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写手的古代体验手札>第三百三十二章 大汉姐妹花五
  公孙弘对儒学很是推崇,设置了以儒家经学、礼义为标准的升官办法及补官条件,提出并拟定了为“五经博士”设弟子员的措施。

  董仲舒是儒家的代表,其“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的主张为汉武帝所采纳,使儒学成为种花国社会正统思想,影响长达二千多年。

  这两个人因为思想相近,自然成为了好朋友。好朋友聊的话题很多,其中就会聊到各自的学生以及欣赏的年轻人。司马迁是董仲舒的学生,跟着他学习《春秋》。董仲舒很是看好这个勤奋刻苦的学生,常常在公孙弘面前炫耀这个学生。

  霍去病以为公孙芍薇真的是从公孙弘那里听到的司马迁的名字,遂也不酸了,询问李陵:“这司马迁怎么了?”

  李陵嘿嘿一笑,八卦地道:“司马迁如今可是长安城中的名人,他不愿意他父亲帮他定的亲事,竟然逃婚了。”

  “逃婚?”霍去病惊,“他竟然这么大胆?他父亲没有气得将他赶出家族?”

  李陵道:“其实也不算逃婚。因为婚事还没有说定,司马迁就跟太史公司马谈表示不愿意娶妻,然后以游学的名义离开了司马家。太史公虽然生气,但拿儿子没有办法,只得终止了与女方谈论婚约,让女方重新找人嫁了。”m.xiumb.com

  “那就不是逃婚。”公孙芍薇道。

  李陵笑道:“本就不是逃婚,只是时下的人乱传,不知怎么的就传承司马迁逃婚,他的未婚妻气得拿刀追杀司马迁,将他赶出长安。”

  公孙芍安三人听后好笑。

  “果然是三人成虎。”

  四个人说笑了一通,酒足饭饱后,霍去病和李陵将姐妹两人送回公孙府。看着公孙芍安的身影消失在大门背后,李陵长长地叹了口气,询问身边的霍去病:“你和芍薇是如何走在一起的?为什么芍安就不接受我呢?”

  霍去病道:“我和芍薇青梅竹马,很自然就在一起了。至于芍安,应该是女孩子不好意思吧。你既然喜欢她就不要放弃啊,俗话说烈女怕缠郎,只要你不放弃,芍安迟早有一天会被你打动,接受你的。”

  “嗯,我也这么想的。”李陵伸手揽住霍去病的肩膀,“做为已经成功追到另一半的我的好兄弟,给我一些好的追人的点子吧。”

  霍去病挠挠头皮:“我没有什么好点子啊,我又没有追过人。”

  他和芍薇很自然就在一起了,不存在谁追谁的问题。

  李陵死鱼眼地瞪霍去病:“你这样儿很讨打知不知道?”

  “呃……”霍去病忙道,“芍薇一向点子挺多,要不我帮你找她问一问,求教一个追求芍安的方法?”

  李陵点头:“芍薇是芍安的妹妹,对芍安比别人更了解,她想出来的办法肯定有用。你快去找她吧。”

  “拜托,我刚跟芍薇分开。你别急,等我下次和芍薇见面就问她。”霍去病道。

  “那你一定要记得啊,兄弟我的幸福就靠你了。”

  “好。”霍去病应下了。李陵是他除了公孙姐妹以外最好的朋友,也是除两姐妹外唯一能够交心的朋友。其他人虽然因为他的身份变动跟他相交,但他能够感觉出那些人隐藏在谄媚之下对他的鄙夷。因此,他格外重视李陵这个朋友。

  公孙芍薇因为历史上的记载,对李陵原本的印象很不好,这一位可是投敌了的。不管什么原因,背叛国家、投降外族,这就让人无法饶恕。公孙芍薇讨厌汉奸,在她看来,李陵就是汉奸。

  不过跟李陵接触后,公孙芍薇发现李陵人不错,在外面贵公子,在熟悉的人面前却很跳脱,这样的人让她讨厌不起来。想一想,如今的李陵还没有投敌,还是个热爱大汉的好少年,她便对李陵改变了态度。在得知李陵喜欢便宜姐姐公孙芍安后,公孙芍薇会想,若李陵真这么喜欢公孙芍安,应该不会抛下她投降匈奴了吧?而且若是李陵和她成为了一家人,她一定努力教导李陵忠君爱国,掐灭任何一丝他当汉奸的思想。

  “女孩子都喜欢花,就让李陵送花吧。”公孙芍薇出主意。

  于是,接下来的每一天,公孙芍安都会收到李陵送来的花束。那啥,全都是菊花居多。没办法,秋天开得花最常见的就是菊花了。

  公孙芍安抱着菊花无语,心想幸亏自己混的是古言频道,而不是DAN美频道。

  公孙芍薇同样无语,擦,竟然送菊花!这是上坟才用的花啊!幸亏古人不知道。公孙芍薇抹了一把,偷偷地瞄了一眼公孙芍安,没有生气的表情,果然是不知道菊花的原本用处。那啥,其实菊花在古代的寓意挺好的,四君子之一,也是到了现代,才会多了那么多的引申意义。

  “送花这件事情是你教李陵的吧?”公孙芍安问公孙芍薇。

  公孙芍薇嘿嘿地笑了笑:“这不是李陵求到我这里了吗?”

  公孙芍安道:“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情了。”

  “为什么?”公孙芍薇不解。

  公孙芍安:“我不喜欢李陵。”

  “李陵挺好的啊,又年轻又英俊,能干,家世也好,你看看这长安城,除了我家去病,还有谁能够及得上李陵?李陵是多少贵女眼中的金龟婿啊,你还不赶紧抓住他?除了李陵,你还能够找出比他更好的未来夫君吗?”

  公孙芍安不能说自己早就有了心上人,遂道:“我知道李陵很好,但我不喜欢他。不喜欢,自然不会接受他,不如让他早点儿死心,断了念想,免得耽搁他。”

  “你不喜欢李陵,那你喜欢谁?”总不会喜欢她家霍去病吧?越想越有可能,自家霍去病比李陵英俊,比李陵更有本事——情人眼里出西施——公孙芍安也算是跟霍去病青梅竹马一起长大,这么长久的相处,说不定她真的就对霍去病产生感情了!

  公孙芍薇悚然一惊,急忙问道:“你,你不会是喜欢霍去病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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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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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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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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