?在哪里?”公孙芍薇忙问。

  “不就在你们家吗?”萧青柔道,“芍安有一块这样的石头,叫做磁石,据她说这种石头可以入药。”

  “哈?”公孙芍薇没有听说过磁铁还能够入药的,公孙芍安手中那块磁石应该不是她想找的磁铁吧?

  “我们说的应该不是一样的东西吧。”公孙芍薇道。

  “应该是吧。”萧青柔道,“我亲眼见到芍安手中的磁石吸住了小刀和芍安的银针。对了《吕氏春秋》上有记载,‘慈招铁,或引之也’。指的就是芍安说中的磁石。”

  呃,她就是个文盲,别说《吕氏春秋》了,连自家便宜父亲研究的《春秋》,她都没有读过。

  “我回家去问问姐姐,看看她手中的东西是不是我想要的。”

  公孙芍薇第二天就回公孙家找了公孙芍安,提出想要磁石。

  公孙芍安拿出一块磁石给她,公孙芍薇发现磁石果然是磁铁,心中大为高兴。

  “谢谢姐姐,这一块正是我要找的。”

  “你这磁石做什么?配药吗?”公孙芍安疑惑地问,“做药膳会用到磁石?”

  “呃,不是做药膳。”公孙芍薇道,“我是想做一个小玩意儿,能够帮人辨明方向的小玩意。”

  “辨方向?司南吗?”公孙芍安问。

  “哈?现在就有司南了?”公孙芍薇惊。

  “是啊,战国时候就有司南了。”公孙芍安道,“不过司南很大的,这块磁石这么小,做不了司南。”琇書網

  “呃,我不会做司南,我做指南针。”公孙芍薇道,“等我做出来,送你一个。指南针跟司南的功能很像,不过体积小,可以随身携带。以后你若是出远门,可不会迷路了。”

  “听你这么说,指南针挺不错的,如果用到军队中,大汉的军队进入大漠中就不会迷路了。”公孙芍安看穿了公孙芍薇的想法。

  公孙芍薇连连点头,她做出指南针的用意就是为了这点。历史上,李广因为再大漠中迷路,贻误了战机,未能参战,最终羞愤自杀。如果给他配备一个指南针,他就不会迷路,也不会自杀了吧?李家人也不会因此怪责那场大战的主帅卫青,李家和卫家不会结仇,霍去病不会杀李敢,李陵也不会奋而投降匈奴。

  “这种对军队有利的小玩意儿,如果多一些就好了。”公孙芍安状似随意地感叹道,“如果能够提早知道敌军的动向,早做准备,咱们的军队能少死多少人啊。”

  公孙芍薇耳朵动一动。提早知道敌军的动向?有办法啊!制做出望远镜不就行了?!

  哎哟喂,她以前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公孙芍薇立刻跟公孙芍安告辞,风风火火地离开公孙府。

  不久后,公孙芍安听到冠军侯府中招聘了大量的工匠。再过一段时间,玻璃和镜子出现了,成为了贵族们争抢的物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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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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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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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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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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