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明确,曹铄和手下五个人径直前往赵家村所在的大山,花了一天时间,他们就找到了山村。看到村子热闹平和的景象,五个随从惊得嘴巴半天都合不拢。
“这里、这里是大多数人憧憬的乐土吧?”随从甲感叹。
“如果我家乡是这个样子,我的父母的姐妹也不会死掉了。”随从乙道。
“二公子,这样一个地方必然有大贤,我们应该尽快将消息传送给丞相。”随从丙建议。m.χIùmЬ.CǒM
“隐居山中生活,必然是不愿意出山也不愿意被人打搅。咱们还是先打听清楚再做决定,免得得罪这里的大贤。”随从丁想得更多点儿,不赞成随从丙的冒进。
随从戊还记得他们来村子是帮如今的主子找人,不用曹铄吩咐就找上了一个正在挖红薯的村民,想他打听赵家的住址。村民以为他们是赵家的亲戚,轻易地将赵家的住址告诉了他们。不告诉他们也没有什么,反正村子就在这里,很容易找到赵家所在。
曹铄看到村民挖出来的半框红薯,知晓是赵安将土豆和红薯拿出来给村民们种植了,难怪村民们乐意住在山中,不担心粮食问题。他想,这两种作物应该在整个北方推广开了。
“这位老伯,你在挖的是什么东西?”曹铄装做什么都不懂地问道。
“我在挖红薯啊。”村民乐呵呵地回答道。今年的收成可真好,每亩地能够收六百斤红薯,比不上在平原土地上种植的产量,但也是其他粮食产量的三倍多了。现在他们完全不担心吃饭问题,也没有官兵前来骚扰,生日过得如同在天堂一般。
“红薯?是吃的吗?”曹铄继续果然装傻地问。
“是啊,是啊。红薯是粮食,能够填饱肚子的粮食,味道还不错,最主要的是红薯的产量高哦,一亩地能够产出六七百斤粮食呢。”村民得意洋洋地向曹铄等人显摆。他最喜欢看那些外来人知道红薯和土豆的产量后,那不可思议的眼神和表情了。
果然如同他想的一样,这山外面来的人都露出了震惊到不可思议的表情,更有一个人颤抖着声音问他:“你,你不会在说梦话吧?”
“你才在说梦话呢。”村民不满地瞪了随从甲一眼,“老汉我一口吐沫一口钉,从来不说假话梦话。”
五个随从全都被震住了,满眼不可思议地盯着那半框红薯,想着要不要抢过来。
曹铄似乎明白他们的想法,出声道:“这里的村民大多种红薯,以红薯这么高的亩产量,他们肯定吃不完,家中肯定有存货。你们可以问这些村民购买存货,将买到红薯给父亲送去,让父亲安排人种植。这红薯在山中都有六七百斤每亩的产量,到了平地产量肯定还会再增加。”
对哦。五个随从心思豁然开朗,双眼晶晶亮地盯着曹铄。
曹铄笑了,道:“我自己去找人,你们去购买红薯、安排运输事宜吧。记得,对村子里面的人客气些,人家还掌握着种植红薯的办法。得罪了他们,即便得到红薯,不会种植也没有用。”
五个随从连连点头,立刻分头行动了。曹铄则按照村民所说的地址来到赵家门外,他一眼就看到了院子中正在晒草药的少女。
不是说这一世是个男孩子吗?
-_-||,所以又是女扮男装的吧?
赵安感觉到炽热的视线,回头,笑了:“你来啦?”
“啊!我来晚了。”曹铄回答。
两个人的对话自然极了,仿佛丈夫刚刚回家跟妻子的对话一样。
“我现在叫做赵安,你呢?”
“我如今叫做曹铄。”
“曹铄?曹丞相早夭的二子?”
“嗯,我来了,所以曹铄不会早夭了。”
“曹丞相会同意你娶一个村姑吗?”
“他会的。”曹铄笑,“有红薯和土豆两样高产粮食,他会同意你这个首先发现的人嫁给我的。”
赵安“啧”了一声:“看来你并不受曹丞相重视,换一个儿子,就算我有发现土豆红薯的功劳,他也不会让那个儿子娶了我吧?”
“你错了,我还是很受父亲重视的。我是他喜欢的儿子之一。只不过我不参与政事简儿军事罢了。”曹铄笑道。
“哈,看来你也是想着在这个世界度假。”赵安笑。
曹铄点头笑道:“上个世界太劳累了,这个世界我们就休息好了。反正这个世界的能人那么多。等到三国鼎立的时候,百姓们也能够暂时喘口气,暂时休养生息。”
赵安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尴尬地道:“那啥,那个我一不小心将刘皇叔弄死了。”
“虾米?”曹铄眼珠子鼓出来了,“你把刘皇叔搞死了?”
赵安干笑两声:“那不是他吃了我堂姐的肉吗?我堂哥和亲哥愤怒之下就联手将刘皇叔给杀了。”
曹铄:“……你堂姐的丈夫不会就是刘安吧?”
赵安:“是啊,我堂姐倒霉,嫁给这么一个畜生。不过他被我杀了。”
曹铄:“难怪我在我父亲的军中看到过关二爷和张飞两人呢。我以后他们只是暂时待在我父亲的军中,等找到刘皇叔就离开。没想到刘皇叔已经死了,他们只能投靠我父亲。”
“这不好吗?有了两员虎将,再加上郭嘉这位聪明绝伦的谋士也活着,曹丞相必定能够一统天下了。”
“郭嘉的身体是你治疗好的?”曹铄那个悔啊,“早知道我就从郭嘉那里打听你的消息了,也不会延误道如今才从华佗那里知道你的消息。”
“华佗被曹丞相请去了?他没事儿吧?”赵安急忙问道。
“放心,没事的,父亲如今还没有头疾,不会杀了华佗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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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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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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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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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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